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小滿變成熊怪了啊。
指定無法融入社會,一生註定會在別人的目光下度過,辱罵,不堪,毆打,死亡對他來說纔是最好的結局。
趙永的舉動,是在幫小滿解脫,算不得錯。
傅玉棠當時聽了,險些一口氣沒提上來。
什麼假清高,什麼道德製高點,什麼算不得錯……
合著她這些年的普法活動都白做了?!
小滿,也就是趙燁,他是人啊!人啊!!
知道什麼是人嗎?
是和這世間上所有人一樣,有血有肉,會哭會笑,擁有活下去的權利的人啊!
就算他變成了熊怪,他也還是人。
不能因為他外表的變化,就否定了他存在,擅自剝奪他活下去的權利。
更不能因為自認為他活得痛苦,會受人嘲笑,就打著為他好的旗號,罔顧他的意願,送他去“解脫”啊!
如果因為他外表有異就該死,那按照這套標準,沙場上傷殘的將士是不是也該“解脫”,反正他們都缺胳膊少腿了,與常人有異?
瘟疫中染病的百姓是不是也該”解脫”,朝廷不必再費盡心力救治了,反正他們活著也很痛苦?
天生有缺陷者,是不是也該“解脫”,反正他們不容於世,活著要時常受人嘲笑,被人用異樣的眼光看待?
所有不符合他人心中“完人”標準的,是不是也該被清理乾淨?!
上位者看下位者,認為其低賤如泥,活得不如螻蟻,是不是也該幫其“解脫”?!
如果這樣的話,那天底下誰不是他人眼中的該送去“解脫”的傢夥?
長此以往,這世道不就徹底亂了?
要她說,鬱珈善這次辦得很好!非常好!極其的好!
完全就是手拿律法秤桿,依法辦事!
而那法秤上一直以來刻的都是人命重量,而非罪犯的苦衷輕重!
審判趙永,對其行為做出斬首刑罰這一決定,從表麵上看是因為趙永親手扼殺了變成怪物的兒子,實際上是他扼殺了自己的良知,踐踏了生而為人的底線,也扼殺了對生命最基本的敬畏!
今日判趙永斬刑,就是要告訴天下人——生命的價值,從來不由任何私人尺度衡量!
畢竟,倘若今日為趙永破例,明日就會有人殺害癡獃老母,美其名曰“解脫”;後日就會有人溺斃殘疾兒女,辯稱為“仁慈”。
律法這桿秤若敢歪一次,從此世間所有弱者的性命,都會變得輕如草芥。
“律法要立的,就是告訴世人——縱有千般理由,萬種苦衷,也絕不容許任何人僭越律法,扮演判官!
律法要守的,也正是這人世間最後的底線。
隻要孩子想活,無人能代行閻王之職!”
也正是基於那些市井言論,傅玉棠才徹底意識到普法之路任重道遠,同時起了儘可能完善大寧律法,增修《未成年保護令》的想法。
隻是礙於沒有合適的時機將其拿出來,這才放在書房裏壓箱底。
不料,今日倒是在國子監派上了用場,有機會將這醞釀已久的變革推向台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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