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
李景隆把玩著手裡馬鞭,那張沾著幾點血梅花的俊臉上,笑意正如妖孽。
「從這會兒起,你們算是大明的人,不再是孤魂野鬼。」
他手腕隨性一揮。
身後,輜重兵推著大車上前。
沒廢話,箱子直接踹開。 看書首選,.超給力
「嘩啦!」
白花花的銀子,混著發黃的炒麵,就這麼劈頭蓋臉地倒在這一地血泊裡。
紅的血,白的銀,黃的麵,攪和在一起,看著噁心,聞著卻香。
「吃吧。」
李景隆嗓音平直,不起波瀾,正如在餵圈裡的牲口:「吃飽了,把刀磨快點。」
「前麵還有四十萬蒙古人。」
「記住了,那不僅是敵人,那是你們下一頓的飯票。」
那一萬個渾身浴血的「倖存者」,死死盯著地上的銀子和糧食。
遲疑不過半息。
緊接著,心底那層封印徹底崩碎。
「嗷!!」
他們撲了上去。
抓起銀子死命往懷裡塞,抓起炒麵拚命往嘴裡填,哪怕那麵裡混著剛才拜把子兄弟的血,也連嚼都不嚼,硬生生往下嚥。
噎得翻白眼,也沒人停手。
遠處坡頂。
朱雄英單手勒韁,冷眼看著這一幕「餓鬼撲食」。
這支名為「瘋狗」的軍隊,成了。
這把最髒、最快、最不講道理的刀,終於在人心和**的磨刀石上,磨出來了。
……
草原日頭毒辣,曬得地皮滋滋冒油。
空氣裡全是那種黏糊糊、甜膩膩的血腥味,招來一層又一層綠頭蒼蠅,嗡嗡聲吵得人心煩。
一百裡外的蘇尼特部落舊址。
如今,這裡成了這幫「瘋狗」的狂歡自助餐。
「給老子按死了!敢動彈一下,老子把你眼珠子扣出來當泡踩!」
曾經的野女真流浪漢、現在的「王大拿」千戶,正瞪著一雙滿是血絲的牛眼。
他那隻跛腳,死死踩在一個蒙古壯漢胸口上。
腳下這人,曾是蘇尼特部的第一勇士,能開三石弓,現在如同一條上岸的死魚,在泥地裡徒勞撲騰。
王大拿手裡拎著個玩意兒,那是被磨得包漿的木車輪。
這東西,現在是這支軍隊的「聖經」,是閻王爺手裡的生死簿。
腳下的蒙古壯漢還在咆哮,嘴裡噴著最髒的蒙語,那是對叛徒最惡毒的咒罵。
「聒噪。」
王大拿掏了掏耳朵,隨手把小指上的耳屎彈到那壯漢臉上。
另一隻手裡的厚背砍刀,在那壯漢滿是冷汗的脖子上比劃兩下,似在找下刀的口子,琢磨著從哪切手感最好。
「來,按規矩辦。」
王大拿回頭,衝著身後那群剛從遼東深山裡鑽出來的索倫部新兵吼道:「大帥說了,車輪要放平!貼著地皮的那種平!」
「懂不懂啥叫貼地皮?啊?」
幾個索倫兵雖聽不太懂漢話,但隻要提到殺人,這幫生吃野豬肉的傢夥比誰都機靈。
他們麻利地把那個隻有三寸厚的木車輪,「啪」的一聲拍在地上。
高不過腳踝。
王大拿低頭,瞅了瞅地上那薄薄的車輪,又看了看那壯漢粗得如樹樁的脖子。
「嘖嘖,可惜了。」
王大拿咧開大嘴。
那是吃飽了油水、有人撐腰後的猖狂,是小人得誌的極致嘴臉。
「兄弟,你這超標嚴重啊,下輩子記得長矮點。」
「噗嗤!」
沒半句廢話,全是力氣活。
刀鋒硬生生砍斷頸骨,熱血跟噴泉似的,滋了王大拿一頭一臉。
他連眼皮都沒眨,伸出猩紅舌頭,在嘴唇上貪婪地舔一圈。
鹹的,熱的,帶勁!
