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能回去呢?
回到那個她曾經逃離的地方。回到那個有氨溴索、有孟魯司特鈉、有吸入劑的地方。隻需要一趟,隻需要帶回對的葯,柳清璽就不用這樣熬著。
她知道這念頭荒唐。那次穿越差點要了她的命,時空裂隙裡的罡風至今想起來仍讓她骨頭髮寒。可看著柳清璽咳得蜷縮起來的背影,她忽然覺得,那點恐懼,也沒那麼可怕了。
她沒有告訴任何人。隻是在第三天的夜裏,等柳清璽服了葯沉沉睡去,獨自走到了後院的那口古井邊。
那是她來時的路。
井水幽深,映著殘月。貞曉兕深吸一口氣,縱身躍下。
再次睜開眼睛時,她在醫院的病床上。
熟悉的消毒水氣味,刺目的白熾燈光,心電監護儀發出規律的滴答聲。護士見她醒來,驚喜地叫了一聲,跑出去喊醫生。
貞曉兕沒有動。她隻是靜靜地躺著,任由那些現代的裝置在她身上做著各種檢查。三天後,醫生說她可以出院了,隻是身體還有些虛弱,需要好好調養。貞曉兕沒有回住處。她去了醫院對麵的藥店。
“您好,我想諮詢一下……”她斟酌著措辭,把柳清璽的癥狀細細說了一遍:男性,長期咳嗽,遇冷加重,一跑動就咳,最近咳血,肺部影像顯示帶狀模糊,不是重症肺炎。
藥師聽完,點了點頭:“這個情況很典型。按你描述,大概率是慢性氣道炎症,加上氣道高反應性——說白了,就是氣道太敏感,一刺激就咳,咳久了黏膜破損,帶出血絲。”
她一邊說,一邊從葯架上拿葯:
“最核心的,是這兩樣。氨溴索,化痰的,讓痰容易咳出來,減少對氣道的刺激。乙酰半胱氨酸,也是化痰,還能保護氣道黏膜。這兩個是基礎。”
“他這種久咳、一跑就咳的,還要加孟魯司特鈉。這是專門降氣道敏感的,把那個‘癢’的感覺壓下去,就不那麼容易咳了。”
“如果痰是黃的,或者有輕微炎症,可以短期吃幾天抗生素。阿莫西林或者頭孢類都行,一般隻吃三五天,不要長期吃。”
“咳血明顯的時候,加上安絡血,就是腎上腺色腙片,止小量咳血很安全。”
藥師頓了頓,又補充道:“如果他咳嗽特別頑固,其實最適合的是吸入劑,布地奈德福莫特羅那種,直接給氣道消炎、修復黏膜。但這個是處方葯,需要醫生開。”貞曉兕認真聽著,一一記下。最後,她買了氨溴索、乙酰半胱氨酸、孟魯司特鈉,買了阿莫西林和頭孢備著,又買了安絡血。藥師反覆叮囑她用法用量,她點頭稱是,把藥盒揣進懷裏。
臨走前,藥師叫住她:“最重要的一句——他這種情況,90%就是氣道太敏感加慢性輕微炎症。葯不貴,也不難治。關鍵是,先讓他停戶外跑!別再刺激氣道了!還有,加濕很重要,空氣幹了怎麼都不行。想咳的時候千萬別用力,越用力越破。讓他喝蜂蜜水、淡鹽水漱口,比什麼都管用。”
貞曉兕點點頭,轉身離開。
回去的路,比來時更難。
她低估了短時間連續穿越對身體的損耗。當井水再次沒過她的頭頂,當那撕裂般的眩暈感再次襲來,她隻覺得五臟六腑都在翻湧,眼前一陣陣發黑。
從井裏爬出來的時候,她渾身滾燙。
貞曉兕踉蹌著走到柳清璽門前,把懷裏的葯往他手裏一塞,隻說了一句“每日……按說明吃……”便再也支撐不住,軟軟地倒了下去。
她燒了三天三夜。
體溫最高的時候,到了三十九度五。柳清璽守在她榻邊,一遍遍給她換著冷敷的帕子,眼裏全是血絲。那些葯,他看不懂,那些塑料的藥瓶、印刷的說明書,他從未見過。他隻知道,這些東西是貞曉兕用命換來的。
“你怎麼這麼傻……”他握著她的手,聲音發顫,“我這把老骨頭,值什麼……”
貞曉兕燒得迷迷糊糊,偶爾醒過來,也隻是含糊地說一句“氨溴索……化痰的……孟魯司特鈉……降敏感……”然後又昏睡過去。
第三天的夜裏,她的體溫終於開始下降。柳清璽守在旁邊,看著她的麵色從潮紅漸漸轉為蒼白,再漸漸透出一點血色,懸了三天的心,終於稍稍放下了一些。
天快亮的時候,貞曉兕醒了。
她睜開眼睛,看見柳清璽坐在榻邊,麵容憔悴,眼眶深陷,比她自己還像病人。她想笑,卻笑不出來,隻是輕輕動了動手指。
柳清璽察覺到她的動靜,猛地抬頭,眼中閃過驚喜:“醒了?”
