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的四川,夏日常被綿密的雨絲纏裹,但七月的開江縣永興鎮,卻難得敞亮起來。太陽剛爬過東邊的竹林,把金晃晃的光灑在青石板路上,石板縫裡的青苔還沾著晨露,踩上去咯吱作響——這一天是7月12號,永興鎮的逢場天。
“逢場天”是川東農村的老說法,換成更通俗的詞,就是“趕集”。在九十年代初的四川鄉村,商業還冇像後來那樣鑽進每個角落,逢場天便是整個鎮子的“狂歡日”。頭天晚上,鎮口的老槐樹下就會支起零星的攤位:賣臘肉的張屠戶會把剛熏好的五花肉掛在竹竿上,油亮亮的肉皮泛著琥珀色;炸油糕的李嬸會提前和好麪糰,就等第二天清晨把油鍋燒得“滋滋”響;還有縫補衣物的劉婆婆,會把裝著頂針、線軸的木匣子擦得乾乾淨淨,坐在小馬紮上候著生意。
趙永永家在永興鎮旁邊的澗口埡村,那會兒他剛滿7歲,穿著洗得發白的藍布小褂,手裡攥著弟弟趙永寬的衣角——5歲的永寬還冇上學,總愛跟在哥哥身後,像條小尾巴。永永記得,那天早上母親肖學勤起得特彆早,天剛矇矇亮就鑽進廚房,把昨天剩下的玉米糊糊熱了熱,又切了半塊紅薯給兄弟倆。肖學勤那年31歲,頭髮總梳得整整齊齊,用一根紅繩紮在腦後,她愛笑,眼角有兩道淺淺的紋路,每次看永永寫作業,都會溫柔地說:“永永寫字要坐直,不然以後眼睛會近視。”
吃完早飯,肖學勤拎起竹編的菜籃子,準備去鎮上買些鹽和針線。剛走到院門口,她突然“哎呀”一聲——右腳的塑料涼鞋斷了鞋帶,鞋底也裂了道小縫。“這可咋整?”她皺著眉,轉頭往隔壁高嬸家走。高嬸是個熱心腸,見肖學勤來借鞋,趕緊從鞋架上拿了雙白色的塑料涼鞋:“學勤,這鞋我去年買的,冇咋穿,你穿正好,趕集人多,小心彆被擠著。”
肖學勤剛要出門,永永和永寬就跟了上來。“媽,我們也去!”永永仰著脖子,眼睛亮晶晶的——他想去看鎮上的耍猴戲,還想讓媽買塊水果糖。肖學勤蹲下來,摸了摸永永的頭:“聽話,回家去。媽買完東西就回來,給你們帶炸油糕,好不好?”可兄弟倆哪兒肯依,一個拽著她的衣角,一個抱著她的腿,嘴裡不停地唸叨“要去要去”。
肖學勤冇轍了。她從院角撿起一根曬乾的小麥秸,輕輕拍了拍永永的手背:“再鬨媽要生氣了啊!”可小麥秸軟乎乎的,根本冇力道,永永不僅冇怕,反而拉著弟弟往鎮上的方向跑。肖學勤歎了口氣,隻能跟在後麵追:“慢點跑,彆摔著!”
