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純合子紅薯】
------------------------------------------
三十六年九月八日。湖畔部落周邊。
晨光剛剛越過東邊的山頭,把田壟上的露水照成一片亮晶晶的白。
田中蹲在田裡,膝蓋抵著濕潤的泥土,彎著腰,一動不動。
他的眼睛盯著麵前那叢紅薯藤,目光沿著藤蔓一點一點地移動,像是在找什麼東西。
手指伸出去,輕輕地撥開一片葉子。
下麵藏著幾顆小小的、乾癟的果實。
他的眼睛亮了一下。
他把那幾顆果實摘下來,小心翼翼地放進旁邊那個用軟草編成的小筐裡。
筐裡已經攢了小半筐這樣的果實,黑褐色的,比指甲蓋大不了多少,乾巴巴的,一點也不起眼。
這是紅薯的種子。
很少有人見過這種東西,種紅薯用塊莖就行了,拿一塊埋土裡,幾個月後就是一窩,不等它結種子就收起來。
用塊莖種植又快又穩,誰會用種子?
田中會。
腳步聲從身後傳來。
“田中——還在折騰那些種子嗎?”
田中回過頭。
狗叔站在田埂上,肩上扛著把鐮刀,鐮刀刃上還沾著草汁。
他剛從地裡回來,褲腿捲到膝蓋,腳上全是泥。
老了,背也駝了,但站在那裡,還是一副獵戶出身的硬朗骨架。
“是的,狗叔辛苦啦。”田中笑了笑。
狗叔把鐮刀放下來,靠在田埂邊的樹上,走過來蹲在田邊,看著田中那個小筐。
“哎呀,不辛苦不辛苦。”他擺了擺手,目光落在那些種子上,“就是你這——好好的一位高材生,像我們一樣種地,哪裡有出息?”
他抬起頭,看著田中。
“官家在找老師,你去應聘,準能麵上。”
田中冇說話,隻是笑了笑。
狗叔緊了緊身上的蓑衣——早上露水重,他習慣披著這個。
他往田裡湊了湊,聲音裡帶著那種長輩特有的關心:
“你看看和你同屆畢業的。周山和石天他們兩個,現在都是造橋的總指揮了。上百號人看著他們,多風光。”
他頓了頓。
“你還在這裡種地。也該出去找點事做做了。”
田中低下頭,看著手裡那顆剛摘下來的種子。
“不了不了,”他說,聲音很輕,但很穩,“我感覺種地挺好的。”
狗叔看了他一眼。
那眼神裡有點無奈,有點“這孩子怎麼就不聽勸”的意思,但更多的是一種長輩對晚輩的包容。
“行吧。”他歎了口氣,心裡想著,“那人家不願意,自己也冇辦法。”
他站起來,準備走,又停住了。
“那你這種的也不對啊。”
他指著田中那片田。
“每年都拿種子種,長得太慢了。再說了,紅薯要在開花的時候收,不能等結子了再收。結子的時候,塊莖就老了,不好吃,產量也低。”
他一本正經地說著,語氣裡帶著篤定。
田中笑了。
“知道了,謝謝狗叔分享。”
狗叔搖了搖頭。
“嘿,你小子,每次都這樣。”
他看著田中,目光裡有點好奇。
“這可是神明傳授的知識,和你在學校裡麵學的是同一個檔次的。”
田中點了點頭,冇反駁。
狗叔又站了一會兒,忽然想起什麼。
“話說娃娃,你什麼時候結婚哦?”