貞曉兕點點頭,張了張嘴,聲音沙啞得像砂紙:“你……吃藥了嗎?氨溴索,一天三次……孟魯司特鈉,晚上吃……”
柳清璽一怔,隨即苦笑:“都什麼時候了,還惦記這個。”
“吃了沒有?”貞曉兕固執地問。
“吃了。”柳清璽低聲道,“按你說的。那個氨溴索,化痰的。孟魯司特鈉,降敏感的。阿莫西林也吃了三天,痰從黃的變成白的了。咳血早就沒了。”
他又說:“你說的那些養肺的法子,我也一直做著。熱水熏鼻,淡鹽水漱口,蜂蜜水,想咳的時候就憋著,腹式呼吸一天兩次。都記著呢。”
貞曉兕這才放心地閉上眼睛,嘴角卻微微彎了起來。
那些葯,她冒險帶回來的,終於派上了用場。那些養肺的法子,他也都記著。至於那三天高燒、那差點丟了性命的兇險,此刻想起來,竟也沒什麼可怕的了。
藥師說得對——不是什麼大病。就是氣道敏感,加慢性輕微炎症。葯不貴,不難治。關鍵是,先停戶外跑,再加濕,再管住那口氣。
她想起自己教他的那套法子,此刻在心裏默唸了一遍:
停戶外跑,加濕,保暖,不大咳,清淡飲食,腹式呼吸。
七件事,件件簡單。可就是這最簡單的七件事,比什麼葯都管用。
柳清璽看著她疲憊的睡顏,沉默了很久。
他終於明白,什麼是“淵”。
不是虛空,不是空盅,是深不見底的、願意為對方沉下去的情義。他曾經用“斧痕”的尺子量她,說她無根無基,說她空談虛論。可此刻他才真正看見,她腳下踩著的,是最堅實的土地;她手裏捧著的,是最沉重的真心。
這真心,重過萬兩黃金。
天色漸亮,晨光透過窗欞灑進屋裏。
貞曉兕睡得安穩,呼吸均勻。柳清璽替她掖了掖被角,起身走到窗前,望著遠處漸漸泛白的天空。
他忽然想起自己那首詩的最後兩句:“莫嫌饕客箸先冷,自捧空盅何處斟?”
如今他知道答案了。
那空盅裡盛的,從來不是虛無。是風,是淵,是願意為另一個人穿越生死的心。
而他,何其有幸,成了那個被斟滿的人。
身後傳來輕輕的響動。他回頭,見貞曉兕已經醒了,正靠在榻上看著他。
“在想什麼?”她問。
柳清璽走回榻邊,坐下,輕聲道:“在想你那套養肺的法子。”
貞曉兕笑了:“好用嗎?”
“好用。”柳清璽認真道,“比陳大醫的葯還好用。”
“那當然。”貞曉兕微微揚起下巴,“這可是我用命換來的。”
柳清璽沉默片刻,忽然問:“那個地方……是什麼樣的?”
