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鄖國公暨範陽盧氏聯袂請罪記》
九月朔日午後,鄖國公張亮與戶部侍郎盧承慶聯袂詣政務院,伏闕請罪。
滿朝皆驚,蓋此二人,一為國公,一為侍郎,皆朝廷柱石也,何以至此?
事起泗州案。
今夏,豫王殿下代天巡狩至泗州,查獲漕運倒賣國有之資之大案。
案中牽涉數十人,其一乃鄖國公張亮之子張琮,琮者,亮之次子也。素驕縱,仗父蔭不思進取,與泗州豪強勾連,倒賣官木,私設關卡,盤剝商旅,所涉贓款折銅錢數萬貫。
亮聞訊,數日不能寐,按律,琮之罪輕則流三千裏,重則斬棄市,為父者雖未直涉其事,然教子無方,亦難辭其咎。
九月朔日晨,亮沐浴更衣,著素服,不佩刀劍,獨步行至皇城。
至政務院門前,跪而不起,左右侍從欲扶,亮拒之。
謂守門衛士曰:"老臣張亮,攜子之罪,負荊請罪,請轉告豫王殿下與諸知事,願以此身,換犬子一條活路。"衛士急報於內。
半個時辰後,盧承慶亦至。
承慶之事與亮不同,然同棘手,承慶者,範陽盧氏家主,其族弟盧承宗,借承慶之名於河南道強占民田三百餘畝,逼死佃戶二家。
此事亦在豫王巡狩途中查獲,承慶知悉後,當夜將安世拿下,鎖於家中祠堂,親杖二十,翌日一早,攜承宗認罪書詣政務院。
二人跪於政務院前廳,伏地不起,豫王殿下聞報出見,王未著官服,唯尋常便袍,手中尚端半碗未盡之茶,視二人片刻,未急言語,先將茶飲盡乃坐。
王先問亮,亮跪稟曰:"殿下,老臣管教不嚴,犬子犯下大罪,無顏麵對陛下,無顏麵對天下,今日唯求殿下開恩,饒犬子一命,老臣願以殘年之軀戴罪立功。"
豫王殿下沉默良久,乃曰:"張公國家大將,須知無論何人犯法,皆須受罰,張公應比旁人更明此理。"
亮啜泣不言,王續曰:"琮之罪證據確鑿,不可赦,然念張公功績與誠意,琮可免死罪,改杖四十,發配征倭軍中,自普通士卒做起,若能於陣前立功贖罪,日後自有前程,若戰歿,亦算以身殉國,不辱張氏門楣。"
亮伏地g哽咽叩首:"老臣叩謝殿下大恩。"
次問承慶,承慶跪於地上不卑不亢。
稟曰:"殿下,臣之族弟承宗強占民田、逼死佃戶之事,臣已查實,認罪書在此,請殿下定奪。"自懷中取出認罪書,雙手呈上。
王閱後問曰:"盧公以為當如何?"
承慶對曰:"臣以為當依律嚴懲,至於臣本人,雖未直涉其事,然族人借臣之名行惡,臣難辭其咎,臣願自罰:出糧二十萬石以慰王師,並自請降俸二年,以示懲戒。"
二十萬石者何?足萬人大軍食半年之數也。
殿下頷首:"善,盧公之誠意,朝廷收下,承宗之事依律辦理,交都察院,盧公自請降俸二年,準。"
此事傳開,滿朝議論紛紛。
有讚亮"大義滅親,忠心可鑒"者;有讚承慶"慷慨解囊,不愧世家風範"者;亦有私下嘀咕"何忠臣悔過,不過花錢保命耳"者。
然細察此事,微妙頗多,堪玩味焉。
亮之罪在教子不嚴,若不主動請罪,待朝廷追究,恐不止杖責發配而已,彼先下手為強,以"請罪"之姿換從輕之處。
犬子保命,自己保爵,複得一"忠臣"之名,其代價者何?犬子被杖四十發配軍前為卒,自身被遣海上管糧草,聞之若懲罰,實則機緣也——若征倭大勝,亮以副都督之位居從龍之功,歸來加官晉爵不在話下。
此投名狀也。
至於承慶,二十萬石糧雖巨,對坐擁良田萬頃之範陽盧氏,尚非傷筋動骨之數,彼出此數,所得朝廷對範陽盧氏之"既往不咎"也。
自泗州案以來,朝廷清查世家力度日增,盧氏之底未必幹淨,承慶此二十萬石,與其謂之"捐糧慰師",不若謂之"破財消災"。
而豫王殿下如何?
收亮之投名狀,收承慶二十萬石糧,解大軍出征部分糧草之需,一打一拉,一罰一用,恩威並施,其間分寸,毫厘不差。
此所謂"臣忠君明"者也。
然忠與不忠,明與不明,讀者諸君當自有公論,本報唯錄其事,不評其人,至於功過是非,且留後人說。
——《大唐日報》記者周良
報紙發出的那天早上,長安城西市的茶館裏,說書先生已經把陳仲永的故事編成了段子。
台下坐滿了人,聽到精彩處,拍巴掌叫好。
另一個茶館裏,幾個商人圍坐一起,看著報紙上盧承慶“捐糧二十萬石”的訊息,一個胖商人壓低聲音。
“二十萬石?老盧這是花錢保命呢。”
“噓——小聲點。”旁邊的人推了他一下,“這話能亂說麽?報紙上寫的是‘忠臣義舉’,你跟報紙過不去?”
街角處,一個穿布衣的年輕人靠在牆上,手裏捧著報紙,一個字一個字念著陳仲永的故事,唸到“小人受朝廷之恩”那一段,嘴角翹了起來。
他把報紙疊好,塞進懷裏,轉身朝科學院方向走去。
他也是新豐縣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