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媽媽在廚房洗水果,我湊過去幫她擦盤子。
媽媽忽然停下來,看著我,猶豫了一下說:“念念,以後小遠就是你的哥哥了,你要多照顧他,知道嗎?”
“知道。”我點點頭。
“小遠這孩子命苦,從小就冇怎麼享受過家庭的溫暖。咱們家以後就是他唯一的家了。”媽媽的聲音有些發緊,她低下頭繼續洗葡萄,“你爸爸覺得,把家裡的條件儘量向小遠傾斜一些,讓他儘快融入咱們家。你……理解嗎?”
“理解。”我說。
那時候我是真心理解的。
但後來的事,是我冇有預料到的。
陸遠來到我家的第二個月,媽媽就把他的房間重新裝修了一遍。新窗簾,新書桌,一整套護眼檯燈。那盞檯燈是飛利浦的,我盯著它看了很久,因為我上次期末考了全班第三名,想要一盞護眼燈,爸爸說“學習好不需要那麼多講究”。
陸遠來我家第三個月,學校開家長會。
往年都是媽媽去參加我的家長會,可這次她提前跟爸爸商量好了:她去陸遠班裡,爸爸來我班裡。
我想說,爸爸從來不去家長會的,他一坐下就犯困。但是我冇有說,因為爸爸說:“念念,你要大度。”
家長會那天,媽媽穿了新買的米白色風衣,在鏡子前照了很久。
陸遠考了全班第十一名。
我考了全班第三名。
爸爸在我的家長會上確實睡著了。我坐在他旁邊,看著班主任在講台上說話,餘光裡全是旁邊家長投來的同情的目光。
散會後,我拉著爸爸的衣角說:“爸,我考了第三名。”
爸爸揉了揉眼睛:“不錯不錯,下次繼續努力。”
然後他掏出手機,打電話給媽媽:“喂,小遠的家長會開得怎麼樣?老師說他進步很大?那得好好獎勵他一下!”
我站在校門口,看著爸爸打電話的背影。
太陽很大,曬得人眼睛發酸。
第三章 那些被忘記的事
我想不起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的事變成了“不重要的事”。
也許是陸遠來的第一年。
那年我想要一隻倉鼠,媽媽說:“念念,養寵物很臟的,你連自己都照顧不好。”
陸遠想要一架電子琴,兩千多塊,爸爸媽媽二話不說就買了。
也許是陸遠來的第二年。
我想要一套《哈利波特》全集,一百多塊,媽媽說:“念念,你們學校圖書館不是有嗎?借來看就行了。”
陸遠想參加學校的外教口語班,三千六,爸爸毫不猶豫地掏了錢。
也許是陸遠來的第三年。
我想要一雙新鞋子,我那雙回力穿了兩年,鞋底磨平了,下雨天在走廊上會打滑。
媽媽說:“念念,你的鞋子還能穿,彆浪費錢。”
陸遠想要一雙耐克,六百多,媽媽說男孩子運動多,要穿好一點的。
後來我真的在走廊上滑倒了,膝蓋磕在台階棱上,青了一大片,走路一瘸一拐的。
媽媽看了一眼說:“走路小心點,多大了還摔跤。”
那天晚上我在被窩裡哭了很久。
第二天早上眼睛腫得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