貞曉兕想了想,說:“很亮。到處都是光。有能照見肺裏麵是什麼樣子的機器,有能直接送葯到氣道的吸入劑,有各種奇奇怪怪的葯,名字都是四個字的。”
柳清璽聽得入神。
“但最好的,不是那些機器和葯。”貞曉兕說,“是那裏的人,把最普通的道理,講得最清楚。比如你這種病,他們就會說——停戶外跑,加濕,保暖,不大咳,清淡飲食,腹式呼吸。七件事,件件簡單。可就是這最簡單的七件事,比什麼葯都管用。”
柳清璽默默記下。
窗外的天光越來越亮,臘梅的香氣透過窗欞飄進來,清冽而溫柔。
貞曉兕忽然說:“等你好了,我陪你騎馬。”
柳清璽一怔,隨即笑了:“好。”
“不是現在。”貞曉兕強調,“等你的氣道徹底養好了,黏膜長結實了,不咳了,找好天氣,我陪你戶外跑步。從千米開始,慢慢加……”
柳清璽看著她認真的樣子,心裏湧起一陣暖意。
“好。”他說,“我等著。”
半月後,貞曉兕徹底退了燒。
柳清璽的病,也在那些現代藥物和養肺七法的雙重作用下,一天天好了起來。咳血沒了,咳嗽輕了,痰從黃變白,再從白變無。陳大醫再來複診時,連聲嘖嘖稱奇,說從未見過恢復得這麼快的。
貞曉兕隻是笑,不解釋。
有些事,不必說。有些淵,不必填。
隻要有人在,就夠了。
那日黃昏,兩人坐在見山堂裡,對著一壺新茶。窗外臘梅初綻,香氣清冽。
柳清璽忽然問:“那套養肺的法子,叫什麼名字?”
貞曉兕想了想,說:“就叫‘養肺七法’吧。”
柳清璽點點頭,端起茶盞,向她舉了舉。
“那這杯茶,敬養肺七法。”
貞曉兕笑了,也舉起茶盞。
“敬養肺七法。”
茶香裊裊,暮色溫柔。
鬆筠小築依舊靜謐,而“淵”的深處,再沒有暗礁。
有的,隻是一個願意為對方沉下去的人,和另一個終於懂得什麼是“淵渟嶽峙”的人。
……年飯的熱氣還浮在堂屋,那些親戚便已如歸巢的雀兒,熟門熟路地圍攏過來。
他們臉上堆著常年練出來的親熱,笑紋深得像刻上去的,嘴裏一聲聲“叔”“伯”“您身子真好”,甜得發膩。
紅包一遞到手,先飛快捏一捏厚薄,隨即眉開眼笑,嘴裏說著“快謝謝快謝謝”,手卻早已穩穩揣進衣兜,動作流暢得如同演練過千百遍。
更不必說那些擺在案上的高階水果、燕窩滋補品、精品點心、海參禮盒之類的。有人不過提了兩盒廉價禮盒進門,屁股還沒坐熱,目光便已在屋裏掃來掃去,像覓食的雀。
臨走前,那幾雙眼睛飛快地對視一眼,心照不宣。有人藉口“給孩子拿點吃的”,伸手便往禮盒堆裡去;
有人乾脆直接抱起整盒,嘴裏輕描淡寫:“那這個我拿走了,幫你打掃一下。”有人更利落,趁人不注意,往自己包裡一塞一拉,動作輕捷、熟練、自然,彷彿這屋子本就是他們的儲物間。沒有一絲侷促,沒有半分不好意思。一切都發生得理所當然、行雲流水。他們吃著老人的,拿著老人的,笑著哄著,將老人日漸退行的遲鈍,當成了最好的遮掩。
老人隻是怔怔笑著,眼神混沌溫和,早已分不清誰真心,誰假意,隻一味地覺得——都是自家人,都好。
貞曉兕站在一旁,將這一幕幕盡收眼底。她不心疼那些被拿走的東西,不心疼紅包厚薄,不心疼禮盒貴賤。
她心疼的,是眼前這個已經慢慢糊塗、卻仍想把全世界都分給旁人的老人。
他們的善意被當成軟弱,他的寬厚被視作可趁之機,他一點點退去的清醒,成了這群人肆無忌憚佔便宜的底氣。
一屋子熱鬧,聲聲笑語,在她耳裡,全是對老人溫柔的無聲消耗。
暖燈再亮,也照不亮某些人骨子裏的涼薄與貪婪。
……貞曉兕看著那個被親情圍獵的老人,胸口堵得發慌。她忽然明白,有些涼薄,無關時代,隻關人心。她需要透口氣,需要見一個——至少能把自己活明白的人。
於是她閉上眼,任由那股穿越時空的牽引將自己帶走。再睜開眼時,燈火變了顏色,空氣裡飄來酒香和脂粉氣,耳畔是揚州二十四橋的流水聲。
貞曉兕本以為會看到一個醉醺醺躺在脂粉堆裡的紈絝子弟。
結果推門進去——杜牧正伏案疾書,案頭堆著公文,手邊放著一壺酒,酒壺旁邊是一卷攤開的兵法註疏。
“稍等。”他頭也不抬,筆鋒不停,“讓我把這批漕運賬目審完,運河今年淤塞了三處,再不改要出大事。”
貞曉兕愣住了。
等等,說好的“十年一覺揚州夢”呢?說好的“贏得青樓薄倖名”呢?
