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我爸放下毛巾走過來,“一個月試用期還冇過,怎麼就第二季了?”
我弟陳安從樓上跑下來,臉色很不好看:“姐,你回來了?那個……倩倩說要修改合同,讓我們簽個更長期的。”
倩倩。
林倩倩。
那個富婆。
上一世,我弟就是這麼叫她的,叫得親熱極了,好像他們真的是情侶一樣。
可實際上,我弟不過是她眾多“寵物”中的一個。
“合同呢?”我問。
陳安從口袋裡掏出一遝紙,遞給我。
我接過來掃了一眼,越看越覺得不對勁。
上一世,我和這個家最大的問題就是隻會逆來順受。
這次我要看看,這個遊戲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翻到最後一頁,看見一條之前從未見過的條款。
“乙方(即我方)須完全配合甲方(即林倩倩女士)的劇情設定,甲方有權隨時修改角色設定、劇情走向、遊戲規則。若乙方中途退出,需支付違約金——五百萬元。”
五百萬。
上一世,我弟為這個女人花了不止五百萬,但那些錢全是林倩倩給的。
我家拿不出一分錢。
這條款分明就是個綁架合同。
陳安滿臉為難地說:“倩倩說了,如果我們不簽,之前承諾給我的那個專案就給彆人了。”
“那個專案值多少錢?”我問。
“大概……三百萬。”
“所以為了三百萬,你要簽一個賠償五百萬的合同?”
陳安愣住了。
顯然,上一世他根本冇算過這筆賬。
不,上一世他算過,但他覺得無所謂,因為林倩倩不會讓他們賠錢。
可是後來呢?
後來那個女人翻臉不認人,一紙訴狀把我家告上法庭,要求賠償五百萬違約費。
我弟拿不出來,林倩倩就讓人把他打了個半死。
我媽去求情,跪了整整一天,林倩倩連門都冇開。
最後是我把自己賣了——不是賣身,是賣了自己的工作室。
我那間小小的設計工作室,從大學開始創業,熬了四年才做起來,最後為了湊那五百萬,賤賣給了競爭對手。
而我也在那之後,徹底失去了活下去的念想。
這一世,我看著這條條款,忽然笑了。
我拿出手機,對著合同最後一頁拍了張照片。
“姐,你乾嘛?”陳安問。
“留個證據。”
我把合同還給陳安,然後看著我媽和我爸,一字一句地說:“這個遊戲,我們不玩了。”
我媽急了:“你說不玩就不玩?陳安的專案怎麼辦?”
“專案冇了可以再找,”我說,“脊梁骨斷了就再也接不上了。”
“你懂什麼!”我爸少見地提高了音量,“林倩倩是什麼人你知道嗎?她手上有多少人脈資源?得罪了她,咱們在這個城市還混不混了?”
我看著他,想起上一世他如何從一個堂堂正正的男人變成一個隻會點頭哈腰的奴才。
“爸,”我說,“你以前是刑警。”
我爸渾身一震。
“你抓過毒販,你救過人質,你身上至今還有兩顆子彈冇取出來。”
我說得很慢,很平靜。
“你這樣的人,要去給一個二十幾歲的小姑娘當管家?”
客廳裡安靜得能聽見鐘錶走動的聲音。
我媽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又嚥了回去。
陳安低著頭,不知道在想什麼。
我轉身走到門口,拉開門。
“明天林倩倩不是說要來家裡吃飯嗎?”
我看著他們三個,一字一句地說:“讓她來,我來招待。”
我的嘴角勾起一個弧度。
上一世,我被你玩死了。
這一世,咱們換個玩法。
2
第二天下午三點,門鈴準時響了。
我開啟門,林倩倩站在外麵。
她穿著一件米白色的連衣裙,頭髮披在肩上,化著淡妝。
看起來就像一個普通的富家千金。
但我見過她真正的樣子。
上一世,她在角色裡和角色外完全是兩個人。
遊戲裡,她是任性的、嬌縱的、喜歡看彆人卑躬屈膝的大小姐。
遊戲外,她冷靜、精明、算計得比誰都清楚。
我側身讓她進來。
“陳安呢?”她問,目光掃了一圈客廳。
“在樓上換衣服。”
林倩倩點點頭,走進客廳,在沙發上坐下。
她的動作很自然,彷彿這是她自己的家。
上一世,她第一次來也是這樣,自然而然地占據了主導位置,而我全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