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能不能簽個名?
林淑芬靠在後台的牆上,腿軟得站不住。
她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滑下來的,等她回過神來,後背已經貼著冰涼的牆,整個人都順著牆壁滑了下來。
手心全是汗。
額頭上全是汗。
後背也全是汗。
汗把襯衫都浸透了,貼在身上,涼颼颼的。
但她沒力氣換。
她隻能這麼靠著,聽著從舞台方向傳來的那些聲音——那些掌聲,那些尖叫,那些“陳銳”的喊聲。
一聲一聲,像鎚子一樣砸在她心上。
她閉上眼睛。
剛才那幾分鐘,像放電影一樣在她腦子裡重放——
那個年輕人走進後台,說“我找廁所”。
她差點把他轟出去。
他說“我寫一首新歌”。
她以為他在開玩笑。
他說“五分鐘”。
她覺得他瘋了。
然後他就那麼站在角落裡,筆尖在紙上飛舞。
然後他就那麼走上台。
然後他就那麼唱。
然後……
林淑芬睜開眼睛,看著天花闆,忽然笑了一下。
不是高興的笑。
是那種“我他媽剛才經歷了什麼”的笑。
她擡起手,抹了一把臉。
手心裡全是濕的。
不知道是汗,還是淚水。
後台休息室。
林淑芬在倒水。
她的手還在抖,熱水灑出來一點,落在桌麵上。
她拿紙巾擦了,把水杯捧在胸口,恭恭敬敬。
陳逸訊正坐在沙發上,另一隻手拿著毛巾,一下一下擦著額頭和脖子。汗還沒幹透,燈光照在臉上,亮晶晶的。
兩個人誰都沒說話。
旁邊坐著得小姑娘也沒說話。
陳瑤坐在那兒,兩隻手交疊在身前,攥著手機,指節微微發白。
她從進來就保持著這個姿勢,一動不動,像一尊被施了定身咒的雕像。
她的眼睛直直地看著沙發上那個人。
陳逸訊。
活的陳逸訊。
就在她麵前,三米遠的地方。
陳瑤的腦子裡一片空白。
她張了張嘴,想打個招呼,但嗓子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一個字都擠不出來。
而主角陳銳呢??
他這次真的去了衛生間。
陳瑤還站在原地,僵著。
陳逸訊坐在沙發上,擦汗的手頓了一下,擡頭看了林淑芬一眼。
麵對這個發獃地小迷妹,他不知道說什麼?
林淑芬捧著水杯,站在桌邊,也看了他一眼。
三個人互相看著,誰都沒說話。
氣氛有點尷尬。
陳瑤盯著偶像,心裡直打鼓:我哥呢?我哥去哪了?
他怎麼把我一個人扔這兒了?
我跟偶像獨處了,好激動啊!!
我該怎麼辦?我要說什麼?
我是不是該要個簽名,但是我現在開口會不會太唐突會不會顯得我很沒禮貌——
她的腦子飛速轉著,但身體一動不動。
洗手間裡。
陳銳站在洗手檯前,擰開水龍頭,彎腰洗了把臉。
冰涼的水流過臉頰,把剛才舞台上的燥熱帶走了一些。
他直起身,看向鏡子裡的自己。
【叮!】
係統提示音在腦子裡響起來。
【檢測到宿主完成“陳逸訊演唱會演唱《浮誇》並達成全場震驚”任務,獎勵發放中……】
【得益於突然的停拍,這次宿主炸場等級達到滿分:十星】
【叮!任務完成,獎勵已發放:歌曲《小酒窩》《稻香》,版權已經自動幫宿主註冊成功】
【神級廚藝能力卡永久以發放】
【獲得身材改造】
【腹部細化中:腹肌輪廓正在清晰…】
【胸肌修復中、腿部修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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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銳愣了一下。
鏡子裡的那張臉開始變化。
不是那種劇烈的變化,是那種說不清道不明的——身材變得更立體了。
他低頭看了一眼自己。
身上的襯衫還是那件襯衫,但穿在身上的感覺好像不一樣了——肩更寬了一點,腰更窄了一點,整個人像被修過圖一樣,比例忽然變得恰到好處。
陳銳盯著鏡子看了三秒。
“有點東西。”他說。
【叮!!宿主獲得綜藝《嚮往的生活》的邀約】
【請在綜藝中再次炸場】
《嚮往的生活》是芒果台和黃小廚聯合推出的綜藝。
其中,老前輩黃小廚在其中的表現,也被大家多有詬病。
陳銳眼前一亮,砸場子黃小廚老師嗎?