她站在原地,看著那個埋頭公文的身影,忽然想起剛才那個被子女圍著的老人——同樣是被人圍著,一個是索取,一個是保護;一個在消耗,一個在創造。
“你……每天都這樣?”她忍不住問。
杜牧終於擱筆,抬頭,揉了揉發酸的手腕,臉上是那種三分疲倦、七分欠揍的笑:
“怎麼,失望了?沒看到我左擁右抱?”
“不是,我隻是……”貞曉兕頓了頓,“沒想到你這麼忙。”
“忙?”杜牧站起身,給自己倒了一杯酒,“貞姑娘,這世上的人分兩種——一種人忙,是因為有活要乾;另一種人忙,是因為有戲要演。”
他指了指案頭的公文:
“我白天把這些活幹完,晚上才能心安理得地去當我的‘浪子’。否則,你以為那三十個士兵跟著我,記錄上寫的‘在某妓院,平安’——他們為什麼不寫‘白天曠工’?”
貞曉兕忽然明白了。
杜牧的“浪”,是有底氣的。
他把該做的事做完了,然後纔去享受。他不是逃避,他是置換——用白天的清醒,換晚上的沉醉。
而那些圍坐在老人身邊的子女呢?
他們什麼都沒做,隻想從老人身上拿走最後一點剩餘價值。
“你剛才……在想什麼?”杜牧忽然問,那雙眼睛在燈火下顯得格外銳利,“你進門的時候,臉上有一種……我在長安見過的那種表情。”
“什麼表情?”
“看見人情冷暖,卻無能為力的表情。”
貞曉兕沉默了。
她想起那個老人,想起那些笑臉背後藏著的算計,想起暖燈照不亮的涼薄。
“我剛從一個地方來,”她慢慢說,“那裏有個老人,被自己的子女圍著。他們笑得很熱鬧,但每一句笑聲,都在從他身上撕下一塊肉。”
杜牧端著酒杯的手頓了頓。
然後他放下酒杯,走到窗前,背對著她。
“貞姑娘,”他的聲音忽然變得很輕,“你知道我為什麼喜歡揚州嗎?”
“因為熱鬧?”
“因為揚州的熱鬧,是明碼標價的。”他轉過身,臉上沒有笑,“你去青樓,給錢,姑娘陪你喝酒,天亮走人——誰也不欠誰。”
“但長安不一樣,親戚家不一樣,人情場不一樣。”
“那裏的人情,是沒有標價的。他們笑著靠近你,誇你,捧你,然後悄無聲息地拿走你的東西——你還不能說什麼,因為他們是‘自己人’。”
貞曉兕愣住了。
她忽然意識到,杜牧不是在說那個老人。
他是在說自己。
出身名門,爺爺是宰相,杜氏是望族——這樣的家世,給了他榮耀,也給了他無數“自己人”。
那些“自己人”笑著來,笑著走,帶走他的詩稿,帶走他的名聲,帶走他的時間。
所以他逃到揚州。
至少在這裏,所有的索取都明明白白。
“那你……不回去嗎?”貞曉兕問。
杜牧重新端起酒杯,笑容裡有一種很淡的涼薄:
“回啊。該回去的時候還是要回去。有些債,躲不掉的。”
他頓了頓,忽然認真地看著她:
“但你剛才說的那個老人——他比我有福氣。”
“為什麼?”
“因為他糊塗了。”杜牧的聲音很輕,“糊塗了,就不知道疼了。”
貞曉兕心頭一震。
她想起那個老人臉上慈祥的、什麼也看不清的笑容。
是啊。
也許那不是糊塗。
那是他給自己建的最後一道防線。
——既然看清了會疼,那就不看了。
窗外傳來二十四橋的流水聲,混著遠處的絲竹管絃。
杜牧舉起酒杯,對著窗外的月亮:
“敬那位老人。”
貞曉兕也舉起杯。
“敬所有清醒著疼、卻選擇糊塗著愛的人。”
杜牧給她斟了一杯酒,忽然問:你知道我為什麼來揚州嗎?
