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他很篤定,但陳耀峰也冇著急立案,而是先蒐集和翻閱了一個月的卷宗,才讓他有信心正式立案。
之所以花了這麼長時間,是因為這些卷宗的出警警員,在初步判定為意外後,收集證據時多有疏忽,不夠仔細。
再加上現場痕跡被破壞、關鍵物證遺漏、證人詢問流於表麵等等原因,導致這些案件的證據都極其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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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從幾十份卷宗裡挑出了四份最具代表性的,攤開在桌麵上,形成一個整齊的方陣。
第一個案子是交通意外案,死者叫張明,32歲,某貿易公司職員。
警方的結論是:雨天路滑,貨車司機視線受阻,剎車不及,導致張明在斑馬線被撞身亡,屬交通意外。
卷宗上的現場記錄勘察是:案發當日暴雨傾盆,事發路段無監控,
貨車司機供稱經過事發路段時,雨刷突然壞了,因雨水模糊擋風玻璃,貨車司機未能及時發現正在過馬路的張明。
證人僅有一名路邊攤販,稱隻看到貨車突然衝向斑馬線,未注意其他異常。
屍檢報告顯示,死者係多器官損傷致死,符合車禍撞擊特徵。
這份卷宗看似毫無漏洞,就連貨車的剎車痕跡都記錄了出來,剎車痕是彎曲的,而且長達五六米。
這證明暴雨天氣下,雨刷突然失靈,司機隻是模糊見有人影,提前踩了剎車打了方向盤,但是製動距離預留不足,雨天路滑,還是撞到了死者。
但貨車都是標配主副雙雨刷的,同步突然完全失效的自然故障概率近乎零。
案宗裡附帶了貨車的全方位檢測,檢測雨刷是自然斷裂失效,但這輛車的車檢記錄是半年前,怎麼可能半年就自然斷裂失效?
陳耀峰直覺應該是有人做了手腳讓雨刷失靈,但冇檢測出來,另外幕後凶手是怎麼固定讓雨刷在事發路段失靈的,陳耀峰暫時也冇想出來。
接下來是第二個卷宗,是工地意外案,死者叫李強,45歲,建築工人。
卷宗裡的警方結論是:工地腳手架鬆動,堆放的鋼管意外墜落,擊中下方作業的李強,屬安全生產事故。
現場記錄著,事發工地正在進行外牆裝修,腳手架經勘查確有老化鬆動痕跡。
鋼管上無明顯人為搬運痕跡,推測為風吹或震動導致滑落。
工友證言稱,當時刮著微風,大家都在正常作業,冇人注意到鋼管何時鬆動。
卷宗裡附帶了鋼管照片,這個就很明顯了,物證照片顯示的鋼管上幾處細微的劃痕,位置集中在鋼管兩端,像是被人用繩索拖拽時留下的。
而且,陳耀峰專門查過,事發時的風力隻有2級,根本不足以吹動一根重達20公斤的鋼管從5樓墜落。
這是意外?
扯淡。
第三個卷宗是晨跑意外摔倒案,死者叫劉敏,28歲,健身教練。
死者每日都會固定晨跑,經過公園後山台階。
卷宗顯示死者晨跑時踩空台階,後腦磕在石階稜角上,失血過多死亡。
警方結論是:台階有露水濕滑,死者跑步速度過快,注意力不集中導致失足。
卷宗附帶的照片裡,有事發後拍攝的台階照片。
通過照片陳耀峰通過法證分析術,很清晰地就能推斷出這個案子絕對不是意外,因為台階上那一層透明的玩意,壓根不是露水。
那玩意是矽油,透明,無色無味,跟水差不多,但質感略微黏膩,跟露水混在一起後乍看之下壓根看不出區別。
也就隻有陳耀峰這個掛壁能通過照片看穿。
凶手應該是摸清死者晨跑路線和時間,提前在死者常踩的台階位置塗抹了矽油。
隻是過去這麼久,當時出警的警員冇有收集那些玩意,所以驗不出成份,抓不到凶手基本無法翻案。
第四個案件,是高空墜物案,死者叫王建國,65歲,退休教師。
警方的結論是:公園內的公益GG牌因長期日曬雨淋,固定螺絲鏽蝕斷裂,導致GG牌脫落砸中死者,屬設施老化引發的意外。
現場記錄有:GG牌框架的螺絲確有鏽蝕痕跡,未發現人為撬動的痕跡,晨練的其他老人證言稱,聽到「哐當」一聲後,就看到GG牌砸在了王建國身上。
維修記錄顯示,該GG牌半年前曾做過常規檢查,當時未發現異常。
這個案子的手法跟貨車案子很像,半年前做過常規檢查,然後半年時間裡螺絲鏽蝕?
明顯就不符合常理。
而且公園內的GG牌處於陰涼通風處,螺絲鏽蝕速度不會這麼快。
而且,螺絲的斷裂麵是平整的,更像是被人用工具切割後,故意用某種手法讓螺絲鏽蝕,偽裝成自然斷裂。
至於為什麼這麼巧,因為死者每天早上都在固定位置晨練,甚至會在那個位置跟老友吹水,下象棋。
陳耀峰眼神變得凝重,除了以上他察覺到的疑點外,他還查過這些死者的身份背景。
跟他交給重案組成員的理論一樣,首先看的就是這些受害者有無某種共同點。
他一查就查到了。
這些受害者通常跟家裡的關係都不好,而且都有一個甚至多個仇家。
如果是他想的那個電影裡的團夥,肯定是買兇殺人,那麼這個共同點就很重要。
他剛想拿著這些卷宗,去找黃老總申請立案和併案時,辦公室的門忽然被敲響。
「進。」陳耀峰坐回椅子上,看向門口。
房門被推開,隻見重案二組的李文斌風風火火衝了進來,舉手行禮:
「報告Sir!又發生一單意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