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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1章 英國警察的主保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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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1章 英國警察的主保聖人

《宮務大臣署牒:任命亞瑟·黑斯廷斯爵士為非常駐侍從官》

簽發機構: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宮務大臣辦公室

日期: 1837年7月1日

文號: LC/VICT/37/172

奉女王陛下欽命,特此任命:

亞瑟·黑斯廷斯爵士,警察專員委員會委員兼秘書長,

為女王陛下非常駐侍從官(Groom-in-Waiting,Ex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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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許其在不影響本職事務前提下,參與王室召見、國事典禮、宮廷禮儀、國家宴會及其他由女王陛下指定之事務。

該職務不列入宮務大臣辦公室日常輪值,視女王陛下詔命按需出勤,於陛下左右侍側應命、執禮或引見貴賓。該職按例不附薪俸,然女王陛下命內庫撥付王室津貼若乾,以昭榮寵。

《宮廷通行劄》

持劄者:亞瑟·黑斯廷斯爵士

允準通行以下區域,不再另行申請:

白金漢宮北廊、東側候廳

聖詹姆士宮長廊與朝見廳

溫莎城堡國事塔與議事廳

女王陛下隨行場所之外庭、接待廳及教堂區域。

自簽發之日起,即日生效,若有違令,當依王室慣例裁決。

簽名:

弗朗西斯·納撒尼爾·康寧漢姆,第二代康寧漢姆侯爵

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宮務大臣

奉女王陛下之命

——克萊夫·埃姆斯利《警務與王權:從蘇格蘭場到白金漢宮(1829–1887)》

在倫敦街頭巷尾代代相傳的傳奇故事當中,常常會有壞蛋成為主角和英雄,然而每當這種情況出現,警察或者說警察的前身,那些治安官和守夜人們,就不可避免的要淪為小醜之類的滑稽角色。

在這方麵,甚至連英語文學的開創者莎士比亞也不能免俗,他在《無事生非》當中描繪的「狗不理」警官以及他那些愚蠢、笨拙的手下們,便是源自這座城市經常拿警察開涮的老傳統。

其實在最初的時候,警察通常被倫敦市民稱為「放哨的」。因為最早的倫敦警察確實負責蹲在倫敦的城牆附近放哨望風。14世紀時的檔案甚至明確規定了這幫放哨的傢夥要負責:全天候駐守城門內外以及城牆下,並對騎高頭大馬或佩帶武器的入城者嚴加盤查。

但到了後來,出於治安需求,當地的住民們又自發組織起了打更隊伍,除了打更、放哨以外,他們通常還肩負著追捕犯人、抓捕夜遊者和其他不安分人員,並將他們扭送治安法庭的責任。

但這樣的差事畢竟太苦了,所以到了後來,富裕些的住戶通常會在輪到打更放哨的教區勞役時,花錢僱人代替他去乾活。然而由於報酬並不高,所以你自然也就別對這群來打零工的打更人的素質抱有多大期望了。

按照老人們的說法,舊時代的打更人就是從社會渣滓裡挑出來的,他們右手抓著棍子,左手提著燈籠,頭戴古怪的寬邊帽,身穿厚重的大衣,上麵會標示他的職業,一到晚上,他們就去大街上巡邏,敲鐘時會叫喚兩聲鐘點。

當然了,老人們的說法也不完全準確,因為打更人當中倒也不乏負責任的。

負責任的打更人在街上巡邏時,會一路拿著棍子去捅店鋪和房屋的門,確保全都上了鎖,如果房屋冇有上鎖,他就會去告誡業主。有時候,他也會收些錢去叫醒需要起早趕路的市民們。

不過,也有相當一部分打更人是老人們口中說的那樣,遲遲才上更,就算上了更也得先找一處視野開闊的涼快地方聚坐聊天,甚至有時還會出現打更人因為白天勞動太累或者酗酒,直接睡過去的情況。

而且由於打更人的報酬太低,所以那些年輕力壯的小夥子們向來是不屑於乾這個活兒的。

相較於去打更,這幫小崽子們顯然更樂意在喝了點酒以後給這幫「老東西」找麻煩。

如果他們發現打更人在打盹,就會連人帶棍一起給他掀翻,然後像是捉弄仰麵朝天的烏龜一般,對著他拳打腳踢,直到其他更夫趕來救援才一鬨而散。

雖然這都已經是舊時代的風景了,但小崽子們喜歡趁著月黑風高時襲擊警察的特點倒是冇怎麼改變。

雖然蘇格蘭場警察和他們的前身打更人一樣不受歡迎,但他們標誌性的燕尾服製服和聲名在外的「藍龍蝦」惡名確實讓那些喜歡冇事找事的惡棍們有所顧忌。

不過,相較於打更人這個職業,蘇格蘭場其實是一個相當不英國的組織。

組織嚴密、紀律嚴明,並且從上到下都實行著極其中央集權的體係,不管是從內往外看,還是從外往內看,蘇格蘭場的存在都高度違背了不列顛自古以來的大眾化、自由化的精神。

《泰晤士報》在蘇格蘭場成立之初,甚至都相當旗幟鮮明的批評過,他們認為蘇格蘭場就是**統治所發明的一架機器。

正因如此,當初羅伯特·皮爾爵士為了成立蘇格蘭場,不得不大費周章的通過將老城(倫敦金融城)警力排除在蘇格蘭場的職權之外的手段,以及街頭犯罪和流浪罪的各種統計資料逗樂特別委員會的手法,才確保了《大都會警察法案》成功通過議會審議。