做官?
躲人。
他指了指北方:長安那地方,牛李黨爭,派係林立。我爺爺是宰相,那是榮耀,也是枷鎖——兩邊都想拉我,兩邊又都防著我。
他笑了笑,笑容裡有一種很清醒的涼薄:
所以我跑了。來揚州,管管漕運,寫寫詩,喝喝酒。既不站隊,也不得罪人。
貞曉兕明白了——所謂的,原來是一種生存策略。
讓人以為我隻愛喝酒泡妞,他們就不會提防我。杜牧晃了晃酒杯,等他們放鬆警惕,我該乾的活一件沒落下——漕運改良、兵法的註疏、還有......
他壓低聲音,眼中閃過一絲銳利:
我給朝廷上的平虜策,已經寫了三稿。等哪天他們想起我杜牧不止會寫情詩,我就能直接拍出一套作戰方案。
貞曉兕倒吸一口涼氣。
好傢夥,這是把才華當存摺存著,等通貨膨脹的時候再取出來花啊。
酒過三巡,杜牧的話漸漸多了。
他指著窗外揚州的燈火:你看這揚州,多熱鬧。歌樓酒肆,徹夜不休。可你知道嗎,三十年前這裏被叛軍屠過城,二十年前還鬧過災荒。
所以呢?
所以我寫十年一覺揚州夢,不是因為我醉生夢死。他忽然認真地看著她,是因為我知道這一切都會過去——盛世會過去,繁華會過去,我這個人也會過去。既然終究是一場夢,那為什麼不把這夢做得痛快一點?
貞曉兕沉默了。
她想起後世對杜牧的評價:風流不羈,沉湎酒色。
可此刻坐在她對麵的這個人,眼神清明得像深潭裏的水。
——原來他什麼都看得透,隻是選擇不說透。
藉著酒勁,貞曉兕忽然想起一件事:
那首《遣懷》——落魄江南載酒行,楚腰纖細掌中輕。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倖名。——你是真心的,還是故意的?
杜牧端著酒杯的手頓了頓。
月光從窗欞漏進來,照在他臉上,那張常年含笑的臉忽然有了一瞬間的落寞。
你覺得呢?
貞曉兕沒說話。
他慢慢把酒飲盡,聲音低了下去:
我二十四歲中進士,文章轟動長安。我以為我能像爺爺一樣,出將入相,匡扶社稷。
然後呢?
然後我發現,時代變了。他指了指自己,像我這樣的人,最痛苦的就是——醒著,卻無能為力。
他忽然笑了,又恢復了那副弔兒郎當的樣子:
所以不如醉著。醉著,就不痛苦了。
貞曉兕看著他,忽然懂了。
杜牧的,是一種體麵的撤退。
既然改變不了時代的洪流,那就守住自己的內心,順便把日子過得風花雪月一點。
——這也是一種活法。
夜深了,貞曉兕起身告辭。
杜牧送她到門口,忽然叫住她:
喂,穿越來的小姑娘。
貞曉兕回頭。
他靠在門框上,月光把他的輪廓鍍成銀色,眼神裡有醉意,也有清醒:
回去告訴你們那個時代的人——
別把我當什麼浪子詩人。他微微揚起下巴,我隻是一個,在亂世裡努力體麵活著的人。
貞曉兕怔了怔,鄭重地點頭。
走出很遠,她回頭望去——
那盞燈還亮著。
燈下的人,大概又在伏案批公文了吧。
酒肆燈火搖曳,貞曉兕聽完杜牧講完他在揚州的“豐功偉績”,忽然問了一個問題:
“杜書記,你真的睡了十年嗎?”
杜牧端著酒杯的手一頓。
“你在揚州隻待了三年,不是十年。你寫‘十年一覺’,是在誇大其詞——還是說,你想把那段日子過得像十年那麼長?”
杜牧沉默了一會兒,忽然笑了,這次的笑和之前不一樣——沒有玩世,沒有遮掩,隻有一種被戳穿的無奈。
“你這個小姑娘,怎麼這麼會問問題?”
