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囂馬戲團的早飯還不錯,廚子手藝尚可。
放在爐子上的大茶壺咕嘟咕嘟冒著熱氣,廉價但確實大量存在的碎茶葉翻滾,熬煮出足夠刺激人精神,好保持一天高強度表演的咖啡因。
馬戲團的人基本都有自己心儀的大茶杯,他們會直接在大茶壺裡舀茶。
但這次多了外人,喧囂的工作人員剋製許多,選擇井然有序的先盛牛奶和略有雜質的糖,再用大鐵勺利落往杯中衝入顏色深黑的茶湯。
麪包被掰碎,與昨夜晚上剩下的土豆一起撒入滾燙的雜糧燕麥粥,讓每個人都分到了滿滿一碗,稠密香甜的濃湯。
廚師謹慎數著人頭,給客人額外準備了煎蛋與培根。
“是的,三勺糖。”
愛麗絲新奇體驗著這種氛圍,把娜塔莉借給她的大茶杯遞了出去,
“好典型的茶湯顏色,哦,謝謝,麻煩幫我再加三勺奶。抱歉,我喝‘火車頭’這種牌子的茶葉時必須放足了奶與糖,這種茶的味道太濃厚了。”
愛麗絲的茶調好了,她嚐了一點,表情一言難儘。
就算放了三糖三奶,也蓋不住典型拚配茶的致命問題——
這些碎茶沫,裡麵究竟有幾分是最劣等的阿薩姆種茶,幾分是用剪碎的柳葉?
苦是太苦了點,但也不是很難喝。
有糖有奶,這一口下去反而讓人精神一振,低血糖病人都能踢正步走到倫敦了。
娜塔莉拒絕了同事遞來的糖包,隻用了小半碗粥,一杯純粹的濃茶:
“對不起,我需要保持最輕盈的身材,我早上一般不會吃任何甜食。”
瓦爾萊塔冇有出現,她仍然待在舞台上,或許,現在那裡對她來說最安全。
離開高台,靠近喧囂的工作人員,大概率有人給她使絆子。
“給瓦爾萊塔小姐留點吧,我吃完就送過去。”
愛麗絲想到瓦爾萊塔愛吃霜糖麪包,接過同事的糖包收好。
到底是哪個天才,最先想到把冷硬咬不動的劣質麪包掰碎後煮進湯裡的?
燕麥本身的味道溫和,麪包堅不可摧的身段也柔軟下來。
再加一點昨天剩下的,用油煎過的土豆,這碗名為湯,實為粥的糊糊,配上又苦又香的濃茶,口感層次相當豐富。
愛麗絲嚐了幾口,適應了濃茶的味道,也加入稀裡嘩啦乾飯大軍,忙碌著填飽肚子。
她們這邊坐的全是女孩子,奧爾菲斯當然不可能一頭紮過來。
他被喧囂的工作人員安排到了主編旁邊,麥克拿了大杯子給奧爾菲斯喝茶用。
奧爾菲斯隻要了一點點糖和牛奶,這樣亂七八糟碎茶葉的獨特風味格外明顯,間或有一點點的甜與奶。
“您對這個的接受度比我想的要高。”
主編瞧了瞧奧爾菲斯的選擇,頗感意外,
“我年輕時也吃過不少苦,現在年紀大了,很少在逼著自己嘗一些古裡古氣的東西了。”
主編的言下之意,是他老實選擇了高糖高奶的喝法,極力壓製著這味道複雜,令人印象深刻的茶葉本味。
奧爾菲斯隨意道:
“我不怎麼喜歡會麻痹大腦,帶來虛假愉悅的甜食。恰恰相反,我現在更喜歡口感層次豐富一點的食物。”
主編“哼”了一聲,略有點不高興。
奧爾菲斯反應很快:
“抱歉,我並不是說甜味是虛假不可靠的撫慰劑,從某些角度來,人生需要一點必不可少的甜。”
主編陰陽怪氣道:“行了行了,我懂,我明白。”
“是啊,現在年紀大了,就想吃點甜的,比不上你們年輕人。”
奧爾菲斯莞爾:
“何必用年紀說事,甜與苦不過是個人口味的偏好。況且我也並不是喜歡苦,我隻是喜歡複雜的,能慢慢品的飲食。”
“主編先生看上去正值壯年,想必能明白我的意思。”
奧爾菲斯慢悠悠道,
“比起單一的味道,偶爾來一杯回味悠長的濃茶,坐在窗邊,非常適合用來想一些事,琢磨一些人。”
本來都低頭喝粥的主編聞言,詫異抬起頭:“奧爾菲斯先生,您今天的心境很老成啊。”
“如果不是昨天我們見過,我簡直要懷疑您換了一個人。”
比起麥克,主編目光銳利,狐疑打量著奧爾菲斯,
“說起來,您什麼時候用左手拿勺?我記得昨天不是……”
奧爾菲斯坦然道:
“我冇有慣用手,左右手對我來說都能用,看情況選擇罷了。有的時候常用右手,有的時候常用左手,這是不一定的。”
主編聽了,出乎奧爾菲斯意料,說:“慣用手會隨便更換,性格也會換嗎?”
“恕我直言,您今天表現的太過圓滑老練了,我不是很能欣賞。”
奧爾菲斯笑意不變:“我似乎冇得罪您,主編先生對我有點敵意啊,這是為何?”
主編語塞,不知道說什麼。
難道要他承認,他之所以不喜歡今天的這個小說家,是因為今天的奧爾菲斯讓主編感到了某種極其強烈的威脅?
就像是一隻食草動物忽然變成食肉的了,雖捨棄了不必要的軟弱與天真,也捨得太多,隻剩下一些冷硬和不可琢磨的晦澀。
主編覺得這種細微的差彆讓今天的奧爾菲斯很危險,而愛麗絲最不擅長的就是在危險前止步。
但這些可不方便在大庭廣眾之下說出來,主編被反將一軍,幾乎要讓人覺得這位新聞社主編是個不擅長社交的粗魯人了。
奧爾菲斯戲謔道:
“主編先生,你怎麼不說話了?是終於琢磨出了這些燕麥粥的美味,它們很好的黏住了您的嗓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