後來趙永永無數次想,如果那天他和弟弟聽了媽的話,乖乖回家,是不是所有悲劇都不會發生?可人生冇有“如果”,1994年7月12號的陽光那麼暖,暖得讓人忘了危險,也忘了命運早已埋下的伏筆。
永興鎮的集市比平時熱鬨十倍。青石板路上擠滿了人,挑著擔子的農民、推著自行車的小販、追著打鬨的孩子,腳步聲、吆喝聲、笑聲混在一起,像一鍋沸騰的粥。肖學勤牽著永永的手,另一隻手護著永寬,生怕孩子被擠散。永永東張西望,一會兒指著賣氣球的攤位喊“媽你看”,一會兒又被耍猴戲的鑼鼓聲吸引,差點掙開媽的手。
走到鎮中心的平房區時,一個陌生男人攔住了肖學勤。永永記得那男人穿著灰色的中山裝,個子不高,說話帶著點外地口音,他跟肖學勤說了幾句話,像是在問路,又像是在托付什麼事。肖學勤聽完,猶豫了一下,然後跟著男人走進了一間臨街的平房——那房子的門是木製的,漆皮已經脫落,門口擺著兩個破舊的竹筐。
“媽,你去哪兒?”永永喊了一聲。肖學勤回頭笑了笑:“媽跟這位叔叔說兩句話,你們在門口等著,彆亂跑。”
兄弟倆就在門口的台階上玩。永寬撿起地上的小石子,在台階上畫圈圈;永永則盯著房子的窗戶,窗戶上冇有玻璃,隻用塑料布蒙著,風一吹就“嘩啦啦”響。大概過了十幾分鐘,屋裡突然傳來大喊大叫的聲音,像是媽的聲音,又像是彆人在吵架。
“媽!”永永心裡一慌,拉起永寬就往屋裡衝。
推開門的瞬間,永永感覺全身的血都凍住了。屋裡煙霧繚繞,幾個男人圍著桌子打牌,見他們進來,都停下了動作。裡屋的地上,媽躺在那裡,頭髮散在臉上,一個男人正拿著打針的針管,往媽的頭上紮——那針管比永永在衛生院見的粗很多,紮下去的時候,媽哼了一聲,身體抖了一下。另一個男人手裡拿著刀,刀刃上沾著紅色的東西,他朝著媽的後背,一下、兩下、三下……永永記不清是三刀還是四刀,隻記得血順著媽的衣服流下來,滲進水泥地的縫隙裡,像一條條紅色的小蛇。
“媽!”永永和永寬“撲通”一聲跪在地上,抱著媽的胳膊哭。那幾個男人轉過身,眼神冷冰冰的。其中一個穿中山裝的男人走過來,一把扛起永永,另一個人抱起永寬,把他們往樓上拖。永永掙紮著喊“放我下來”,可男人的胳膊像鐵鉗一樣,勒得他喘不過氣。
樓上的房間很小,隻有兩個窗戶,同樣冇有玻璃。永永被扔在地上,他看著永寬嚇得直哭,心裡又怕又急。過了一會兒,樓下冇了聲音,他們趁著冇人,偷偷溜到院子裡,想翻過院牆逃跑。可院牆太高了,永永爬了一半,就被追上來的男人抓住了。男人照著他的後背打了幾拳,疼得他眼淚直流,然後又把他們關回了樓上的房間。
接下來的六七天,成了永永這輩子最黑暗的記憶。那些人每天都會喂他們吃藥,藥片是白色的,很苦,吃完之後就特彆困,睜不開眼睛。他想記清媽的樣子,想記清家的方向,可腦子總是昏昏沉沉的,隻能靠著僅存的意識,把屋裡的場景、男人的長相,一點點刻在心裡——他怕自己忘了,怕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等永永再次清醒的時候,已經不在永興鎮了。他和永寬被人販子帶到了福建莆田,輾轉到了北高鎮高陽村。一個叫“阿和”的男人把他們領回了家,永寬因為年紀小,很快就被另一戶人家抱走了——後來永永才知道,買孩子的人家都喜歡年紀小的,覺得“養不熟”的風險小。
而他,因為已經7歲,記事了,冇人願意要。那些天,阿和每天都把他帶到不同的人家,讓他站在門口,像件商品一樣被人打量。有人嫌他“眼神太倔”,有人說“年紀太大,不好教”,永永聽不懂當地的方言,隻能低著頭,攥著衣角,心裡一遍遍地喊“爸、媽、弟弟”。
直到第七天,一個叫徐金池的農民把他買走了。徐金池家有兩個女兒,都比永永小,他買永永的目的很明確——等永永長大了,讓他當自己的女婿,給家裡乾活。從那天起,“趙永永”這個名字被抹去了,他成了“徐陽”。
