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正陽的臉色,終於變了。
他眯起眼睛,看著那個在法庭上公然咆哮的年輕人。
【告知義務?】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書庫多,.任你選 】
【他在偷換概念!】
鍾正陽瞬間就明白了陳夜的意圖。
法律實踐中,對於格式條款。
「提示義務」和「說明義務」往往被混為一談。
尤其是App註冊這種場景,預設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
並且對關鍵條款進行加粗變色。
在絕大多數判例中,都足以被認定為盡到了「提示義務」。
而陳夜,現在要做的,就是把這兩者,徹底撕開!
「荒謬。」
鍾正陽冷哼一聲,恢復了鎮定。
「審判長,原告律師的言論,已經脫離了法律辯論的範疇,變成了純粹的情緒宣洩。」
他轉向陳夜,嘲諷道。
「陳律師,我想提醒你,法庭不是菜市場。
如果你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僅限於此,我建議你回去多讀幾年書。」
「我們App的註冊流程中,該《風險確認書》的連結被放置在最顯眼的位置,標題用紅字加粗。」
「使用者必須手動勾選『本人已仔細閱讀並同意以上條款』的選項框,才能完成註冊。」
「在法律上,這已經完全構成了『顯著提示』,盡到了我們的義務。
難道,你連這麼基礎的法律常識都不知道嗎?」
鍾正陽的話,擲地有聲。
他將陳夜剛才那番極具煽動性的質問。
輕飄飄地定性為「不懂法」和「情緒化」。
瞬間就將搖擺的天平,又拉了回去。
原告席上,剛剛看到一絲曙光的李哲和王浩,心又沉了下去。
是啊。
鍾正陽說得沒錯。
在司法實踐中,這種程度的提示,通常就夠了。
陳夜剛才的行為,更像是一種無能的狂怒。
秦可馨緊張地看著陳夜,她不知道這個男人還能不能再變出什麼戲法。
旁聽席上,剛剛被點燃的火焰,也迅速冷卻。
騎手們臉上,重新浮現出茫然和無助。
法律,對他們來說,太複雜了。
陳夜,卻笑了。
他要的就是鍾正陽的這番話。
要的就是他這份自以為是的「法律常識」。
「鍾大律師,你說的都對。」
陳夜點點頭,態度出奇地配合。
「提示義務,你們確實盡到了。」
「但是……」
他話鋒一轉,那股子流裡流氣的味道,又回來了。
「我剛才問的,是『說明義務』!」
「『提示』,不等於『說明』!」
「提示,隻是告訴他,這裡有個坑。
而說明,是要告訴他,這個坑有多深,掉下去會摔斷腿,甚至會沒命!」
陳夜指著大螢幕。
「對於『自願承擔一切意外風險』這種,直接豁免自身核心責任。
將重大風險完全轉移給另一方的霸王條款!」
「尤其,是涉及到勞動者最基本的生命健康權時!」
「僅僅是加粗、變色,僅僅是讓使用者打個勾,就夠了嗎?!」
「這不叫『說明』!這叫『陷阱』!」
陳夜上前一步,逼視著鍾正陽。
「我再問你,你們平台,有沒有用彈窗,用語音,用任何一種能確保騎手在簽約前。
真正理解其法律後果的方式,對他進行過一對一的說明?!」
「你們有沒有一個客服,打過一個電話,告訴張偉。
『嘿,哥們兒,點下這個同意,你就是給自己簽了一份生死狀。
以後出了事,我們可一毛錢都不賠哦』!」
「你們有嗎?!」
鍾正陽的呼吸亂了。
【瘋子!】
【這個年輕人,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
【他想挑戰整個行業的規則!】
如果按照陳夜的邏輯,那市麵上99%的App使用者協議,都有問題!
這會引發一場法律界的地震!
