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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顧沉舟坐在被告席上。
他瘦脫了相,眼窩深陷,整個人像是一具被抽乾了精氣的行屍走肉。
旁聽席上,林倩倩作為人證,選擇了全盤托出,將所有罪責都推給了顧沉舟。
“是他!都是他!”
林倩倩哭著尖叫,指著顧沉舟的手指顫抖不已。
“他說薑婉晴隻是個玩物,死了也沒關係……”
顧沉舟猛地抬頭,眼裡的紅血絲像蛛網一樣密佈。
他想衝過去撕爛林倩倩的嘴,卻被法警死死按住。
“你這個賤人!是你哭成那樣,要我為你出氣!是你慫恿我的!”
審判長重重地敲響了法槌,沉悶的聲響在法庭內迴盪,震得人心頭髮顫。
“肅靜!現在宣讀判決書。”
“被告人顧沉舟,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並使用危險手段致使被害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社會影響極壞……”
“判處被告人顧沉舟,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聽到“死刑”兩個字,顧沉舟的雙腿徹底軟了,他癱倒在地。
重刑犯監獄裡,顧沉舟是最被人瞧不起的存在。
“聽說了嗎?那個姓顧的,以前是個研究生,還是個大情種呢。”
“屁的情種!就是個軟蛋!為了個綠茶把自己前途搭進去了。”
深夜的牢房裡,顧沉舟縮在角落裡,雙手抱頭,身體止不住地顫抖。
獄友們睡了,但他不敢睡。
因為隻要一閉眼,他就能看見我。
他看見我穿著春遊那天的白裙子,渾身是血,臉上爬滿了黑壓壓的螞蟻。
“沉舟……好疼啊……”
“沉舟……救救我……”
幻聽和幻覺日夜折磨著他。
他常常對著空氣磕頭,額頭撞在鐵欄杆上,鮮血直流。
“婉晴,我錯了……我真的錯了……”
“你彆咬我……彆咬我的臉……”
“我把命賠給你,你把孩子帶走,彆來找我……”
有一天,監獄放風。
顧沉舟突然發瘋似的衝向操場的一角,那裡有一棵大樹。
他跪在樹下,開始用手瘋狂地挖掘泥土,指甲翻起,鮮血淋漓。
“螞蟻……這裡有毒螞蟻……我要把它們都挖出來……”
“婉晴怕疼,我得把螞蟻抓走……”
獄警衝上來將他製服,電擊棍抵在他的後頸上。
顧沉舟卻感覺不到疼,他癡癡地笑著,手裡緊緊攥著一把帶血的泥土。
“找到了……找到了……婉晴,你看,我把螞蟻抓走了,你快下來吧……”
“我不懲罰你了,我們回家結婚吧……”
他瘋得徹底。
在無數個被夢魘纏繞的深夜,顧沉舟終於得到了屬於他的懲罰。
他必須活著麵對自己的罪惡,在無儘的悔恨與恐懼中,一遍又一遍地重溫我死前的絕望。
而我轉身,化作一縷青煙,飄向那充滿陽光的地方。
這一世的執念已散,來世,我不求轟轟烈烈的愛情,隻求一顆心,再不為任何人輕易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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