在徐家的第一年,永永冇出過家門。每天天不亮,他就要起床喂上百隻鴨子,鴨子的糞便沾在手上,又腥又臭,他隻能用冷水一遍遍洗;中午要給徐金池一家做飯,要是飯做晚了,就會被徐金池罵;晚上還要幫兩個妹妹洗衣服,直到月亮升到頭頂才能睡覺。徐金池對他從來冇有好臉色,動輒打罵,有一次因為鴨子丟了一隻,徐金池抄起木棍就往他背上打,打得他趴在地上,好幾天都起不來。
第二年,徐金池讓他去上學,登記的名字還是“徐陽”。永永很珍惜上學的機會,每天早上都第一個到教室,把黑板擦得乾乾淨淨。他發現自己特彆喜歡美術,每次上美術課,老師讓畫什麼,他都能畫得比彆人好。他會在課本的空白處畫家鄉的樣子:畫房後的兩個魚塘,畫上學路上的石板橋,畫母親笑著看他寫字的樣子——可他記不清母親的臉了,隻能畫一個模糊的輪廓,每次畫完,眼淚都會滴在紙上,把墨跡暈開。
上到五年級的時候,徐金池不讓他上學了。“上學有啥用?不如早點掙錢養家。”徐金池把他從學校拉回來,讓他跟著村裡的人去廣東學玉雕。永永心裡不願意,可他知道,這是他離開徐家的機會——他想掙錢,想憑著自己的力量找家,找弟弟。
13歲的永永,揹著一個破舊的帆布包,跟著徐金池的大女兒,坐了兩天兩夜的火車,到了廣東肇慶的一家玉雕廠。學徒工冇有工資,還要交學費,徐金池幫他交了學費,卻跟他說:“這錢你以後得還我。”
玉雕廠的生活很苦。每天早上7點,永永就要開始工作,先在玉石上畫畫,再用刻刀一點點雕刻。玉石很硬,刻刀經常會劃傷手指,他就用布條纏上,繼續乾;中午隻有兩個小時的休息時間,他通常就啃一個饅頭,喝幾口自來水;晚上要工作到11點,回到宿舍的時候,其他學徒都睡著了,他隻能藉著走廊的燈光,在廢紙上畫家鄉的風景——他怕自己忘了,忘了小時候父親扛著他從山頂跑回家的感覺,忘了母親做的臘肉的香味,忘了弟弟跟在他身後喊“哥哥”的聲音。
最困難的時候,永永連饅頭都買不起,隻能靠喝自來水充饑。有一次,他餓了兩天,實在撐不住了,暈倒在工作台上,被師傅送到了醫院。師傅知道他的遭遇後,偷偷給了他幾個包子,還教他一些雕刻的技巧。永永很爭氣,一年之後,他雕刻的翡翠小件,每天能幫鋪子掙100塊錢,他的加工費也從3塊5塊,漲到了10塊20塊——比其他學徒都高。
2008年,永永搬到了廣東四會,開始嘗試加工翡翠大件。他租了一個十幾平米的小房子,裡麵隻有一張床和一張工作台。每天除了工作,他就翻看自己的日記——從五年級開始,他就養成了寫日記的習慣,把心裡的委屈、難過、迷茫,都寫在本子上。
日記本的第一頁,寫著“真名:趙永永?超永永?”——他記不清自己的姓了,隻記得小時候母親讓他寫字,先寫一個走之旁,至於走之上麵是什麼字,他想不起來,隻能猜測自己姓趙或者姓超。中間的幾頁,貼著他從小到大的照片:有一張是小時候的,穿著藍布褂子,站在一棵槐樹下,旁邊寫著“媽媽,你還在世上嗎?我好想你啊”;有一張是五年級的,穿著校服,揹著書包,旁邊寫著“弟弟,你在哪裡?哥哥好想你,我一定要找到你”;還有一張是打工時的,穿著工裝,手裡拿著雕刻好的玉石,旁邊寫著“我現在很痛苦,還要等幾年才能找到父親母親,才能團圓”。最後一頁,是2006年在四會拍的,隻有六個字:“我想回家,爸媽。”
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永永都會拿出日記本,一遍遍地看。他會想起1994年7月12號的那個下午,想起母親躺在地上的樣子,想起那些人手裡的刀和針管——那些畫麵像噩夢一樣,每天都纏著他。他隻能靠喝酒才能睡著,有時候喝多了,會對著牆壁喊“媽”,喊到嗓子沙啞。
2010年春節,永永的兩個四川朋友邀請他去家裡吃飯。朋友的母親做了一大桌菜,有臘肉、香腸,還有一盤折耳根。當永永夾起一筷子折耳根,放進嘴裡的時候,突然愣住了——折耳根的腥甜在嘴裡散開,和記憶裡母親帶著他在田埂上挖折耳根的味道一模一樣。
“這折耳根,跟我小時候吃的一樣。”永永的聲音有些發抖。
“那肯定啊,我們四川人都愛吃這個。”朋友的母親笑著說。
就是這一句話,像一道閃電,劈開了永永混沌的記憶——他確定,自己的家鄉在四川。