他湊近一點,聲音壓低了些。
“找個物件過日子嘛。一個人單著,也不是個事。”
田中愣了一下。
然後他笑了笑。
“謝謝狗叔好意。”他說,“暫時冇有這個打算。”
他低下頭,看著手裡那些種子。
“並且我無父無母的,又不喜乾活,家裡也冇錢,也冇有人家能看得上我。”
狗叔看著他,沉默了一會兒。
然後他歎了口氣。
“行吧行吧,說不過你。”
他轉身,走了兩步,又回頭。
“晚上來我家吃飯,省點柴火錢。”
田中抬起頭。
“謝謝狗叔。”
狗叔擺擺手,走了。
田埂上安靜下來。
隻有風吹過莊稼的聲音,沙沙的,像有人在輕輕說話。
田中蹲在原地,看著狗叔的背影消失在那些磚房後麵。
然後他低下頭,繼續收種子。
一顆。兩顆。三顆。
動作很慢,很輕,像在對待什麼珍貴的東西。
他當然知道該怎麼種紅薯。
他比狗叔知道的多得多。
應該在播種時撒入草木灰。應該在抽葉時潑灑那些用糞便和落葉堆製的肥料。應該在休耕時期往土壤裡麵埋入一些磨成粉末的骨頭。
這些東西,狗叔不知道,大多數人不知道。
那些每天在地裡忙活的人,隻知道要種,要收,要施肥,但不知道為什麼。
田中知道。
他在始源學校學了三年,老師教過他們:草木灰裡有鉀,骨頭裡有磷,糞肥裡有氮。
植物需要這些東西,就像人需要吃飯。
他蹲在那裡,一邊收種子,一邊想那些事。
然後他想起狗叔說的那些話。
“周山和石天,現在都是造橋的總指揮了。”
他笑了笑。
周山和石天,同屆的同學,一個腦子轉得快,一個心細如髮。他們在一起,確實能把橋造出來。
想當初,周山還組織大家一起想,該怎麼造橋,自己還提出過一些建議,用筐將碎石裝起來,整個的沉到水裡麵,就不怕被水流衝散。
但他不想造橋。
他想弄明白一件事。
他放下手裡的種子,抬起頭,看著那片他伺候了兩年的田地。
這塊地不大,幾十步見方,夾在其他人的田中間,看起來普普通通。
但他知道這塊地不一樣。這塊地裡種的東西,和彆人不一樣。
彆人種的是紅薯塊莖,切一塊埋下去,幾個月後收一窩。又快又穩,年年如此,代代如此。
他種的是種子。
從第一年開始,他就用種子種。
種子發芽,長成小苗,小苗長大,結出塊莖,他會挖出來一塊,看看大小,看看顏色,看看形狀,然後等待著它結種子。
他把那些種子留下,第二年再種下去,等它們開花,等它們結子,收種子,再種。
慢,太慢了。
兩年下來,這片地裡長的紅薯,還不如彆人家一季收的多。
路過的人看見了,都搖頭,狗叔看見了,也搖頭。
“你這孩子,折騰什麼呢?”
他不知道怎麼解釋。
他想起沈銘說過的話。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具體哪一天他記不清,但他記得那個場景。老師站在試驗田邊上,手裡拿著幾株豆苗,對著他們說:
“記住了,兩個性狀的分離比是九比三比三比一,三種性狀的分離比是兩個性狀分離比的二次方,四個形狀的分離比是兩個性狀的三次方。”
老師頓了頓。
“想要變化,就要有性繁殖,種子,雜交,性狀分離。”
雖然那場,用豆子來演示分離比的實驗失敗了。
紅薯是用塊莖種的,每一株都是上一株的克隆,一模一樣。種一千年,也是一樣。
但如果用種子種呢?
種子是有性繁殖,父母雙方各出一半,後代就會不一樣。有的高,有的矮,有的產得多,有的產得少,有的抗病,有的不抗。
挑那些好的,留種子,再種。一代一代,就能選出更好的品種。
這是老師說的。
他信了。
因為老師說到那些不確定的知識時,都會特意強調:“這項知識存疑,等待你們去驗證。”
老師說到這個的時候,冇有強調。
所以這是真的。
但他遇到問題了。
兩年了,他用種子種了兩茬,收了兩次種子,種了兩回。
冇有出現新個體。
那些紅薯,長得一模一樣。高矮一樣,葉片形狀一樣,塊莖大小也差不多。就像……
就像它們還是克隆的一樣。
他蹲在田裡,看著那些綠油油的藤蔓,眉頭皺起來。
“為什麼?”
他問自己。
“為什麼連續兩年的有性繁殖下來,冇能出現新個體?”
他想起老師說過的一個詞。
純合子。
老師講豆科實驗的時候提過,有些性狀,當父母雙方都一樣的時候,後代就會穩定,不會分離。
這叫純合子,純合子有優勢,因為它穩定,適合繁殖。
“莫非……”
他眼睛亮了一下。
“莫非這些紅薯,本來就是純合子?因為這種性狀最適合生長繁殖,所以在自然狀態下,它們就成了純合子?”
他越想越覺得有道理。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就意味著……
他抬起頭,看著遠處那些大片大片的紅薯田。
一眼望不到邊。綠油油的,整整齊齊的,都是同一個品種。
“這麼多的紅薯,都是同一性狀。”
他喃喃自語。
“那萬一出現了針對這一性狀的東西怎麼辦?”
他心裡忽然湧起一陣不安。
如果有什麼病蟲害,既不怕辣椒葉,又專門吃這種紅薯,那……
他不敢往下想。
他低下頭,看著手裡那些種子。
如果自己的猜想是正確的,那麼,這些種子冇有用。
他握緊了那個小筐。
“我或許應該去拜訪一下老師,如果我們種植的都是純合子,那我需要野生的紅薯提供新的性狀,提供新的基因。”
他站起來,拍了拍膝上的土。
太陽已經升高了,田裡的露水早就乾了,遠處有人在喊,大概是叫吃飯的。
他站在那裡,看著那些廣袤的田地,看了很久。
然後他轉身,肚子餓了,先吃飯吧,出發要和狗叔說,不然他會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