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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期間,陸傳峯開始酗酒。
他搬出了那個充滿回憶的房子,在郊區租了一間簡陋的公寓。
白天睡覺,晚上喝酒,喝到不省人事,就能暫時忘記那些畫麵:商林晚倒在血泊裡的樣子,商林晚在監獄裡平靜的樣子,商林晚結婚那天笑得眼睛亮晶晶的樣子。
但他還是會做夢。
夢裡,商林晚還活著。
有時候是小時候,她剛來陸家,怯生生地叫他“陸哥哥”,他冷著臉不理她,她就跟在他身後,像個小尾巴。
有時候是結婚後,她做好一桌菜等他回家,等到飯菜都涼了,他也冇回來。
有時候是她懷孕後,摸著肚子輕聲哼歌,陽光照在她臉上,溫柔得像一幅畫。
然後畫麵一轉,就是她躺在血泊裡,身下的血越漫越大,染紅了整個世界。
“商林晚!”他每次都大喊著醒來,渾身冷汗。
然後意識到,她真的不在了。
永遠不在了。
這種認知像一把鈍刀子,每天都在淩遲他的心。
他開始產生幻覺。
走在街上,看到某個背影很像她的人,會不顧一切地衝上去,拉住對方,然後在對方驚恐的眼神中狼狽道歉。
在超市,看到貨架上她喜歡的零食,會站在那裡發呆,直到店員來問是否需要幫助。
甚至有一次,他喝醉了,打車到監獄門口,說要見商林晚。
門衛用看瘋子的眼神看他:“這裡冇有叫商林晚的犯人。”
“有的,她在這裡,她冇死”他喃喃自語,被門衛趕走。
他去找過處理商林晚“死亡”的獄醫。
那是箇中年女人,麵對他的追問,一臉不耐煩:“陸先生,我已經跟你說了很多遍了,商林晚確實是突發心臟病死亡的。我們有完整的搶救記錄,有死亡證明,你到底還想怎樣?”
“我要看屍體照片。”陸傳峯說。
“冇有照片。監獄規定,不允許對死者拍照。”
“那火化記錄呢?我要看火化時的監控。”
“火葬場不歸我們管,你自己去問。”
陸傳峯真的去了火葬場。
工作人員調出那天的記錄,確實有一具女性遺體被火化,登記資訊與商林晚相符。
“能給我看看骨灰嗎?”他問。
工作人員像看瘋子一樣看他:“骨灰已經由家屬領走了。”
“我就是家屬。”
“那你還來問什麼?”
陸傳峯語塞。
是啊,他還來問什麼?
所有證據都指向一個事實:商林晚死了,死在他親手把她送進去的監獄裡,屍體火化了,骨灰被他領走了。
但他就是不信。
或者說,不願意相信。
如果商林晚真的死了,那他這一生就真的冇有任何挽回的餘地了。
他寧願她是在報複他,用假死的方式離開,在世界的某個角落活著,恨著他,但至少還活著。
這個念頭像毒草一樣瘋長。
他開始動用所有剩餘的關係,尋找商林晚“還活著”的蛛絲馬跡。
他查了監獄那幾天的出入記錄,查了附近道路的監控,甚至查了全國同名同姓的年輕女性。
一無所獲。
商林晚就像一滴水,蒸發在了空氣裡,冇有留下任何痕跡。
直到有一天,一個老友實在看不下去了,把他約出來喝酒。
“傳峯,夠了。”老友按住他又要倒酒的手,“商林晚已經死了,接受現實吧。”
“她冇死。”陸傳峯固執地說,“她一定還活著,她在躲我”
“她為什麼要躲你?”老友問,“如果她真的還活著,為什麼要用假死的方式離開?為什麼連你母親都不告訴?陸傳峯,你清醒一點!因為她恨你!因為她不想再見到你!就算是假死,那也是她自己的選擇!”
陸傳峯愣住了。
“你還不明白嗎?”朋友歎氣,“如果商林晚真的還活著,那隻能說明一件事:她寧願‘死’,也不願意再跟你有任何瓜葛。這對你來說,比她的死亡更殘忍,不是嗎?”
是啊。
如果她還活著,卻選擇用死亡來逃離他
那說明,她對他,已經連恨都冇有了。
隻有徹底的厭棄,徹底的決絕,徹底的拋棄。
陸傳峯趴在桌子上,肩膀劇烈地顫抖起來。
戰友拍拍他的背:“傳峯,放下吧。商林晚已經不在了,你得繼續活下去。這是你自己造的孽,你得自己受著。”
自己造的孽,自己受著。
陸傳峯想起商林晚日記裡的最後一句話:“如果愛是一種罪,那我罪該萬死。”
不,商林晚。
有罪的是我。
罪該萬死的,也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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