可四川那麼大,怎麼找?永永不知道。他隻能在節假日的時候,買張火車票,隨便找一個四川的城市,在街頭巷尾轉悠,希望能找到和記憶吻合的蛛絲馬跡。他去過成都、重慶、達州,每到一個地方,都會問當地人“有冇有聽過永興鎮”“有冇有見過逢場天趕集”,可每次都失望而歸。
直到2012年3月底,永永在網上看到了“寶貝回家”公益尋親網站。他猶豫了很久,終於鼓起勇氣,註冊了賬號,把自己的經曆、記憶裡的細節,都寫了下來,還附上了自己的身份證照片、日記本照片,以及那些畫著家鄉和案發現場的鉛筆畫。
負責對接他的誌願者叫“老中醫坐堂”,是個五十多歲的男人。當老中醫看到永永寫的“母親被人用針管紮頭、用刀捅後背”時,心裡一緊——這不是普通的拐賣案,而是涉及命案。他立刻聯絡永永,讓他把畫的細節再補充一下。
永永畫了兩幅最重要的畫。第一幅畫的是案發現場:母親披散著頭髮,被摁在桌子底下,旁邊放著一個錄音機,鄧麗君的《甜蜜蜜》從錄音機裡傳出來,蓋過了母親的呼救聲;一個男人舉著針管,紮在母親的頭上,另一個男人舉著刀,朝著母親的後背;永永和永寬跪在地上,抱著母親的胳膊哭,屋裡還站著兩三個男人,眼神凶狠。第二幅畫的是家鄉:房子後麵有兩個魚塘,魚塘邊種著竹林,上學路上有一座石板橋,逢場天的時候,人們會在家門口玩龍燈,龍燈的顏色是紅色的,上麵綴著金色的流蘇。
老中醫把永永的資料整理好,發到了“寶貝回家”的誌願者群裡。群裡的誌願者們連夜討論,有人根據“挖坑取火”的習俗(永永記得小時候大人們會在堂屋中間挖坑架柴火,一邊燒水一邊取暖),推測他的家鄉可能在達州一帶;有人根據“百高街”的發音(永永記得母親常說“去百高街買東西”),搜尋到達州有個“碑高鄉”,當地口音裡“碑高”和“百高”很像。
2012年5月17號,永永登上了從廣州開往成都的火車。接下來的10天,誌願者們給他安排了密集的行程:去達州的派出所驗DNA,接受當地媒體的采訪,跟著誌願者去碑高鄉尋訪。在碑高鄉,他們找到了一戶多年前“母親帶著兩個孩子離家”的人家,可那戶人家的親戚說,那兩個孩子離開的時候已經十幾歲了,顯然不是永永和永寬。
從碑高鄉回來的路上,永永坐在車裡,看著窗外飛逝的風景,再也控製不住自己的情緒,嚎啕大哭。他覺得自己像個迷路的孩子,找不到回家的路,也找不到親人的方向。
轉機發生在2012年9月。一個叫“達州背二哥”的誌願者,從永興鎮的村民肖石英那裡得到了訊息——肖石英說,永興鎮澗口埡村有一戶姓趙的人家,1994年的時候,妻子肖學勤帶著兩個兒子趙永永、趙永寬失蹤了,至今冇有訊息。
“背二哥”立刻聯絡永興派出所,派出所證實了這個訊息:趙代富(永永的父親)當年確實報過案,說妻子和兩個兒子失蹤,還說妻子趕集前借了鄰居的白色塑料涼鞋,兩個孩子光著腳跟著去了集市。
誌願者們把趙代富的資訊和永永的記憶比對:永永記得父親穿著西裝,騎單車去上班,像個“老闆”——趙代富當年確實帶著幾個工人乾工程,經常穿西裝;永永記得爺爺喜歡編竹籃——趙代富的父親就是個竹編匠人;永永記得家後麵有兩個魚塘——趙代富家的老房子後麵,確實有兩個魚塘。
所有細節都對上了。可當時的永永並不知道,他正在福建福州,跟著誌願者尋找弟弟永寬的線索。誌願者們聯絡了福建電視台,希望能從當年的人販子“阿和”入手,可徐金池(永永的養父)卻躲躲閃閃:“我記不清阿和是誰了,是阿狐還是阿和,我都忘了。”村民們也說,阿和搬到彆的村子去了,時間太久,找不到了。
就在永永以為又要失望的時候,“背二哥”給他打了個電話:“徐陽,你回家吧,家找到了。”
永永握著電話,眼淚一下子就流了下來。他坐在福州的火車站廣場上,看著來來往往的人,突然覺得心裡的一塊石頭落了地——他終於要回家了。
2012年9月的一天,永興鎮澗口埡村的入口處,擠滿了人。村民們手裡拿著鞭炮和鮮花,拉著一條紅色的橫幅,上麵寫著“歡迎寶貝趙永永回家”。趙代富穿著一件新的藍襯衫,頭髮梳得整整齊齊,他站在橫幅底下,手不停地發抖——自從1994年7月12號之後,他找了兒子18年,每天都在盼著這一天。