對於倫敦市民來說,在《大都會警察法案》通過八年之後,他們看到了這項法案深刻地改變了倫敦的城市麵貌,感受到了顯著下降的犯罪率。

而對於亞瑟·黑斯廷斯爵士來說,蘇格蘭場的成立是使他邁出了個人職業生涯的一小步,但這卻是英國警察製度邁出的一大步。

1829年蘇格蘭場掛牌以來,這幫穿著深藍色燕尾服的新兵蛋子就成了全倫敦的笑料。

小孩子追在他們身後喊「皮爾佬」,醉鬼在小巷口衝他們吹口哨,女僕們則捂嘴偷笑,說這些人不過是換了製服的年輕更夫罷了。可無論人們怎麼取笑,蘇格蘭場的腳步還是每天都出現在大街小巷的石板路上,棍子和手套成了新的街頭風尚。

1832年的時候,倫敦可冇給他們留什麼麵子。法國的革命風潮一吹,英國的街頭也跟著沸騰了。

示威的隊伍從東區一直擠到白廳,議會門口人聲鼎沸。軍隊在後頭拉線,警察在前頭擋路。

人們罵他們是政府的狗,可倫敦塔下一聲槍響……

嗯……罷了。

總歸比法國人出動龍騎兵才把事態平息下來要好。

1833年以後,局勢慢慢緩了下來,雖然中間出現了冷浴場事件,但街頭的偷竊案和搶劫案數量總歸降了下去,這時候市民們纔開始半信半疑地承認,也許這群「藍龍蝦」不是全然無用。

而到了1834年威斯敏斯特宮失火,聖馬丁教堂羅伯特·卡利警官的紀念儀式舉行後,警察製度的風評在這個城市居然開始逐漸轉好。

到了今年維多利亞女王即位時,蘇格蘭場也算是從風雨裡熬出了個模樣。

倫敦市場街頭,炭火爐子上油煎麵餅的香氣混著霧氣瀰漫開來。

攤販們剛剛支起棚子,推車上的蔬菜上還掛著露水,馬蹄聲和叫賣聲交織成一片。

兩名身著製服的小警察擠在一個早餐攤位前,手裡各自拿著粗糙的錫盤。

兩塊麵包,幾片煙燻的培根,再添上一杯熱牛奶,這便是他們今天的早餐了。

「聽說了嗎?」個子高些的那個咬下一口麵包,聲音含糊不清道:「亞瑟爵士真的被任命了。白廳那邊的訊息都傳開了,聽說《倫敦公報》過兩天就要登出來,應該就是這兩天的事了。」

矮個子的那個正喝著牛奶,他不甚在意的擺了擺手:「亞瑟爵士又有什麼新任命?他不是剛去警察專員委員會冇多久嗎?這麼快又要調走了?」

高個子搖了搖頭,故作神秘地壓低了嗓音:「調走?嗬,你想得太小了。這次可不是單純的換個差事。」

矮個子愣了愣,把杯子往桌上一擱:「不是差事?那還能是什麼?總不能真進內閣了吧?爵士又不是議員,怎麼當大臣呢?」

說到這裡,矮個子的遲疑了一下,隨後捏著下巴分析道:「不過……按理說,國王駕崩,議會必須要重新舉行大選吧?我記得前幾年布希四世駕崩,不就重新舉行選舉了嗎?難道說爵士這次……」

高個子聞言忍不住笑出了聲,差點把嘴裡的培根噴出來:「史蒂芬,你腦子裡淨想那些有的冇的。議會大選是議會大選,跟亞瑟爵士能不能進內閣是八竿子打不著的事,況且就算現在重新大選,他哪裡來得及準備呢?」

矮個子漲紅了臉,不服氣地辯解道:「那你倒是說說,他還能撈到什麼好處?我隻知道他從巡警乾到警察專員委員會已經快得讓人瞠目結舌了,再往上,他還能去哪兒呢?難道是去見上帝嗎?」

高個子眼珠子一轉,賣著關子:「我聽說啊……是要讓他管情報。」

矮個子一愣,眨了眨眼:「情報?他本來不就在管情報?警務情報局有什麼事都先上他那裡去一趟,就連咱們這些蘇格蘭場的兄弟部門拿到的情報都是二手的,要是想要拿到比這還新鮮的情報,那爵士他就隻能自己上街頭蹲點了。」

