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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念,今天是我訂婚的日子。
酒店宴會廳裡來了兩百多號人,我穿著五十萬的婚紗,踩著八厘米的高跟鞋,腳後跟磨得生疼。
未婚夫徐楊站在我旁邊,西裝筆挺,笑得溫文爾雅。
在一起三年,他對我一直很好。
每天早上給我發早安,每天晚上哄我睡覺,記得我所有的喜好,從不跟我紅臉。
我媽說,這樣的男人,打著燈籠都難找。
我也這麼覺得。
直到剛纔。
司儀讓徐楊說幾句。
他握著我的手,深情款款:
“念念,我等這一天等了三年。以後,我會用一輩子對你好。”
話音落下,賓客們鼓掌。
我也鼓掌。
然後我看見他頭頂飄過一行字。
就那樣憑空出現的,像彈幕一樣,懸在半空。
【等把她家產弄到手,就把她踹了,娶她閨蜜。】
我愣住了,揉了揉眼睛。
再看。
那行字還在。
【等把她家產弄到手,就把她踹了,娶她閨蜜。】
我轉頭看徐楊。
他還在笑,還在跟賓客揮手。
那張臉,還是那張臉。
可我突然覺得,不認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