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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剛亮透,行政樓的走廊還泛著灰白。我站在檔案室門口,衛衣兜帽搭在背後,手指插在側袋裡,摸了摸銅錢劍的輪廓。它還在。揹包輕了些,昨晚那股壓在胸口的空落感也冇了,像是被什麼填上了,又說不清楚。
門開了條縫,穿藍灰色工裝的女人探出頭,手裡捏著一串鑰匙。“八點纔開。”她說。
我看了一眼手機,七點四十二。
“我知道。”我說,“我等。”
她打量我一眼,目光停在我臉上兩秒,冇說話,縮回去把門關嚴了。腳步聲往裡走,接著是抽屜拉開的聲音,紙張翻動,還有保溫杯蓋擰開的哢噠聲。我能聽見她在裡麵活動,但看不見人。
我靠在牆邊站著,冇坐下。水泥牆涼,貼著後背有點刺,但我冇動。腦子裡過的是昨晚的事——鏡子裡那個女人的臉,蒼白、瘦削,眼神沉得像井底水;她說“彆過來”,不是威脅,是怕嚇到自己殘留的痕跡。後來係統顯了血字,名字叫林晚秋,論文被剽竊,羞憤自縊。清白未雪,公之於眾。
我不是來驅邪的,我是來替她說一句話的。
現在這句話得有證據。
八點零一分,門從裡麵推開。女人走出來,手裡抱著個檔案夾,看見我還在這兒,愣了一下。
“你要查什麼?”她問。
“千禧年初高校學術風氣變遷。”我說,“課程論文要用案例,想參考真實材料。”
她皺眉,“這種選題也行?”
“老師批的。”我掏出學生證遞過去,“曆史係,大二。”
她接過學生證看了看,又抬頭看我臉,對比照片。幾秒後還回來,點頭,“行吧。填個臨時查閱申請表,隻能看不能拿走,影印要登記。”
我跟著她進屋。檔案室比想象中小,三排鐵皮櫃並列排開,標簽按年份貼著,最老的一本寫著“1987”。靠窗擺了張木桌,上麵堆著散頁,旁邊一台老式影印機,外殼發黃,按鍵邊緣磨出了黑痕。
“你要查哪年的?”她問。
“2003屆畢業資料。”我說。
她指了指中間那排櫃子,“第三列,從上往下第二個抽屜。自己找,找到了叫我。”
我走過去拉開抽屜。紙張味撲麵而來,陳舊、乾燥,混著一點樟腦丸的氣息。卷宗按班級分類,用牛皮紙捆好,每本都編了號。我一本本翻,指尖劃過封麵字跡:係、外語係、數學係……終於找到“文學院·民俗學方向”。
林晚秋的名字在名單第三位。
我把整本卷宗抽出來,放在桌上。封麵已經泛黃,右下角有輕微水漬,像是曾經被打濕又晾乾。開啟第一頁,是答辯評分表,手寫體,墨跡深淺不一。她的論文題目寫著:《民國時期民間符籙文化考》。
我盯著那行字看了兩秒。
這個題目本身就不像是能輕易抄襲的內容。符籙涉及地域差異、儀式流程、手抄本比對,光是田野調查就得跑幾個月。如果是真的研究成果,不該這麼輕易被人頂替。
我把評分表往後翻。有導師簽字頁,簽名潦草,寫著“周明遠”。日期是2003年5月18日,答辯前一天。再往後是圖書館借閱登記影印件,顯示她在四月中旬連續借出三本地方誌,其中一本《贛南巫俗錄》還是館藏孤本,借期兩週。
這些都不是臨時拚湊能有的記錄。
但我還冇鬆口氣。
真正的矛盾出現在附錄裡的一份期刊目錄影印件。那是一本《民俗研究動態》,2003年第4期,上麵刊登了一篇文章,標題是《論民國江南地區民間符籙的演變與傳承》,作者署名:周明遠。
時間是2003年6月出版。
而林晚秋的論文提交截止日是5月20日。
也就是說,在她正式提交論文後的三十天內,同一位導師發表了高度相似主題的文章。表麵看,確實像剽竊。
可問題在於——
我掏出手機,開啟備忘錄,輸入兩個日期。
5月20日,林晚秋提交最終稿。
6月15日,《民俗研究動態》正式發行。
中間隔了二十五天。
這期間,刊物要經過審稿、排版、印刷、郵寄,才能送到學校圖書館上架。正常流程下,作者交稿時間至少要比出版早兩個月。
也就是說,周明遠的文章,最晚在4月初就得完成投稿。
可林晚秋的論文初稿批註日期是4月10日。
換言之,當她的導師還在給她修改第一章時,他已經把一篇幾乎雷同的文章投出去了?
邏輯不通。
除非——他早就有了成品。
要麼是他自己寫的,提前準備好了;
要麼就是有人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用了彆人的研究成果去發表。
我重新翻回評分表,仔細看每一欄評分項。專業基礎:82;研究方法:78;創新性:85;寫作規範:76;綜合評定:80.5。不算頂尖,但屬於良好水平,完全達到通過標準。
如果真是抄襲,評分不會這麼高。評委不可能看不出大麵積雷同,尤其這種冷門領域,專家一眼就能辨真假。
我又翻開卷宗最後一頁,發現夾著一張冇歸檔的紙。a4列印紙,單麵內容,抬頭是“校內情況通報(草稿)”,編號為“教務處-2003-047”。
內容如下:
>經覈查,人文學院副教授周明遠所發表於《民俗研究動態》2003年第4期之文章《論民國江南地區民間符籙的演變與傳承》,存在資料引用不當及部分論述缺乏原始出處問題。經查證,文中多處田野資料與學生林晚秋未公開發表之畢業論文內容高度重合,且未標明來源。
>
>鑒於該行為非主觀惡意剽竊,而是因指導過程中未能及時掌握學生研究進展所致,建議給予內部批評教育處理,不予公開處分。
>
>特此備案。
落款日期:2003年6月28日。
我冇有立刻合上這張紙。
屋裡很靜。管理員在另一頭整理新到的檔案盒,塑料封條撕開的聲音清晰可聞。窗外陽光斜照進來,落在桌角,把那份草稿照得發白。我能看見紙上的每一個字,也能看清油墨列印時留下的輕微卡頓痕跡。
原來如此。
周明遠不是剽竊者。
他是被嫁禍的人。
有人在他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把他學生的論文改頭換麵投了出去,然後反咬一口,說他自己剽竊。這樣一來,既毀了林晚秋的前途,又讓導師背上汙名,兩敗俱傷。
而真正動手腳的那個人——
至今冇有名字。
我慢慢把草稿放回捲宗,合上封麵。手指在牛皮紙上停留了幾秒,確認冇有折角,才把它塞回抽屜原位。
“查完了?”管理員走過來問。
“嗯。”我說,“能影印一份嗎?就這幾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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