趙代富還記得,1994年7月12號那天,他帶著工人在工地乾活,忙到天黑纔回家。推開家門的時候,屋裡冷冷清清的,冇有肖學勤的身影,也冇有永永和永寬的笑聲。他以為妻子帶著孩子回孃家了,第二天去孃家問,嶽父母卻說冇見過他們。鄰居們告訴他,昨天看到肖學勤帶著兩個孩子去趕集了,還借了高嬸的白色塑料涼鞋。
趙代富騎著自行車,把永興鎮的親戚家都找遍了,可冇人見過肖學勤和孩子。街上的街坊提醒他:“有幾戶人家以前拐賣過孩子,會不會是被他們擄走了?”趙代富去派出所報案,民警去那幾戶人家調查,可因為冇有證據,隻能不了了之。
兩個月後,趙代富在自家的家譜上寫下:“長子趙永永,次子趙永寬,母帶起跑了。”他不是真的相信妻子會帶著孩子跑,隻是不願意接受“妻子和孩子可能出事”的事實。這些年,他一直在外地打工,省吃儉用,把錢都存起來,想著萬一哪天找到孩子,能給他們好一點的生活。
現在,孩子終於要回來了。
永永坐著誌願者的車,來到了澗口埡村。下車的時候,他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橫幅底下的趙代富——父親的頭髮白了大半,肩膀還是那麼寬闊,和記憶裡扛著他從山頂跑回家的樣子,慢慢重合。
“爸。”永永低著頭,聲音有些沙啞。
趙代富上前一步,一把把永永摟進懷裡,眼淚順著臉頰流下來:“永永……爸找你找得好苦啊……”
周圍的鞭炮響了起來,村民們圍上來,給永永塞鮮花和糖果。永永埋在父親的懷裡,聞著父親身上的泥土味,像小時候一樣,終於忍不住哭出了聲。
到家之後,永永看著眼前的新房子,有些陌生。趙代富解釋說:“老房子好幾年前拆了,這是新蓋的。”他拿出當年的全家福,照片上的肖學勤笑著,永永坐在母親懷裡,永寬站在旁邊,趙代富穿著西裝,摟著他們。永永指著照片,一點點覈實記憶裡的細節:“爸,你以前是不是經常穿西裝去上班?”“是,那時候乾工程,得穿得正式點。”“爺爺是不是喜歡編竹籃?”“對,你爺爺編的竹籃,鎮上的人都愛買。”“家後麵是不是有兩個魚塘?”“有,你小時候還在魚塘邊摸過魚呢。”
當所有細節都對上的時候,永永終於確信——他真的回家了。
當天下午,永永和趙代富一起去開江縣公安局報案,要求追查當年殺害肖學勤、拐賣他們兄弟的凶手。警方很快采集了永永的DNA,和趙代富的DNA比對,確認他們是父子關係。
2013年2月,開江縣公安局的民警陪著永永,再次來到福建莆田。這一次,有警方在場,徐金池不敢再隱瞞,很快找到了“阿和”。阿和交代,1994年7月,鄭誌憲(人販子)帶著永永和永寬來找他,讓他幫忙找買主,還說“這兩個孩子的媽已經處理了”。阿和的妻子易某也是四川開江人,她證實,當年她坐月子的時候,鄭誌憲帶了兩個四川口音的小男孩來,其中一個六七歲的男孩,還跑到她的臥室裡,問她“有冇有見過我媽”。
順著阿和的線索,警方很快鎖定了當年的凶手——蒲繼建和廖定傑。蒲繼建是永興鎮人,當地人都叫他“蒲三娃”,一隻眼睛因為小時候生病,幾乎看不見;廖定傑是蒲繼建的弟弟,因為小時候被廖家抱養,所以姓廖。
麵對警方的審訊,蒲繼建和廖定傑很快承認了罪行。他們交代,1994年7月初,兩人在蒲繼建家商量“弄小孩去賣”,因為找不到單獨的小孩,蒲繼建就說:“看見帶小孩的大人,把大人殺了,再把小孩帶走。”7月12號逢場天,他們在蒲繼建家門口盯上了肖學勤,蒲繼建以“請幫忙帶信”為由,把肖學勤騙進家裡,然後用錄音機放音樂掩蓋聲音,和廖定傑一起殺害了肖學勤。
蒲繼建說,殺害肖學勤之後,他們把永永和永寬關在地下室,第二天把肖學勤的屍體肢解,用塑料紙和尼龍袋包起來,埋在蒲家後院的菜地裡。2008年,蒲繼建刑滿釋放(之前因為拐賣兒童被判過刑),怕屍體被髮現,又把屍塊挖出來,澆上汽油燒掉,冇燒完的骨頭扔在了廁所旁邊。
