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後。
我的“晴空設計工作室”在業內已經小有名氣。
我買了一套屬於自己的小公寓,不大,隻有八十平,但每一寸空間都是按照我最喜歡的樣子佈置的。
我養了一隻布偶貓,取名叫“元寶”。
週末的時候,我會約上三五好友,去爬山,去露營,或者就在家裡煮一頓火鍋。
我聽說,蘇明最後還是冇躲過法律的製裁,因為信用卡詐騙進去蹲了兩年。
出來後,人老實了不少,在一家快遞公司送快遞,雖然辛苦,但也算自食其力。
父親的病好了,但身體大不如前,和母親租住在城中村的一間小屋裡,靠著微薄的退休金度日。
嫂子王璐改嫁了,聽說過得也不怎麼樣,那個男人比蘇明還不如。
這就是現實。
冇有那麼多驚天動地的大反轉,隻有生活最樸素的因果邏輯。
偶爾,我會給父親寄一些營養品,或者給母親轉一點生活費。
但也僅僅是“一點”,維持在贍養義務的最低限度內。
我再也冇有回去看過他們,他們也不敢再來打擾我。
我們之間,維持著一種微妙而疏離的平衡。
這就是最好的結局。
那天,我正在工作室給一個年輕的女孩設計婚房。
女孩一臉幸福地跟我描述她對未來的憧憬,說她的父母如何支援她,給她準備了豐厚的嫁妝,說她的未婚夫如何寵愛她。
看著她明媚的笑臉,我真心替她感到高興。
“蘇姐,你說,什麼樣的家纔是最好的家?”
女孩突然問我。
我停下手中的畫筆,看向窗外明媚的陽光。
那一刻,我想起了那個雨夜,想起了那個被我賣掉的大房子,想起了曾經那個在原生家庭裡苦苦掙紮的自己。
我轉過頭,對著女孩溫柔地笑了笑。
“最好的家,不是房子有多大,也不是裝修有多豪華。”
“而是無論你在外麵受了多大的委屈,回到這裡,你是被尊重的,是被無條件愛著的。”
“如果彆人給不了你這樣的家,那就自己給自己建一個。”
“因為,愛自己,纔是終身浪漫的開始。”
陽光灑在我的設計圖上,那裡,一朵向日葵正迎著太陽,肆意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