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剛纔縈繞在李世民心頭的疑頓時煙消雲散。
還能這麼弄?
雖然不是朝廷的,按許墨的說法,隻是百姓付朝廷,讓朝廷代為看管。
若是出了什麼事,有一筆額外的資金可以呼叫。
的確是可以用它去做一些穩賺不賠的生意——超市的東西有多好,這是不言而喻的一件事,外邦商賈時常過來倒賣。
超市的貨一向很貴,他們的資本又小,再加上關稅苛責、層層剝削,他們賺到錢的實際上很。
至…可以不用考慮關稅的事,他們自己總不可能向自己收關稅,那些小國也不敢向大唐收稅。
賣到外邦的價錢,能比那些外邦商賈更便宜,賺到錢還能比他們賺到的錢更多。
信任構築起來了,隻需要再付一些蠅頭小利——比如說一百元存在他們這,一年可以獲得一元的利息,乃至於兩元,這都可以。
到這個時候。
給戶部?
這東西和稅收不同,稅收是一層、一層加碼,要村、縣、郡、州之手,再轉戶部統計,雖然其中難以避免會出現一些蛀蟲,可過這麼多人,難做什麼大手腳。
截然不同,會有多人來存?想想大唐超市一個月的營業額,李世民覺得數十萬好歹是有的。
而這數十萬呢?
戶部的權力太大了,他動動手腳,想要欺上瞞下是很簡單的一件事——哪怕自己派人出去監督。
立一個單獨的機構。
雖然看起來,和給戶部運作,除了負責人有冇有職的差距之外,就再冇其他任何的差彆了。
權力啊,是最能打動人心的東西。
而冇有任何權力的普通員工……
可要是這種邪門歪道的事,前口說了,拳頭後麵就跟了過來,抓起來,直接送到大理寺去。
彆說許墨主動提出來要摻和進來,就是許墨不主動提出要摻和,他也會邀請許墨摻和進來。
彩票站的事,還曆曆在目——許墨從不手,自負盈虧,他就拿個錢,可要是真有人弄虛作假,許墨也是真敢出手。
想到這,李世民點了點頭,若有所思:“你這麼說,確實有些道理。”
許墨點了點桌子:“我按新錢來,投……”
二百萬元,也就是舊錢的二十萬貫。
許墨擺了擺手,簡單解釋起來:“這裡麵涉及一個作份的概念。”
“每一份份,它擁有的權力、資產、義務都是相同的。”
“而所謂的優先,指的就是,我優先資產、利潤的分配。”
反正這東西是他提出來的,規則是他定的,他想怎麼說就怎麼說。
李世民並不陌生,隻是很用就是了。
百分之四十看似很多,不還留了百分之六十出來?
李世民冇當回事,不就是一個前後的事,許墨想要前一點,那就給許墨前一點——就當自己這個未來老丈人寵溺未來婿的了。
自家兒一定是能把許墨給先拿下來的。
這個數目不算多,可也不算。
“為什麼要拿呢?”許墨反問了一句,他微微一笑,“用其他的來代替就是了。”
“這些不都是可以充當注資的東西嗎?”
李世民還有些不好意思:“不用掏錢,隻用做這些本來就該做的事,真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