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齊齊收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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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老闆放心,亞星有我們一份,它賺得越多,我們笑得越響。”
陳俊輝這才徹底鬆了口氣。
寒暄幾句,他抬手看錶——七點五十。
開業,隻剩十分鐘。
他環視一圈:耀文汗濕鬢角,阿廷袖子捲到小臂,阿詩咬著下唇,手指絞著圍裙邊。
“各位,開工!”
耀文應聲起身,帶頭推門而出。
舞獅隊見狀,齊齊收勢。
一隻赤紅舞獅淩空旋身,後腿猛蹬,一個利落翻身,叼住繡球落地。
隨即,兩名隊員托著一方墨硯與一支飽蘸硃砂的狼毫筆上前。
耀文接過毛筆,在獅眼上左右一點——
一點醒神,二點通靈。
他抄起話筒,聲線洪亮,蓋過鼓樂:
“今日,亞星服飾正式開門納客!”
“我是總經理耀文,謝各位捧場,跑斷腿也要來!”
“怪我準備不足,招待不週,先鞠個躬,賠個不是!”
“接下來,請港島獨一無二的影視歌三棲天王——夏夢女士,張國瑞先生!”
夏夢淺笑致辭,張國瑞朗聲附和,意思就一句:
“亞星衣服,買它!穿它!信它!”
阿詩捧來一條猩紅綢緞,三人並肩執剪——
耀文居中,夏夢在左,張國瑞在右,哢嚓一聲,紅綢斷開。
本該有的敲鑼、揭匾、切蛋糕全砍了。
人太多,禮節就得讓位給實效。
“開張大吉——”
萬人齊吼,聲浪掀翻屋簷。
亞星服飾,就此開張。
人實在太多,不可能一股腦全放進去。
耀文早安排阿廷守在門口掐人數:
“滿一百,關門!清完再放!”
頭一批百來號人踏進店門,全愣住了。
那時港島的衣鋪,大多就是鐵架掛衣、紙箱堆貨,亂中帶糙。
可亞星不同——
襯衫按色階排開,牛仔褲按版型分割槽,T恤疊得棱角分明,連衣架弧度都統一朝外。
價格更叫人咋舌:二十塊一件,隻比路邊攤貴三五塊。
可摸上去,布料厚實挺括,縫線細密工整,和那些掛著洋牌子的貨,幾乎難分伯仲。
幾十個鐵粉早攥著張國瑞發的紅紙,直奔貨架,挑得飛快。
幾分鐘後,收銀台前已排起小隊,算盤珠子劈啪作響。
阿詩紮著馬尾,站在櫃檯後,聲音清脆:
“七件短袖、七條短褲,一共十四件,收您二百八十塊。”
“紅紙能折五塊,總共二百七十五元。”
“五件T恤、兩條短褲,一共七件,優惠一百四十元。”
“紅紙抵五塊,實收就是一百三十五元。”
阿詩語速飛快,報賬像炒豆子似的劈裡啪啦響。
一旁收銀員手也冇停——硬幣嘩啦塞進抽屜,紙鈔唰唰捋平,找零動作利落得像切菜。
收銀機“叮咚”一聲輕響,不大,卻在耀文耳朵裡撞出迴音,清亮又提神。
不止他,連阿詩幾個聽見這聲兒,腰桿都挺直三分,眼神發亮。
她們底薪每月三千,可還有提成——每賣出一件衣服,兜裡就多一塊錢。
客人付完款冇急著走,徑直往店口兩張桌子走去。
夏夢和張國瑞早已坐定,筆尖懸在衣角,靜等簽名。
這是陳俊輝早前定下的規矩:今天他倆隻乾一件事——給顧客簽名字。
好在不用每件都簽,一人一次足矣。
有人想多要幾個簽名,剛開口,耀文幾個便不動聲色靠了過去。
被請出店門後,一個客人當場扯下舊T恤,換上印有夏夢簽名的那件,順手把舊衣甩在地上,昂首闊步穿過人群。
圍觀者盯著那行簽名,喉嚨發緊,心跳都快了半拍。
等這撥人簽完離店,阿詩她們立刻撲向貨架補貨,阿廷也準時拉開卷閘,放新一批人進來。
才過兩小時,店裡庫存已見底。
“耀文哥,十萬件貨隻剩一萬件了,得趕緊從倉庫調!”
耀文正幫著維持簽名隊伍秩序,抬手抹了把額角的汗。
“馬上打電話,再送十萬件來!”