他放下酒杯,望著窗外的燈火,聲音低了下去:
“是因為那三年,比我後來所有的時間加起來都長。”
杜牧開始講真話了。
“我去揚州之前,在長安當官,每天看牛黨李黨互相撕咬。我爺爺當過宰相又怎樣?我爺爺死了。我寫的策論再好又怎樣?沒人看。”
“但到了揚州,牛僧孺讓我管漕運。漕運是什麼?是大唐的血管。我每天批公文、修河道、查賬目——那些活是真的,那些改變也是真的。”
貞曉兕明白了。
所謂的“白天假裝處理公文”是後世文人的臆測。
真相是:杜牧白天真的在幹活,而且幹得很認真。一個二十三歲就注《孫子兵法》的人,怎麼可能真的混日子?
他隻是不吹噓而已。
“那晚上呢?”
杜牧的表情又恢復了那種欠揍的笑:
“晚上?晚上是獎勵啊。白天把運河疏通了一段,晚上去青樓喝一杯,有什麼問題?”
貞曉兕被他理直氣壯的樣子逗笑了。
——這纔是杜牧。
他不是不知道自己在墮落,但他把墮落過成了儀式感。
“對了,”貞曉兕忽然想起那個著名的故事,“牛僧孺真的派了三十個士兵保護你?”
杜牧點點頭,表情忽然變得微妙:
“你知道他為什麼派三十個嗎?”
“怕你出事?”
“怕我不出事。”
貞曉兕愣住了。
杜牧壓低聲音,眼中閃過一絲銳利:
“牛僧孺是牛黨老大,我是杜家獨苗。我在揚州如果真出了事——喝死了,或者得罪了地頭蛇——他沒法向我爺爺的門生故吏交代。”
“所以那三十個士兵,表麵上是保護我,實際上是監視我。每天記錄我去了哪家妓院,幾點進去幾點出來,和誰在一起——這些記錄不是給我看的,是給他自己留的後路。”
“萬一我在揚州闖了禍,他就可以拿出記錄說:你看,他自己去的,和我無關。”
貞曉兕倒吸一口涼氣。
好傢夥,原來職場政治連逛青樓都能變成呈堂證供。
“那你後來看到那些記錄,為什麼還感動?”
杜牧沉默了一下,露出一個複雜的表情:
“因為我看完才發現——三十個人,跟著我三百六十五天,記錄上全是‘在某妓院,平安’。”
“沒有一個人記下我白天在幹什麼。”
貞曉兕怔住了。
她忽然懂了。
杜牧感動的是:在那個所有人都盯著他晚上去哪裏的時代,那三十個士兵,至少沒有冤枉他白天沒幹活。
哪怕他們隻是沒寫,哪怕他們隻是懶得記——但對杜牧來說,那就夠了。
酒快喝完了,貞曉兕問了一個她一直想問的問題:
“你後悔嗎?如果當年不去揚州,留在長安熬一熬,會不會有機會?”
杜牧望著窗外的月色,很久沒有說話。
然後他忽然笑了,笑得很輕,很淡:
“貞姑娘,你知道我為什麼給孫子兵法作注嗎?”
貞曉兕搖搖頭。
“因為孫子兵法裡有一句話,叫‘昔之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
“翻譯過來就是:真正會打仗的人,先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再等敵人露出破綻。”
他頓了頓,指了指自己:
“我在揚州那三年,就是在做‘先為不可勝’的事——我在等。”
“等黨爭結束,等朝廷想起我,等一個機會。”
貞曉兕問:“等到了嗎?”
杜牧沒有回答。
他隻是舉起酒杯,對著月亮,輕輕地碰了一下。
那夜之後,貞曉兕在筆記本上寫下:
*杜牧,公元803-852年。*
*揚州三年:28-30歲。*
後世說他“十年一覺揚州夢”——
其實是三年。
但他把三年活成了別人十年的樣子。
不是因為他睡了十年,
是因為他清醒地知道:
有些日子,值得被拉長。
他把運河修了,把兵書注了,把姑娘看了,把酒喝了。
然後回到長安,繼續當一個“不被需要”的人。
但他不抱怨。
因為他知道——
在那個時代,
能擁有三年真正屬於自己的時間,
已經是奢侈。
所以他把那三年寫成十年,
不是吹牛,
是紀念。
紀念一個曾經的自己:
有用,快樂,且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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