高個子把最後一塊培根塞進嘴裡,慢騰騰的咀嚼著,眼角還帶著幾分得意:「你還真以為隻是蘇格蘭場那一畝三分地?我說的可不是咱們平常這些雞毛蒜皮的小道訊息。」

「小道訊息?」矮個子的哼了一聲:「那你是不知道警務情報局平時都在乾什麼事情,說出來嚇死你!」

高個子本來還故作神秘,聽見這話不屑一顧的嗬了一聲:「嚇死我?得了吧,史蒂芬,你當我不知道,他們不也就乾點往工會裡安插線人的臟活嗎?你當我不知道?」

「哼,你以為就這些?我告訴你,他們可不光盯工會。」

高個子翻了個白眼,咬著麵包焦邊含糊道:「那還能乾啥?別跟我說是去追小偷,咱們纔是乾這個的。」

矮個子左右看了看,隨後壓低嗓音道:「前陣子我在巡夜,親眼瞧見警務情報局的人鑽進了……」

還不等他說完,高個子的便打斷道:「妓院。你當我不知道?他們經常去那種地方蹲點兒。」

矮個子一聽急眼了:「放屁!我看見他鑽進了黃春菊街。」

高個子正準備把麵包塞進嘴裡,聽到這幾個字,頓時手上一抖,差點把半塊麵包掉在地上。

他趕忙捂住了同伴的嘴巴,眼睛瞪得圓溜溜:「黃春菊街?你小子可別胡說!這事情……這事情要是傳出去,有你好果子吃的。」

矮個子一把扯開他的手,言之鑿鑿道:「胡說?我親眼看見的!那傢夥打扮得鬼鬼祟祟,鑽進那條街,一待就是好幾個小時。你要說他是去抓人的,那我怎麼好半天冇見押出來一個犯人呢?」

高個子臉色嚇得都白了,額頭直冒汗:「史蒂芬,你小子是不是瘋了?這種話是能亂說的嗎?就算你真看見了,那也得爛在肚子裡,誰敢往外嚷嚷?」

矮個子雙臂環抱,嗤笑一聲:「嚷嚷?我又不是傻子。罷了,這事情你知道就行了,具體是誰你就別問了。」

高個子嚥了口唾沫,心虛的看向別處:「我冇事問這個乾什麼?這種事,總不能是亞瑟爵士吧……」

「亞瑟爵士?」矮個子端起牛奶一飲而儘:「你小子,居然敢這麼暗自揣測亞瑟爵士,等我回局裡立馬向上頭打報告,你就準備脫衣裳吧。」

高個子一聽,差點被麵包噎死:「史蒂芬,你別胡來!我可冇說,是你自己瞎往外扯的!」

矮個子聞言嬉皮笑臉的:「喲,你剛纔可冇這麼老實,還『總不能是亞瑟爵士』呢。要是我真去告發,就算不脫衣裳,你這肩章怕是也保不住了。」

高個子額頭直冒汗,慌得一把拉住他:「兄弟,別拿我開玩笑!我這一身皮可經不起折騰,我老婆剛生,你要真把我拖下水,回頭我連條巡邏的路都冇得走了。」

矮個子見他臉色煞白,終於忍不住哈哈大笑,他伸手拍了拍對方的肩膀:「行了行了,嚇嚇你罷了。亞瑟爵士怎麼可能冇事去黃春菊街這種地方,他平時都去夜鶯公館的。去黃春菊街的是警務情報局五處的處長萊德利。」

高個子原本還捂著胸口順氣,聽見這話整個人都僵住了:「什、什麼?你小子可別亂說!亞瑟爵士……夜鶯公館?那不是……那不是城裡上等人尋開心的地方嗎?」

矮個子眨了眨眼,擺出一副「你才知道啊」的神情:「怎麼,你這話的意思是在說爵士是下等人嗎?再說了,爵士又不是聖人,他可是夜鶯公館的常客,連老闆娘都對他點頭哈腰的。而且你這個人的關注點怎麼這麼奇怪,爵士去夜鶯公館算什麼大事,你難道對萊德利·金去黃春菊街的事情就不吃驚了?」

高個子被噎得直咳嗽,手忙腳亂地擺手:「不是不是!我哪敢說爵士是下等人,我是怕你亂說出去,把我們倆都搭進去!」

「哼,那你這反應可真夠大的,不至於嚇成這樣吧?」

高個子擦了擦額頭的汗,壓低聲音,神情焦急:「你不懂!爵士可不是一般人,他馬上就要升侍從官了!白廳那邊傳得沸沸揚揚,說宮裡的人已經點頭了,就等《倫敦公報》登出來。一個快要進宮伴駕的人,要是讓人扯上夜鶯公館,那是鬨著玩的嗎?」

矮個子愣了一下,挑起眉毛:「侍從官?你這話可從哪兒聽來的?」

高個子壓得更低,幾乎是貼在他耳邊:「是我前兩天在羅萬廳長辦公室門口聽說的,亞瑟爵士要是進了宮,那就是女王陛下身邊的人了,他是夜鶯公館的常客的訊息要是漏出去,不是影響他前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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