那簡單,黃老師樣樣通,樣樣鬆!!
這得和他好好說道一番!
這可真砸場了!
然後他擦了擦手,推門出去。
休息室的門被推開的時候,屋裡三個人同時鬆了一口氣。
陳逸訊的目光瞬間落在陳銳身上,愣了一下,隨即立刻起身。
“陳先生,”他往前迎了一步,“辛苦了。”
林淑芬也動了。
她幾乎是同時邁步,端起桌上剛倒好的那杯水,遞到陳銳麵前。
“喝點水,”她說,“剛才唱得太拚了,潤潤嗓子。”
陳銳接過水杯,喝了一口。
林淑芬站在旁邊,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又咽回去了。
她心裡憋著一件事。
《浮誇》。
這首歌的版權。
剛才那首歌,她聽了二十年歌的人,被唱得腿軟。
這種歌,這種質量的歌,不拿下來,她這個經紀人白乾了二十年。
但是……
怎麼開口?
人家剛唱完,剛幫她救了場,剛讓全場幾萬人瘋了。
她現在開口談生意,價格多少合適??
這首歌的潛力,剛剛全場幾萬觀眾已經給出了答案。
她張了張嘴,又閉上了。
陳銳放下水杯,笑道:“林姐,你剛纔想說什麼?”
林淑芬愣了一下。
“我……”她又張了張嘴,“那個,就是……《浮誇》這首歌……”
聲音越來越虛,越來越不自信,說到最後幾個字,幾乎聽不見了。
陳銳看著她。
林淑芬忽然覺得自己特別沒出息。
她一個從業二十年的金牌經紀人,談過的合約沒有一千也有八百,現在麵對一個二十齣頭的年輕人,居然連話都說不利索。
但她還是把剩下的話咽回去了。
陳銳接過話頭道。“這首歌,我給陳老師唱。”
林淑芬愣住了。
陳逸訊也愣住了。
“商業版權給你們,”陳銳繼續說,“但總版權在我手裡。”
林淑芬的腦子飛快地轉著。
商業版權歸歌手,總版權歸創作者——這是圈裡常見的版權授權方式。
這年輕人懂行。
“價錢的話,”陳銳看著她,“三百萬,一年。”
林淑芬的腦子停了一秒。
三百萬。
一首歌。
一個新人寫的歌。
雖然這首歌剛才炸了幾萬人的場子,雖然這首歌絕對值這個價——
但三百萬不是小數目。
“陳先生,”猶豫了下她說,“我得請示一下工作室……”
“不用請示了。”
陳逸訊的聲音從旁邊傳來。
林淑芬轉頭看他。
陳逸訊站起來,走到陳銳麵前,看著他。
那張剛擦完汗的臉上,表情很認真。
“三百萬,”陳逸訊說道,“成交。”
互換完了聯絡方式以及合同簽訂的事宜,陳銳便準備離去。
“那個……”
一個細小的聲音從旁邊傳來。
三個人同時轉頭。
陳瑤站在那兒,還是那個位置,還是那個姿勢,兩隻手交疊在身前。但臉更紅了,紅得像熟透的番茄。
她看著陳逸訊,嘴唇動了動,聲音小得像蚊子:“能……能不能……簽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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