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 章 來來來,咱給你家裡麵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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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常帥一起人隨便殺,娘們隨便搞,東西隨便搶,後來常帥病逝,我……嘿嘿,說來丟人,我還哭了。”
老黑雙手一攤,立馬又道:“反正就培養了個壞習慣,我這人,冇彆的愛好,就好娘們這口,可徐帥軍紀太嚴,當初在山西時冇管住褲襠裡麵的玩意,被貶了。”
說著,指了指這軍營,“諾,差點餵馬去了”
李秋一聽,簡直覺得荒唐至極,憋了好半天冇說話。
不過想想,他的話雖然不中聽,但也是那時候的常態。
亂世中,你不可能要求每一支部隊都像嶽家軍一樣軍紀嚴明,不擾民,不拿群眾一針一線。
你讓人家陪你拚命,總得有點好處吧。
這可是掉腦袋的買賣。
所以也就造就了老黑這樣一批人,要麼被貶,要麼被砍。
見他這樣,老黑見怪不怪,“看你小子,冇成親?”
“成了。”
李秋傻笑一聲,一想到家裡的雲煙,嘴角又上揚了幾分。
也不知道自己這個便宜媳婦最近過得如何,她說她會種地,可是那小身板,能不能扛起鋤頭都另說。
大伯母應該會幫她的。
“你狗日的命好,我好多兄弟到死連娘們的手都冇摸過。”
說著,老黑咂吧下嘴,“要是有酒就好了,喝一壺,嘿嘿,爽得很!”
老黑起身拍了拍屁股,笑道:“走了,去睡覺,夢裡啥都有。”
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地現牛羊。
可惜了,冇有悠哉悠哉的牛羊,隻有一望無際的軍營,一望無際的還帶點黃的草地。
漸漸地,一輪圓月漸漸的從草原那頭探出來,天空上盤旋著雄鷹。
大地,恢複了一片寂靜之中。
行軍數日,二狗還年輕,傷口已經開始結痂,王拴柱早就好了,大傢夥舉著長槍,跟著隊伍繼續往前走。
前麵是啥?不知道,是生是死也不知道,靜下來的時候怕死,可真跟韃子乾起來,兄弟們彷彿都忘了自己怕死這回事。
“二狗,上次,謝了。”
路上,李秋跟二狗道謝,要不是他,李秋恐怕早就開始發酵發臭。
一想到二狗那天不要命的幫他扛一刀,心裡很慶幸,不管什麼時候,你永遠可以把你的身後交給戰友。
“這有啥,俺,俺當時也冇想恁多。”
二狗是個老實巴交的孩子,比李秋小一歲。
他家在河南,也是個苦命孩子,沒爹沒孃,隻知道從小村裡麵就叫他二狗。
聽說他是自己報名參軍的,因為他說他父母是死在了元軍鐵騎之下,他要報仇。
戰亂年代,誰都是可憐人。
“不管咋說,我欠你一命。”
李秋認真道。
二狗撓撓頭,嘿嘿笑道:“這有啥。”
“哥,你說……咱們能打贏嗎?”二狗看著前方似乎冇有儘頭的草原,忽然低聲問道。
他倒不是怕死,他是怕死了之後冇人去跟他鄉親們說他殺了韃子。
這是一種榮耀,保家衛國的榮耀。
李秋沉默了一下,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定能,咱們跟著徐帥一定能打贏韃子,到時候,風風光光回家去,我給你張羅個十裡八鄉最俊的媳婦。”
他這話不僅是說給二狗聽,也是說給自己和周圍豎起耳朵的弟兄們聽。
果然,大傢夥開始暢想,緊接著開始嚮往,最後,每個人的嘴角都有一抹笑,是一種對美好生活嚮往的笑容。
士氣在這種艱苦的行軍中,比糧食還重要。
老黑在一旁嘿嘿一笑,插嘴道:“就是,等打贏了,老子帶你們去勾欄聽曲,你是不知道,那裡麵的娘們麵板白嫩得,嘖嘖,感覺一捏就破。”
“黑哥,聽說那裡麵的女人都不是好女人。”
王拴柱湊過來說道。
“誰說的?”
老黑斜了一眼,“那他媽是最好的女人,你想讓他乾啥都行。”
“真的?”
另一人,蠻牛也跟著湊過來,似乎找到了失散多年的父母一般:“當真讓她乾什麼都行?”
“那可不。”
老黑兀自一笑:“隻要你有錢,這都不是事。”
“那讓她給俺娘寫封信行不?”
隊伍裡的毛驢問道。
“去去去,驢騎的。”老黑冇好氣道,“去妓院你寫個幾把信,你是不是腦子有病,那他媽是給你寫信的地方嗎?”
毛驢有些不好意思,撓撓頭,憨笑道:“俺想告訴她俺殺了一個韃子,冇人幫俺,俺自己捅死的,可俺又不識字,也不認識識字的朋友。”
一旁的李秋開口,“我幫你寫。”
“真的?”
毛驢頓時雙眼放光,“哥,你莫騙俺。”
“騙你我是狗,放心。”隨即對周圍的兄弟們說道,“你們有需要寫信的,老子幫你們寫,現在寫,有什麼話要對家裡說的,都說來,誰要是活著,把信給兄弟們送家裡去。”
頓時,大傢夥精神一震,不止是他們對,其他人也紛紛開口問是不是真的?
李秋表示這不算事,都他媽兄弟。
紮好營,李秋身邊圍著二三十個人,都想給家裡說說話。
哪怕是一封信,也牽動了不少神經。
毛驢第一個,他直接開口,李秋下筆。
“娘,俺殺了一個韃子,冇給你丟臉嘞,那韃子從馬上掉下來,腿被馬踩斷了,俺直接用槍捅,俺冇怕,就跟殺牲口一樣,他叫兩聲就死嘞,娘啊,打仗忒苦啊,俺從家出來,走了好幾個月都冇到頭……”
念著念著,毛驢眼眶一紅,哽咽道:“娘啊,俺想你嘞!”
“滾滾滾。”
另外一人湊過來,“兒娃子像個婆娘一樣,笑死你家仙人。”
說著,對李秋道:“幫我一封,給我老漢,嗯,就寫……”
李秋把給毛驢的信給他,叮囑他放好,對眼前的人問道:“寫啥?”
“你聽不聽得懂老子說滴啥子話哦?”
“四川話,老子聽得懂。”
李秋擺擺手,“趕緊,還有下麵的兄弟等著。”
“哦哦哦,要得,等老子想哈…”
對方一屁股坐在李秋旁,想了想,說道:“乾脆你就寫,老漢,老子現在出息了…呸呸呸,日尼瑪,等老子重新念。”
“老漢,我出息了,從開始到現在已經殺了三個人了,這裡麵冇得水份哦,我親眼看到的,我不是弓箭手麼,拿箭直接射死的,隻不過我也差點死了……”
“……我就不回來了,等你死了再回來,你要少喝點酒,我的錢是拿來討婆孃的,你莫要給我拿去喝完球了。”
“哦,對頭,說到婆娘啊,那個三妹還冇有嫁人哈,你喊她等到我,到時候我當將軍了,騎馬兒回去接她,嫁人了也冇得事,老子直接帶隊去搶她……”
【主角會寫字和會認識字,是因為他穿越前經常和台灣省的同胞打字聊天,第一章有寫,彆疑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