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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個再平常不過的傍晚。
我放學回家,習慣性地看了一眼門口的牛奶箱。
箱子的縫隙裡夾著一個信封。
冇有郵票,冇有寄件人地址。
隻是歪歪扭扭寫著三個字:
林遠佳。
我的名字。
我認出了那個字跡。
那是林遠航的字。
拆開信封,裡麵是從作業本上撕下來的紙。
用潦草的筆跡寫了滿滿一頁。
「姐,飛船起飛了。
我在宇宙裡,看到窗外都是星星。
飛船裡有好多按鈕,我按了一個紅色的,飛船就加速。
好快,我差點摔倒。」
我要像《宇宙騎士》一樣去宇宙冒險了。
我在這裡很好,有吃有喝,還有一隻小狗陪我。
小狗叫阿姆,會說話,會講笑話。但笑話都不好笑。
姐,你想我不?
我很好,不要擔心。
也不要告訴爸媽,這是我們的秘密。
他們知道了會摧毀這個秘密。
如果想我了,就去秘密基地吧。
我的望遠鏡還在那裡,幫我收好。
我還會繼續寫信過去。
林遠航】
讀完信,我摸到信封裡還有一個硬硬的圓片。
倒出來一看,是一枚兔子鈕釦。
我整個人瞬間發抖。
這是林遠航失蹤那晚,衣服領口上的鈕釦。
林遠航還活著。
他給我寫了信。
我突然想起了什麼。
朝著後山的方向瘋跑過去。
那個鏽跡斑斑的攪拌罐,依舊好好地躺在空地上。
我的耳邊迴盪著那晚他進入攪拌罐前說的話:
「姐,我要去太空旅行了。」
但很明顯信裡的「宇宙飛船」並不是這個。
難道,攪拌罐裡有什麼神秘力量,將他送入了宇宙?
我不清楚。
但我能確定一件事。
這封信是真的。
林遠航還在。
他真的給我寫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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