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麵還跟了一句:
“長得漂亮,又懂事。”
我的手停住了。
婆婆認識她。
婆婆認識林佳怡。
而且,關係不一般。
我退出朋友圈。
我需要更多證據。
但不是現在。
現在,我要去做另一件事。
我開啟銀行APP。
我為這場訂婚花了多少錢?
我一筆一筆加。
酒店定金:28000
婚慶佈置:32000
請帖回禮:15000
陪嫁首飾(我媽給的):80000
給婆婆的認親紅包:50000
三個月房貸(我替他交的):25500
總計:230500元。
二十三萬零五百。
而他給我的訂婚戒指,後來我查了一下。
標價一萬八。
實付九千六。
用的是滿減券。
我看著這些數字。
忽然覺得,昨天那個大螢幕上的離婚證,其實不是最刺眼的東西。
最刺眼的是這些數字。
我花了二十三萬,嫁給一個養著彆的女人的男人。
而他媽,一邊花我的錢,一邊安排人當眾羞辱我。
我把所有截圖存進一個加密相簿。
檔案夾的名字,我取了兩個字:
“收據。”
手機響了。
陳亦舟打來的。
我看了一眼,冇接。
又響了一次。
還是他。
我關掉手機。
不急。
賬,要一筆一筆算。
3.
第三天,我沒有聯絡陳亦舟。
他發了八條微信。
前三條是:“念念,你怎麼不接電話?”
第四條是:“我媽那天做得不對,我跟她說了。”
第五條是:“你彆生氣,我來找你好不好?”
第六條是:“你是不是在你媽那?”
第七條是:“念念?”
第八條是:“你再不回我我就去你公司了。”
我回了一條:
“這兩天不舒服,想一個人靜靜。你彆來。”
他秒回:
“好,你好好休息。有什麼跟我說。”
我冇再回。
我需要時間。
不是因為難過。
是因為我要查清楚一件事。
大螢幕上的離婚證掃描件,是誰給婆婆的?
民政局的檔案不是隨便能調的。
我當年離婚,是在戶籍所在地辦的。
離這兒一千多公裡。
婆婆怎麼拿到的?
我想了一天,想起一個人。
訂婚宴前一個月,婆婆帶我去社羣辦暫住證。
辦事視窗的工作人員是箇中年女人,婆婆叫她“老趙”。
婆婆當時說:“我們小念要辦暫住證,麻煩你了。”
老趙笑著說:“秀蘭姐的事,還用說。”
我記得,辦暫住證的時候,老趙讓我提供身份證。
我給了。
當時冇多想。
但現在想想,暫住證需要婚姻狀況資訊嗎?
我查了一下。
不需要。
但身份證號可以關聯婚姻登記係統。
如果有人通過內部係統查詢——
她能查到我的全部婚姻記錄。
我要驗證這個猜想。
我找了一個朋友,在另一個區的社羣服務中心上班。
我問她:“社羣視窗的工作人員,能查到婚姻登記資訊嗎?”
她說:“不應該能。但如果她有民政係統的許可權,或者認識民政局的人,能查。”
“這算不算違規?”
“當然算。泄露公民個人資訊,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我把這段對話截了圖。
然後,我做了一件事。
我通過婆婆的微信(陳亦舟手機上可以看到他媽的部分聊天記錄同步),找到了“老趙”的微訊號。
陳亦舟的手機有家庭共享雲備份。
這是他自己設定的,說方便同步照片。
我登入了雲備份。
找到了婆婆發給陳亦舟的聊天記錄。
大部分是日常——吃了冇、天冷加衣服、週末回來吃飯。
但有一段,時間是訂婚宴前兩週。
王秀蘭發給陳亦舟的訊息:
“老趙幫我查了,確實離過。”
陳亦舟回:
“媽,這個事我早跟你說了,她自己告訴我的。”
王秀蘭:
“她告訴你是一回事,我親眼看到檔案是另一回事。”
“白紙黑字,2021年3月登記,同年6月離婚。”
“才三個月就離了,誰知道什麼原因。”
陳亦舟:
“她說前夫家暴。”
王秀蘭:
“家暴?誰知道是不是她的問題。”
“我不放心。”
陳亦舟:
“媽你彆鬨了,訂婚宴都定了。”
王秀蘭:
“我冇鬨。”
“我就是覺得,這個事,應該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