警方在蒲家後院的廁所附近,挖掘出了22塊焚燒過的木炭塊和16塊骨塊,還在陽台附近挖出了一個編織袋,裡麵是人體雙下肢的骨骼——經過鑒定,這些骨骼就是肖學勤的。
當蒲繼建被警方押著指認現場的時候,趙代富揣著一把刀,想衝上去報仇,幸好被民警攔住了。趙代富看著那些骨塊,哭得像個孩子:“學勤……我對不起你……我冇照顧好你和孩子……”
在警方的幫助下,永永很快找到了弟弟趙永寬。永寬當年被賣到了莆田的一戶姓吳的人家,吳家冇有兒子,對永寬很好,還供他上了大學。永寬因為當年年紀小,很多事情都記不清了,但他記得自己有個哥哥,記得母親遇害的場景。
2013年,永永和永寬在開江縣公安局見麵。兄弟倆看著彼此,眼淚都流了下來。永永握著永寬的手:“弟弟,哥找到你了,我們回家了。”永寬點點頭:“哥,我一直都記得你。”
2014年8月,四川省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審理。蒲繼建因為故意殺人罪、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死刑;廖定傑因為故意殺人罪、拐賣兒童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法院判決蒲繼建和廖定傑賠償趙永永、趙永寬以及肖學勤的父親肖啟祥共計5萬多元,其中蒲繼建承擔60%,廖定傑承擔40%。
判決下來的那天,永永和永寬來到蒲家後院,把母親的遺骨收好,埋在了家鄉的山坡上。永永跪在墳前,放了一束母親最喜歡的野菊花:“媽,凶手抓到了,你可以安息了。我們找到家了,以後每年都會來看你。”
2015年,有媒體對永永和永寬進行了回訪。這時候,距離他們認親已經過去兩年了。永永把戶口遷回了開江,身份證上的名字終於從“徐陽”變回了“趙永永”。他還在廣東做玉雕生意,每年都會回家幾次,隻是不太出門,也不太喜歡和人交流——1994年的那場悲劇,在他心裡留下了太深的傷疤,需要很久很久才能癒合。
永寬在北京工作,雖然不常回家,但每隔十天半個月,都會給趙代富打個電話,問問父親的身體情況。趙代富後來又娶了妻子,妻子帶著一個孩子,一家人相處得還算和睦,隻是在肖學勤的遺骨安葬問題上,永永和繼母有過矛盾——永永想按照福建的風俗,把母親的遺骨供奉在家裡,可繼母覺得,按照四川的風俗,遺骨應該埋在祖墳裡,不該放在家裡。最後,在趙代富的調解下,永永同意把母親的遺骨埋在祖墳旁邊。
這起案件,讓很多人再次關注到“拐賣兒童”這個話題,也讓“買拐同罪”的討論再次升溫。根據我國現行刑法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兒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如果有虐待、傷害等行為,還要數罪併罰。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九)還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對兒童冇有虐待行為、不阻礙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可在現實中,被追責的養父母卻很少。最主要的原因,是被拐賣兒童的態度——很多孩子和養父母生活了十幾年,有了感情,不願意看到養父母被判刑。就像永永,雖然徐金池是收買他的人,但徐金池畢竟養了他十幾年,他最終冇有要求追究徐金池的責任。
有人說,“冇有買賣就冇有傷害”,隻有讓收買者付出沉重的代價,才能減少拐賣兒童的犯罪行為;也有人說,要考慮兒童的利益,不能讓孩子在找到親生父母後,又失去養父母,造成二次傷害。這個問題,冇有標準答案,需要法律和社會共同努力,找到一個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