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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這棵大樹,倒得比我想象中還要快。
那場葬禮成了林家最大的醜聞。
加上我提供的完整證據鏈。
這一仗,我贏得徹徹底底。
林婉數罪併罰。
肇事逃逸緻人死亡、妨礙司法公正、教唆殺人未遂。
她被判了無期徒刑。
聽說她進去的第一天,就被分到了最凶狠的監區。
因為她嬌氣,又嘴賤,成了獄裡的底層。
每天都要幫人刷馬桶,還要被逼著吃發黴的饅頭。
她在裡麵哭喊著叫哥哥。
可惜,她的哥哥也自顧不暇。
林晨因為包庇罪、行賄罪等多項罪名,被判了十五年。
曾經高高在上的林氏總裁,現在隻是編號9527。
他在獄裡拒絕一切探視。
整日對著牆角發呆。
據說手裡一直攥著一張紙片,那是那張千萬支票的碎片。
林氏集團破產清算。
彆墅被拍賣,豪車被抵債。
林父林母養尊處優了一輩子。
最後被債主逼得搬進了城中村的貧民窟。
為了生計,林父要去工地撿廢品。
林母要去給以前看不起的那些富太太洗衣服。
嚐盡了人間冷暖。
而我。
在那個小鎮。
一個冇有海,隻有連綿群山和向日葵的小鎮。
我換了一個新的名字。
林聽已經死了。
現在的我,叫向陽。
我開了一家小小的書店。
養了一隻橘色的流浪貓,胖得像個球。
我有很嚴重的後遺症。
怕水,洗澡隻能用濕毛巾擦。
怕黑,睡覺必須開著全屋的燈。
每到陰雨天,全身的骨頭縫都像有螞蟻在啃噬。
但我學會了在陽光下慢慢走路。
學會了對來買書的鄰居微笑。
即使那個笑容還很僵硬。
某個午後。
陽光透過落地窗灑進來,金燦燦的暖。
我在整理一批舊書時。
一本泛黃的小說裡掉出一張摺疊的紙條。
那是七年前,我剛入獄的那天夜裡。
躲在被子裡,藉著月光寫給未來的自己的。
紙條已經有些褪色,字跡歪歪扭扭:
“如果還能活著出來。”
“記得去買一束向日葵。”
“一定要活在陽光下。”
短短三行字,力透紙背。
當初寫的時候,大概是用儘了全身的力氣,指甲縫都在滲血。
我撿起紙條,看著窗外大片大片盛開的向日葵花田。
風吹過,花海翻湧。
我把紙條貼在胸口。
感覺那顆曾經死寂的心臟,正在有力地跳動。
“喵——”
胖貓蹭著我的褲腿,撒嬌求食。
我彎腰抱起它,輕輕撓了撓它的下巴。
嘴角勾起一抹真心的弧度。
這一次。
冇有人再以愛之名囚禁我。
自由的風有點冷。
但是。
真的很甜。
七年前那個躲在被窩裡發抖的女孩,你看。
天亮了。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