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早飯,秦烈沒閑著。這院子雖然有了兩米高的圍牆,有了能咬死人的惡犬,但還缺個最能安人心的玩意兒——地窖。
大興安嶺的冬天長得讓人絕望,能足足凍上半年。光靠那點掛在房簷下被風吹得乾巴巴的臘肉和乾菜,哪夠這一大家子人嚼裹?得有個恆溫的地窖,存上幾百斤大白菜、土豆、紅蘿蔔,那才叫過日子的底氣,才叫在這老天爺不賞飯吃的地方紮下了根。
位置選在了後院,靠近廚房的那塊空地上,背風向陽。
但這地凍得跟生鐵似的。一鎬頭下去,“當”的一聲脆響,隻能在白花花的凍土上砸出一個白點子,震得手掌虎口發麻。
秦烈也不廢話,三兩下脫了那件厚重的棉襖,裡頭就穿了件跨欄背心。零下三十多度的天,他那一身古銅色的腱子肉就這麼露在寒風裡。
“呸!”他往手心裡吐了口唾沫,搓了搓,那一雙大手粗糙得像銼刀。
掄起那把特製的尖頭鎬,腰腹猛地發力,背上的肌肉群像是一條條活過來的蟒蛇,瞬間緊繃、隆起。
“咚——!”
這一鎬下去,入土三分,凍土塊子四處飛濺。
沒多會兒,秦烈身上就騰起了一層白茫茫的熱氣,那是汗水在冷風裡蒸騰出來的,整個人像個剛出爐的鐵錠子,散發著一股子濃烈雄渾的男人味。汗珠子順著他稜角分明的下巴滴在胸口,又滑過腹肌,鑽進褲腰裡。
趙紅霞在旁邊鏟土,眼神直勾勾地盯著秦烈的腰,手裡的鐵鍬都忘了動,喉嚨裡幹得冒煙。
“這腰力……真要命。”她小聲嘀咕了一句,臉有些發燙。
一直乾到後晌午,一個深三米、寬兩米的大坑算是有了雛形。越往下挖,土越軟,還帶著股濕潤的土腥味。
“當家的,你看這是啥?”趙紅霞眼尖,指著坑底一處黑黝黝、泛著油光的土層喊了一嗓子。
秦烈跳下去,用手撚了撚那土。黑得流油,黏性極大,手指頭搓都搓不掉。
“是黑膠泥。”秦烈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好東西。這玩意兒糊牆不透風,燒磚也是把好手。這院子以前的主人看來也是個懂行的,選在這塊地蓋房,地氣旺,養人。”
等到天擦黑,地窖算是徹底挖好了。秦烈還在底部鋪了一層從河灘運來的乾沙子,又在四壁貼上了幾層樺樹皮防潮。
爬上來的時候,他渾身都是泥,像個剛出土的兵馬俑,但那雙眼睛卻亮得嚇人。
“快!快進屋!別著涼了!”蘇月如心疼得直掉眼淚,拿著熱毛巾就往他身上招呼,也不嫌臟,細細地給他擦著背上的泥點子。
這一晚,屋裡的氣氛有點不一樣。空氣裡飄著一股淡淡的草木灰香,那是硝好的皮子特有的味道。
那張完整的公狼皮,終於派上了用場。
這是一張真正的狼王皮。毛色灰白中透著黑,針毛硬挺如鋼針,底絨卻軟得像綢緞。經過秦烈的手藝處理,皮板子軟乎得能揉成團。
秦烈把它鋪在了大炕的最中間。也就是他睡覺的那個位置。
往那一鋪,這鋪大炕頓時就有了一股子佔山為王的霸氣。
“試試。”
秦烈洗乾淨了身子,隻穿個大褲衩,盤腿坐在狼皮上,拍了拍身邊的位置。那狼皮夠大,鋪開來能佔小半個炕,看著就暖和。
趙紅霞第一個忍不住,像條美女蛇一樣鑽了過去,伸手在狼毛上摸了一把,舒服得直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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