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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背叛,吉米的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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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背叛,吉米的崩潰!

荃灣。

一棟待拆遷的老舊唐樓,外牆斑駁脫落,露出裡麵發黑的紅磚,像一顆壞死的爛牙,頑固地嵌在繁華都市的肌理中。暴三樓B座。

昏黃的燈泡在風中搖曳,投下忽明忽暗的影子。

「媽的!媽的!這幫廢物!」

阿樂(林懷樂)像頭被困在籠子裡的野獸,在狹窄的客廳裡焦躁地轉圈。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讀好書上,ᴛᴛᴋs.ᴛᴡ超省心 】

領帶被扯鬆,歪歪斜斜地掛在脖子上,平日裡那副斯文儒雅的眼鏡也不知去向,露出一雙布滿血絲、充滿戾氣的眼睛。

「啪!」

桌上手機被他狼狠摔在牆上,瞬間四分五裂,螢幕碎成了一張蜘蛛網,電池崩飛到了沙發底下。

帳戶凍結。訊號遮蔽。全港通緝。

曾經,他隻要坐在那張楠木長桌的主位上,輕輕敲敲手指,整個九龍的黑道都要抖三抖。他的一個眼神,就能決定誰上位,誰沉海。

但現在,那個運籌帷幄、陰勢沉穩的和聯勝話事人不見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個驚慌失措、眾叛親離的通緝犯,慌亂得像個剛入行、第一次砍人後不知道往哪跑的泊車仔。

恐懼,像冰冷的蛇,順著他的脊梁骨慢慢往上爬。

「吱呀—

—」

生鏽的防盜門發出一聲刺耳摩擦聲。

阿樂猛地回頭,手裡緊緊攥著一把水果刀,全身肌肉緊繃,直到看清來人,才稍微鬆了一口氣。

是老兄弟「火狗」。

火狗穿著一件寬大的雨衣,帽簷壓得很低,手裡提著一個沉甸甸的黑色帆布袋。雨水順著他濕透的雨衣滴答作響,在地板上匯成一灘渾濁的水漬。

「樂哥。」

火狗的聲音有些發悶,似乎是因為淋了雨,又似乎是在壓抑著什麼。

他走到桌前,將帆布袋重重頓在桌上,發出一聲悶響,「樂哥,錢拿到了。

公海賭船那邊的私房錢,沒過戶頭,乾淨的。兩百萬。」

「兩百萬————」

阿樂的眼睛瞬間亮了,那是溺水者抓住最後一根稻草的眼神。

「刷!」

他一把拉開拉鏈,動作粗魯而急切。

一捆捆紅色的鈔票露了出來,阿樂顫抖著伸出手,抓起一疊,用力地嗅了嗅,臉上露出一絲近乎癲狂的喜色。

「好!好兄弟!火狗,我就知道你最講義氣!」

阿樂一邊說著,一邊慌亂地把錢往懷裡揣,往褲兜裡塞,「隻要到了台灣,我們就安全了。我在那邊還有關係,還有人脈!到時候東山再起,殺回香港,我讓你做堂主!」

火狗站在陰影裡,看著眼前這個曾經不可一世、如今卻狼狽不堪的大佬。

他的手插在雨衣口袋裡,緊緊握著一部手機。

「樂哥————」火狗的喉結滾動了一下,眼神複雜。有憐憫,有愧疚,但更多的是一種決絕。

「嗯?怎麼了?」阿樂頭都沒抬,正忙著把錢塞進外套內襯,把自己塞得像個臃腫的胖子。

「車子在後巷。我去把風。」火狗低下頭,避開了阿樂的視線。

「去吧,去吧!快點!」

火狗咬了咬牙,轉身退出房間,輕輕關上了那扇生鏽的鐵門。

站在陰暗潮濕的走廊裡,火狗靠在牆上,從懷裡掏出一支被壓扁的香菸,顫抖著點燃。深吸一口,煙霧嗆進肺裡,讓他稍微鎮定了一些。

他拿出手機,打了電話。

「吉米哥。」

「樂哥在荃灣眾安街78號,三樓B座。錢我已經給他了————你答應我的那筆安家費————」

「放心,十分鐘後到帳。」電話那頭,傳來吉米的聲音。

「謝————謝吉米哥。

「樂哥,對不住了。」

火狗扔掉菸頭,用腳狠狠碾滅,然後拉起雨衣的帽子,頭也不回地消失在黑暗的樓梯間。

吉米站在落地窗前,看著窗外的狂風暴雨。

結束通話火狗的電話後,他並沒有立刻行動。他深吸了一口氣,感覺心臟在胸腔裡劇烈跳動。

他拿起手機,撥通了江權的私人號碼。

「權少,找到了。」

吉米的聲音裡帶著激動顫音,「火狗剛來電話,阿樂在荃灣眾安街78號。」

「很好。」

電話那頭,江權的聲音依舊平靜,「吉米,你現在就把這個訊息給李文斌。」

「我去?」吉米愣了一下,握著電話的手指微微收緊,指節發白,「權少,我是和聯勝的人,我去見李文斌,會不會————」

「你會怕?」

江權輕笑了一聲,「電視台正在追蹤報導,李文斌現在就在深水埗的臨時指揮部,沒回警局。你親自過去,把這個訊息告訴他。」

「為什麼要我去?」吉米不解。

「因為你需要一張投名狀」。」

「這份人情,我不需要。但對你來說,卻是千金難買的護身符」。讓你去送這個禮,是為了讓你在警方那邊掛個號。以後你在那個位子上,很多事情就不至於那麼難辦。李文斌雖然狠,但他記人情,也講規則。