他心裡咯噔一下——
十萬件衣服,哪怕單件隻賣二十塊,也是整整兩百萬。
不到兩個小時就入賬兩百萬,這來錢速度,比撬金庫還利索。
再望向門外仍排著長龍的人群,他嘴角忍不住往上揚。
照這勢頭,今天破千萬銷售額,十拿九穩。
趁夏夢和張國瑞簽完一輪空檔,耀文快步湊近:“夏夢姐,輝仔。”
“老闆剛交代,今天的營業額會拿出來分錢。兩位在亞星服飾都有股份,分紅自然少不了。”
“麻煩下午留個時間,老闆親自算賬、當場結清。”
能分到真金白銀,誰不樂意?兩人笑著點頭應下。
隔壁茶餐廳裡,收銀機一滿,錢就流水般送過來。
才兩個鐘頭,耀文已拎來兩百萬現金。
陳俊輝隨手抽出一疊,往桌上一推,砸出沉甸甸的悶響:“吉米。”
“差人們週末搭把手,咱們不能讓人白跑一趟。”
“每人一千,你去發。”
“還有那些幫忙盯場、控人的小弟,也是一人一千。”
“晚上彆散,我請客,一塊去缽蘭街那家酒吧喝兩杯,鬆快鬆快。”
話音落地,錢已塞進吉米手裡。
陳俊輝轉過身,目光掃過高佬輝和阿來。
“剛纔說想跟我做生意,想清楚冇有?”
兩人對視一眼,齊齊點頭。
“老闆,我們想定了。”
“耀文哥這店開張才倆鐘頭,就進賬兩百多萬,比倒粉來得穩、來得乾淨。”
“彆看我們在大圍各占一塊地盤,可要想掙夠兩百萬,冇半年根本下不來。”
“所以我們琢磨透了——也想跟耀文哥一樣,踏踏實實跟著您,做正路生意。”
陳俊輝冇立刻應聲,手指在桌沿輕輕叩了兩下。
他對這兩人,確有幾分賞識。
本事不算頂尖,但勝在服管、守諾。
之前他一句“大圍不準擺粉攤”,兩人立馬清場,雷厲風行。
如今整條街再聽不到“粉檔”二字,毒蟲們全溜去了大浦、西貢——那兒纔有他們戒不掉的“麪粉”。
人走了,街麵清了,連空氣都透著一股子清爽勁兒。
片刻後,他頷首道:“知道了。”
“最近我在物色新專案,等鋪開了,你們也能像耀文那樣,躺著數錢。”
高佬輝和阿來繃著的肩膀一下子鬆下來,齊齊朝陳俊輝躬了躬身:
“謝老闆!”
吉米揣著錢剛出門,就在茶餐廳外碰上阿華和阿信。
“阿信、阿華。”
“你們各領三十萬,現場給每個維持秩序的小弟發一千。”
阿信眉頭微蹙:“吉米哥,一千是不是太重了?”
“平時喊人打架,出場費才一百;現在光站崗就給一千,以後他們動起手來,怕是要翻十倍要價。”
他不是捨不得掏錢,是怕這價碼一開,日後難收場。
吉米搖搖頭:“老闆定的數,差人一千,小弟也一千。”
“差人少給一毛,明天就能天天來‘查消防’,一天掃你三遍場子。”
“小弟少給一分,下次你吹哨,人家扭頭就走——誰跟你講義氣?”
阿華和阿信互看一眼,歎了口氣。
換作自己,乾同樣的活,彆人拿一千,自己拿一百,怕是轉身就罵娘。
“對了,順道告訴兄弟們,今晚老闆請客,缽蘭街酒吧見,大家儘興。”
“去吧,發錢去。”
錢一交到兩人手上,吉米轉身又尋到陳幫辦跟前,雙手遞上一疊:“陳Sir,這是老闆給各位的茶水費,一千塊。”
“另外,老闆誠心相邀,今晚缽蘭街酒吧,一起放鬆放鬆。”
嘴裡喊著一千塊,可吉米塞進陳幫辦手裡的,是十張嶄新的金獅。
陳幫辦是陳俊輝在警隊裡唯一能搭上線的老熟人,這點心意,自然得比旁人厚實些。
這種事根本不用陳俊輝多交代——一個眼神、一次點頭,吉米就全明白了。
陳幫辦眼皮都冇抬,順手把那疊鈔票往褲兜裡一摁,紙邊還微微翹著。
“靠。”
“陳俊輝一個江湖仔,倒學會給差人封利是了?”
旁邊吉米咧嘴一笑,臉上帶著三分侷促、七分乖巧。這場景他也是頭回撞見。
有些話,他連提都不敢提。
陳幫辦領著吉米,挨個尋訪到場的差人。
“趙Sir!”
“這是太子輝手下的吉米仔。”
“陳太子曉得咱們大熱天跑來站崗,特意備了千元茶水費。”
“晚上彆急著走,太子輝在缽蘭街訂了位子,請大家喝兩杯、吹吹風。”
趙Sir接過錢,指尖一撚便知真假,卻皺起眉頭:“我們是警務人員,去缽蘭街……不太像樣吧?”
“再說了,還是陳俊輝那個江湖仔請客——紀律科和廉署可不是擺設。”
陳幫辦叼著口香糖,腮幫子懶洋洋地動了動:“怕什麼?又不是咱倆偷偷摸摸去,今晚到場的二百多號差人,全都要過去。”
“難不成紀律科真敢把所有人一鍋端?就算廉署插手,上頭還有局長頂著呢。”
“誰讓局長非挑週末把咱們調來?”
“再說大夥兒都在,誰會傻到真去找女人?不過是喝點酒、聊聊天罷了。”
趙Sir聽了,繃著的肩膀鬆了下來。
人多勢眾,場麵就穩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