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最後還是有一道“煮”的烹飪程式。
這顯然和理解的“煮”完全不一樣。
他家裡的廚子做飯,也多是煮食,但…煮了不就好了?
“冇做過飯吧?”許墨瞥了一眼,嘖嘖,“煮得越久、也就越味。”
瞧這話說的。
有人追求名利、有人不去追求名利。
不追求名利的人,就一定要在他腦袋上安一個“無大誌”的帽子,才顯得那些追求名利、而出醜惡臉的,纔是人間正道嗎?
家徒四壁,見自己過來,卻一點都冇難堪的念頭。
還把自己不會做飯,當作是一件可以嘲弄自己的事。
至…
什麼人可以不用自己做飯?那都得是貴人、要不然就是生意做大到一定程度的商賈,買不起侍、用不起奴仆的,那也得去食肆吃飯。
隻有那些,指著每個月可憐、靠著一畝三分地做活的百姓。
許墨真的隻是得意自己會做飯,就像…自己小時候,在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姑娘麵前,炫耀自己會騎馬、會騎一樣。
更好奇…
這一鍋在燉著。
但當主糧,許墨就有些接不了。
買!
等日後正當天中。
除了煮的牛之外,還順帶小炒一道茭白。
要是有番茄和土豆就好了,番茄、土豆燉牛,再來點豆瓣醬,那簡直絕了,再就是有番茄了,還能再打一鍋湯。
不過算了…
許墨並冇刻意去擺盤,不過總歸有些,下意識就調了個配。小小陶甕裡,收了、淡紅的牛、淺黃的茭白、再點綴星星點點的蔥花。
李英姿矜持著,等許墨下了第一筷子,才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夾起牛,塞自己裡。
一口輕易就被撕開,鹹香簡單調口浸裡、流嚨、漫鼻腔。
尤其是那個湯。
一連吃了好幾口,李英姿滿足地開口:“店家,你這手藝夠厲害的,做出來的吃食,比我家廚子都好太多了。”
說到這,他頓了下,倒吸一口涼氣:“啊,我忘了問阿醜要骨頭了。”
嗯?
他怎麼想到要骨頭這件事上去了。
許墨輕輕一點桌子:“算了,等下次阿醜家的牛不小心又死了,再討一些骨頭來吧,至於骨頭…是用來熬湯的。”
“要是用牛骨湯,味道能再增一些。”
隻是點了點頭,又啃了一口牛。
許墨歪腦袋看了一眼。
的想法其實很簡單。
但要是直白地說“我要來蹭飯”,李英姿是個薄麵子,這話說不出口。
“刀法、槍術啊。”許墨思考了一下,點點頭,“也行,學一學也好的。”
李英姿又了一口牛吞下去,麵容鎮定、語氣平和:“槍法、刀法這些東西,都是要日積月累去練的。”
“便不要你束脩了,管我吃食就行。”
鸚鵡飛來,落到李英姿腦袋上,嘎嘎嚷起:“貪吃鬼、貪吃鬼!”
這鸚鵡怎麼回事!
自己想的什麼,怎麼都能看得出來。
這一頓飯,就在飛狗跳中吃完。
等吃完了飯,木匠他們也正好把這一套桌椅送來,許墨給他們拿了一百文,讓他們順便再打兩套出來。
他隻希,若是以後許墨找到好木頭要打家,還能記著他這一把老骨頭就行。
而就在他們離開後不久。
正是李世民、旁還有他那三個活蹦亂跳的兒、以及一個對李世民來說,有些魂不散的老頭——魏征。📖 本章閲讀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