「這是我送給你的一份大禮。」

吉米握著手機,沉默了良久。

把抓捕阿樂的大功讓給自己,鋪平自己洗白的道路。

「權少————謝了。」

「去吧。別讓李Sir等急了。記住,把腰桿挺直了,你現在不是古惑仔,你是生意人。」

「明白。」

結束通話電話,吉米看著窗外被閃電撕裂的夜空,眼神逐漸從迷茫變得堅定。

他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西裝,繫好領帶,拿起一把黑色的長柄雨傘,推開門,大步走進了雨夜。

深水埗,警方臨時指揮部。

幾輛黑色的指揮車停在路邊,周圍拉起了長長的封鎖線。暴雨如注,將警燈的紅藍光暈撕扯得支離破碎,映照在積水的路麵上,宛如流淌的霓虹血河。

李文斌站在指揮車的棚下,臉色比這雨夜還要陰沉。

——

警戒線外,幾十家媒體記者的長槍短炮像一群嗅到血腥味的禿,死死守候著。電視新聞裡滾動播放著「黑幫暴亂」的畫麵,每一幀都在打警隊的臉,也在打他李文斌的臉。

「李Sir。」

一名0記探員快步跑來,渾身濕透,壓低聲音匯報,「警戒線外有個叫吉米的找你。他說————他是來送訊息的,關於林懷樂的下落。」

「吉米?」

李文斌眯起眼,透過密集的雨幕,看到了不遠處那個撐著黑傘的身影。

西裝筆挺,皮鞋亮,站姿挺拔。在周圍一片混亂泥濘的環境中,他顯得格格不入。

「讓他過來。」

幾分鐘後。

一輛警車呼嘯著撕裂雨幕,向荃灣方向疾馳而去。

封閉的車廂內,氣壓低得讓人窒息。

李文斌坐在後座的左側,吉米坐在右側。兩人中間隔著一個座位的距離,卻像是隔著一道無法跨越的鴻溝。

李文斌側過頭,冷冷地盯著身旁的吉米。

「你很聰明。」

李文斌打破了沉默,聲音冷得掉冰渣,「知道借刀殺人,借警察的手除掉自己的大佬。」

吉米正襟危坐,雙手放在膝蓋上,手指死死抓著西褲的布料,抓出了褶皺。

「不過我警告你。」

李文斌突然湊近,強烈的壓迫感瞬間籠罩了吉米。他盯著吉米的眼睛,一字一頓地說道:「等你坐上那個位子,最好給我夾著尾巴做人。如果再出現今晚這種爛攤子,我不管你背後是誰,也不管你生意做得多大,也不管你認識多少議員,我第一個送你去赤柱蹲苦窯!」

「在我李文斌這裡,沒有大局為重」,隻有除惡務盡」!黑社會就是黑社會,穿上西裝也變不成紳士!」

「李Sir!!」

聽到這裡,一直沉默忍耐的吉米突然爆發了。

這聲嘶吼充滿了壓抑已久的憤怒和委屈,把前麵的司機嚇得手一抖,車身猛地在雨水中打了個滑,晃了一下。

「你以為我想當這個龍頭嗎?!」

吉米紅著眼,猛地扯開領帶。他大口喘著粗氣,平日裡的斯文、冷靜、理智在這一刻蕩然無存,隻剩下歇斯底裡的崩潰。

「我不想做黑社會!我真的不想當古惑仔!!」

他揮舞著雙手,像是在控訴這個世界。

「我以前是賣盜版碟的!那時候我隻想賺點錢,買個房子,娶個老婆,安安穩穩過日子!可是呢?」

吉米的眼神變得空洞,彷彿陷入了某種痛苦的回憶。

「那些爛仔天天來掀我的攤子,收我的陀地!他們把我的碟片踩碎,把我的頭按在地上摩擦!那時候警察在哪裡?我去報警,差佬喝著茶,看都不看我一眼,讓我回去等訊息!回頭我就被那些混混堵在巷子裡,打得像條狗一樣!」