「一派胡言!」
鍾正陽厲聲嗬斥,試圖打斷陳夜的節奏。
「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說明義務需要做到這種程度!」
「你說的不算,法律說的纔算!」
「哦?是嗎?」
陳夜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他轉向審判長。
「審判長,我方申請,當庭傳喚一名證人。」
審判長眉頭緊鎖,顯然也被這場激烈的交鋒所吸引。
「傳喚誰?」
「火火外賣平台,負責App註冊流程設計的產品經理,或者法務人員。」
陳夜的聲音,在法庭裡迴蕩。
「我想當庭問問他,當初在設計這個流程的時候。
他們內部,是如何考量『說明義務』的。」
「他們追求的,到底是讓使用者『真正理解』。
還是讓使用者『儘快跳過』?」
「是真心實意地告知風險,還是隻想用最快的速度。
拿到一個可以免責的『同意』記錄?!」
被告席上,吳瀚的身體,不受控製地顫抖起來。
產品經理?
法務?
當初設計這個流程的時候,他們的KPI是什麼,他比誰都清楚!
是「提高註冊轉化率」!
是「縮短註冊時間」!
所有設計的核心,都是如何讓使用者用最少的步驟,最快的時間完成註冊。
至於那些條款?
誰會去看?
巴不得你一眼都別看!
要是真按陳夜說的那樣,彈窗、語音、一對一電話說明……那註冊轉化率不得掉到地心去?
這要是讓產品經理上庭,當著法官的麵,被陳夜這麼一問……
那不是當場就把底褲都給扒了?!
鍾正陽的臉色,徹底沉了下來。
他知道,絕對不能讓這個證人上庭。
「反對!」
鍾正陽立刻出聲。
「我方認為,我方法務和產品人員的設計思路。
屬於公司內部的商業機密,與本案無關!」
「無關?」
陳夜笑了。
「怎麼會無關呢?這恰恰是本案最核心的關鍵!」
「這關係到你們的主觀意圖,到底是『善意告知』,還是『惡意隱瞞』!」
「審判長,我方堅持傳喚證人!」
「反對!」
審判長看著雙方律師激烈的爭辯,陷入了沉思。
陳夜的請求,確實有些超常規。
但他的論點,卻又直指核心。
就在這時。
陳夜又丟擲了一個誰也想不到的申請。
「審判長。」
「如果被告方,不願意傳喚自己的員工出庭作證。」
「那麼我方,還有一個更直觀的建議。」
他頓了頓,環視全場。
最後,目光落在了審判席上。
「我方申請,當庭進行——」
「『使用者體驗模擬』!」
「什麼?」
法庭內,所有人都愣住了。
「很簡單。」
陳夜攤開手。
「我懇請審判長,懇請兩位人民陪審員。
現在,就拿出你們的手機,親自下載一個火火外賣的騎手端App。」
「你們親自,來走一遍這個註冊流程。」
「你們來親身體驗一下,在一個急著要找工作掙錢的普通人視角下。
麵對這幾十頁密密麻麻的條款,在短短幾秒鐘的註冊時間裡。」
「你們是否,真的能夠『明確理解』這份『生死狀』的全部含義。」
「你們來告訴我。」
陳夜的聲音,在寂靜的法庭裡,清晰無比。
「這塊加粗的紅字,到底是『顯著的提示』。」
「還是,一個精心設計的陷阱!」
死寂。
整個法庭,陷入了寂靜。
鍾正陽的身體,僵在了原地。
【使用者體驗模擬?】
【他……他怎麼敢……】
【他怎麼敢提出這種要求?!】
瘋了!
這個男人徹底瘋了!
他這是要讓審判者,親自下場,去當他的證人!
這在整個國家司法史上,都聞所未聞!
秦可馨、李哲、王浩、安然……
他們所有人看著那個站在法庭中央,向整個規則發起挑戰的男人。
這是……
這是何等囂張,何等大膽,何等……天才的想法!
審判長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他看著陳夜,那張嚴肅的臉上,露出了難以掩飾的震驚。
這個年輕的律師,正將一把鋒利無比的刀,遞到他的手上。
他,接,還是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