「第十個!」
王大拿高高舉起那顆還沒閉眼的腦袋,衝著四周正在忙碌的「同類」們嘶吼:
「看見沒?老子今天又換了一斤鹽!這波血賺!!」
「嗷嗚!!」
四周響起了狼群爭食般的嚎叫。
這支隊伍,早已不是當初那兩萬衣衫襤褸的流民。
這是一次滾雪球式的「物種變異」。
從泰寧衛一路向西,他們如蝗蟲過境,掃蕩了七個中型部落。
這五萬大軍裡,有遼東的野女真、有大興安嶺的索倫人、赫哲人,還有那些被北元欺壓的小部落牧民。
每攻破一個部落,就進行一次殘酷的「服從性測試」。
車輪放平。
想活命?跪下。
想吃肉?拿刀去砍你曾經的主子。
一旦這群被壓迫慣了的奴隸嘗到「當主子」的甜頭,那種反噬的瘋狂,比什麼神兵利器都好使。
……
不遠處土坡上。
李景隆坐在行軍馬紮上,手裡端著一隻從部落族長那搶來的鎏金銀杯,裡麵是用硝石冰鎮過的葡萄釀,杯壁上掛著誘人的水珠。
他優雅地翹著二郎腿,一身銀甲在陽光下晃瞎人眼,跟底下那宛如修羅場的屠宰流水線格格不入。
「殿下,您瞧那孫子。」
李景隆拿馬鞭指了指遠處一個殺紅了眼的矮個子。
那傢夥是鄂倫春人,以前見了蒙古人得磕頭,現在正紅著眼,把自己曾經的主子按在車輪旁處決,手法比誰都利索。
「這才幾天?半個月不到吧?」
李景隆晃了晃酒杯:「這幫蠻子,連自己祖宗是誰都忘乾淨了,殺起自己人來,比咱們還狠。」
朱雄英負手而立,站在坡頂,背影如蒼鬆勁柏。
他冷眼看著底下那五萬多人的大軍。
這就是大明手裡的一把髒刀。
「因為他們怕。」
朱雄英語調不起波瀾:「他們怕回到以前當豬狗的日子,更怕失去現在這種『隻要當大明的狗,就能騎在蒙古人頭上』的錯覺。」
「人啊,有時候就是這麼賤。」
李景隆抿了一口冰酒,舒服地嘆了口氣:
「當你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恨不得咬死你。可你要是把刀遞給他,告訴他隻要去砍別人,他就能吃肉,還能睡主子的女人……」
李景隆指了指王大拿腳邊。
一個剛入夥的蒙古少年,正跪在地上,用舌頭去舔舐王大拿靴子上的血跡。
那眼底不見半分屈辱,隻有一種想要討好新主人的狂熱。
「看,這就是殿下您說的那什麼……斯德哥爾摩?」
李景隆仰頭大笑,滿臉皆是佩服:「殿下,這詞兒造得絕了,把這幫奴才的心理拿捏得死死的。這不就是『賤皮子綜合症』麼!」
這就是朱雄英要的效果。
在這茫茫草原,麵對從小在馬背上長大的蒙古主力,講仁義道德?
那是嫌命長。
他要的是病毒。
是一支沒有底線、沒有信仰,腦子裡隻有「殺人換鹽」的瘋狗軍團。
「那個瘸腿的,叫王大拿?」朱雄英突然開口。
「是,原本是個遼東采參的野人,現在提拔成千戶了,手底下管著三千多號雜碎。」李景隆放下酒杯:
「殺人最狠,搶東西最快,對咱們……也是跪得最標準的。」
「賞他。」
朱雄英轉身,目光越過草原,投向南方的地平線,那裡是朵顏三部的方向。
「把剛才那個部落族長的女兒賞給他。告訴他,這是孤給他的骨頭。」
「隻要他咬得夠狠,以後大明的侯爵裡,孤給他留個位置。」
李景隆一愣,隨即哈哈大笑,那是發自內心的讚嘆:「殿下,您這是在養蠱啊!還是那種劇毒的蠱王!」
「養蠱怎麼了?」
朱雄英利索地翻身上馬,動作乾脆利落。
胯下烏騅馬亦感受到主人殺意,不安地刨著地,噴著響鼻。
「隻要最後活下來的那隻蠱王聽話,它就是護國神獸。要是不聽話……」
朱雄英麵色冷硬:「那就再換一鍋熬,反正這草原上,最不缺的就是爛肉。」
「傳令!」
朱雄英抽出馬鞭,在空中甩出一記爆響,正如霹靂落地。
「全軍集結!帶上那五萬條瘋狗,目標,朵顏三衛草原!」
「給那些叛徒的大後方,來點小小的震撼!」
……
大寧衛,北門。
城牆早就塌半邊。
寧王朱權靠在半截斷裂的箭垛上,手裡那把平日裡愛惜得跟命一樣的寶刀,這會兒捲刃捲成鋸條。
他那身標誌性的金鎖甲,護心鏡早不知飛哪去,裡頭錦衣被血漿子糊住,貼在肉上,幹了又濕,濕了又乾。
「王爺……沒箭了。」
身邊的親衛統領老趙,半張臉都沒了皮,說話漏風。
他手裡攥著把斷槍,槍桿子上全是滑膩膩的腦漿子。
朱權沒吭聲,隻是用手背蹭了蹭眼睛,想把糊住視線的血塊子蹭掉。
城下,隻有兩百步。
那麵繡著蒼狼白鹿的大旗迎風招展,旗杆下,那個騎著高頭大馬的蒙古漢子,正指著城頭笑得前仰後合。
那是脫兒火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