李文斌沉默了。他依舊冷冷地看著吉米,但眼神中閃過一絲波動。他沒有打斷。

「為了做生意,為了不被人欺負,我才被迫加入和聯勝!我不賣粉,不搞賭,不逼良為娼!我隻想做正經生意,搞物流,建工廠,給兄弟們一口安樂飯吃!」

吉米的聲音帶著哭腔,在這狹小、封閉的車廂裡迴蕩,撞擊著每一個人的耳膜。

「後來生意做大了,阿樂那個王八蛋要吸我的血,讓我交數!工商局查我,消防局查我,黑白兩道都想從我身上咬下一塊肉!我明明是受害者,為什麼所有人都逼我?」

「要不是權少拉我一把,我昨晚就已經橫屍街頭了!我是為了活命!為了活命啊李Sir!」

他顫抖著手指,指著窗外那片漆黑、狂暴的雨夜。

「李Sir,不是人人都想當古惑仔的!也不是人人都稀罕那個破龍頭棍的!」

「和聯勝我可以幫你約束。你們警方決定好了,要解散它,抓人,或者換別人來當龍頭,我都舉雙手贊成!我不想我的仔出生了也是古惑仔!我要他當醫生,當律師!我要他堂堂正正做人!我不想讓他像我一樣,一輩子洗不白!!」

車廂內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靜。

隻有雨刮器「刷——刷——」的擺動聲。

李文斌看著眼前這個崩潰痛哭、毫無形象的男人。

這是他第一次見到,一個即將登上權力巔峰的黑幫大佬,竟然對那個位置充滿瞭如此深刻的恐懼和厭惡。

他看到了吉米眼底的渴望——那是對光明的渴望,也是對黑暗的深惡痛絕。

這種渴望,比任何偽裝都來得真實。

「到了。」

司機一腳剎車,警車穩穩地停在了眾安街的路口。

李文斌深吸一口氣,收回目光,恢復了那副鐵血悍將的冷硬麪孔。

「你的話,我聽到了。

他推開車門,冷風夾雜著雨點灌了進來。

「但在那之前,你最好先學會怎麼在這個吃人的世道活下去。」

說完,他頭也不回地跳下車,走進了雨幕。

吉米癱坐在座位上,大口喘著氣,彷彿剛才那一番話耗盡了他所有的力氣。

眾安街78號。

「轟!」

特警隊的破門錘重重撞擊在防盜門上,整棟樓彷彿都顫抖了一下,灰塵簌簌落下。

「警察!不許動!」

「雙手抱頭!趴下!」

阿樂正背著沉重的錢袋,爬上窗台。他的一隻腳已經跨了出去,但還沒來得及跳,幾束刺眼的強光手電就死死鎖住了他的臉,讓他瞬間致盲。

「別動!再動開槍了!」

樓下,早已是一片黑壓壓的PTU方陣。防暴盾牌連成了一堵黑色的牆,無數黑洞洞的槍口指著三樓的視窗。

插翅難逃。

李文斌大步走進房間,皮鞋踩在阿樂剛才慌亂中掉落的幾張鈔票上。

他看著被兩名特警按在窗台上、拚命掙紮卻動彈不得的阿樂,眼神中充滿了鄙夷。

「林懷樂。遊戲結束了。」李文斌厲聲宣告。

三分鐘後。

阿樂被反剪雙手,戴著黑頭套,被押出了唐樓。

無數閃光燈在雨夜中瘋狂閃爍,將這狼狽的一幕定格。記者們蜂擁而上,話筒幾乎要戳到他的臉上。

就在被塞進警車的那一刻,阿樂突然停下了腳步。

鬼使神差地,他猛地掙紮了一下,頭套歪了一些,露出了一隻眼睛。

他看向了街對麵。

那裡停著一輛黑色的賓士。

吉米撐著一把巨大的黑傘,站在車旁。雨水打濕了他的褲腳,但他站得筆直,麵無表情地看著這邊。

兩人的目光在雨幕中隔空交匯。

一個是日薄西山、眾叛親離、即將麵臨牢獄之災的舊時代霸主。

一個是西裝革履、借力上位、即將開啟新時代的生意人。

阿樂愣了一下,眼神中的憤怒、不甘、怨毒,最終都化為了一片死灰。

他明白了。

原來,咬死獅子的,往往不是另一頭獅子,而是那隻一直在旁邊默默低頭吃草、看似人畜無害的綿羊。

「嗬————」

阿樂慘然一笑,嘴角溢位一絲苦澀。他搖了搖頭,不再掙紮,低頭鑽進了那輛囚籠般的警車。

警笛聲響起,警車閃爍著紅藍燈光,駛向警局。

吉米一直目送著警車消失在雨夜的盡頭,才放下了手中的黑傘。

冰冷的雨水瞬間淋濕了他的臉,順著發梢流進脖子裡,激起一陣寒意。

他抹了一把臉上的水漬,分不清是雨水,還是剛纔在車裡失控時流下的淚。

「終於結束了。」

他喃喃自語,聲音很輕,很快就被淹沒在嘈雜的雨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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