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探路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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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年十一月七日,深夜。
篝火已經燒了不知道多久,木柴塌下去,火星濺起來,在夜色裡劃出一道短促的弧線,然後熄滅。
沈銘坐在火邊,背靠著一塊被夜風吹涼了的大石頭,身上的獸皮大衣不知什麼時候脫了下來,墊在身下當坐墊。
上衣早就磨破了幾個大洞,索性撕掉袖子改成坎肩;褲子膝蓋處破了對穿,露出裡麵黢黑的麵板;鞋子是最慘的,右腳那隻鞋底已經磨穿,為了方便,乾脆扔了。
他仰頭,看著蹲在頭頂橫枝上的那隻鳥。
“傻鳥,還要多遠啊?不是說很快的嗎?”
傻鳥低頭看他。
火光映在那雙漆黑的鳥眼裡,一跳一跳的,像兩簇小小的火焰。
“人類,不準叫我傻鳥。我有新的名字。”
它頓了頓,挺了挺胸脯。
“咕咯咯咕哢。偉大的冒險者。”
沈銘看著它。
那隻鳥蹲在枝頭,胸羽微張,尾羽微翹,努力擺出一個“偉大”的姿勢。
“知道了,傻鳥,”
沈銘點點頭。
“還要多遠?”
傻鳥的翅膀張開了一點。
又合上了。
它冇有回答。
沈銘抬頭看去,那隻鳥已經閉上了眼睛,不知道是被氣的,還是真的困了,可能是兩者都有。
他搖頭苦笑。
火光在他臉上跳躍,照出那些連日趕路留下的痕跡,眼眶下的青黑,臉頰上新添的幾道劃痕,乾裂的嘴唇,還有那一層怎麼也洗不掉的、混著泥土和汗水的灰垢。
他低下頭,看著麵前那片被他用樹枝劃得亂七八糟的地麵。
“蓮,”他輕聲說,聲音低得像自言自語,“還是得要辛苦你了啊。”
樹枝在地上劃動。
他從出發到現在,粗略數了數,光是這一路上遇到的、遠遠望見的、或者從傻鳥嘴裡聽說的部落,就有十七八個。有的很小,可能隻有三四個人;有的稍大,快十個人聚集在一起。
語言不通、習慣不同、信仰各異,那些人不像他的部落,從小聽著漢語長大,接受沈銘定下的那些規矩。
要把他們納入同一個體係,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樹枝在地上畫出一個又一個圈。
“步步為營,”他喃喃道,“不能急著一步到位……”
距離實在太遠了,按傻鳥的飛法,半天就到目的地,但他走的是地麵,要開路,要避開野獸,要繞過河流,要尋找水源和宿營地。
他走了整整一個月纔到這裡,還不是終點,終點是礦藏的所在地。
從這裡回主部落,又是半個月的路程。
三十天。
三十天裡,需要設立多少箇中間據點才能保證這條路線安全可用?
他在地上畫點。一個點代表一天的路程。三天一段,就需要十個據點。
每個據點要有人駐守,有人管理,要有糧食物資,要有防禦能力。
十個據點。
他揉了揉眉心。
“糧食問題不大,主部落的紅薯多到吃不完,運過來就是。但管理壓力……”
他頓了頓。
“教育壓力也大。那些據點的人,得學會漢語,得懂規矩,得知道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
樹枝在地上畫了很久。
火光漸漸暗下去,他添了幾根柴,火又亮起來。
“春耕結束到秋收之間,”他最後說,“向這邊擴張。不能太貪。兩年,兩年擴充套件到這邊。”
他在地上畫了一個大大的圈,把所有的點都圈進去。
然後他盯著那個圈,忽然笑了。
“如果能在這個位置,”他用樹枝指著其中一個點,“架一座橋,就可以省掉這一段……”
他的手順著想象中那條路線劃過。
“應該能減少將近十天的時間。”
他抬起頭,望著夜空。
星星很亮,密密麻麻地鋪滿整片天。
“為什麼我學的不是土木專業啊?”
冇有人回答。
傻鳥已經睡著了。
十九年十一月九日。
沈銘站在一片亂石堆裡,看著眼前的景象。
他的眼眶有些發熱。
真的,發熱。
不是煽情,不是誇張,是生理性的、無法控製的那種熱。從眼角往裡湧,模糊了視線,讓他不得不抬手狠狠揉了兩下。
“終於,”他聽見自己的聲音有些抖,“終於——終於到了。”
傻鳥落在他旁邊的一塊石頭上,歪著腦袋看他。
“人類,”它說,“你哭了。”
“冇哭。”沈銘把眼睛揉得更紅了,“風吹的。”
傻鳥冇有戳穿他。
它低頭,用喙理了理胸口的羽毛。
沈銘深吸一口氣,開始打量四周。
這是一片裸露的岩層,顏色斑駁,深淺不一。
腳下的石頭有些泛著暗紅,有些透著青灰,還有些——他的手摸上去,觸感光滑,冰涼,在午後的陽光下泛著淡淡的綠色。
“這綠色的,是玉嘛?”他自言自語。
不知道,不重要,管它是什麼,先帶回去再說。
然後他抬起頭,看了看四周。
一個問題浮現出來。
水源。
最近的河流,在一天距離之外。
這意味著如果在這裡建立采礦點,水源運輸是個大問題。人需要水,冶煉需要水,將來如果在這裡建定居點,更需要水。
他皺了皺眉。
“人類。”
傻鳥的聲音打斷了他的思緒。
沈銘抬頭。
“黃金,我的黃金。”
沈銘愣了一下。
然後他笑了。
“知道了,等我回去就拿給你。契約書擺在那裡呢,不會賴賬的。”
傻鳥歪著頭看他,似乎在判斷這句話的可信度。
“但是,”
沈銘補充道。
“回去的時候,我可不會晚上停下來等你睡覺哦。我日夜兼程,你自己跟上。”
傻鳥的翅膀張開了一點。
“人類,”它說,聲音裡帶著一絲被小瞧的不滿,“我是……”
“知道了知道了,天空是你的。”沈銘擺擺手,“那你自己看著辦。”
他轉身,準備繼續搜尋。
走了兩步,他聽見傻鳥的聲音從頭頂傳來:
“人類。有狼。右手後方。”
沈銘停下腳步。
他冇有立刻回頭,而是先側耳聽了一下。
確實有動靜,輕微的、謹慎的、從右後方傳來的腳步聲。不是一頭,是好幾頭。
他聳了聳肩。
然後他轉過身。
月光下,四頭灰狼正站在十幾步外的亂石堆裡,眼睛泛著幽幽的綠光。
領頭的那個體型最大,微微壓低前身,喉嚨裡滾出低沉的、威脅性的嗚咽。
沈銘看著它們。
他深吸一口氣。
然後——
“滾!”
那個字像是從胸腔深處被硬生生轟出來的,帶著近二十年蠻荒生存淬鍊出的、不需要任何偽裝的、最原始的氣勢。
他的身體冇有動,但他的眼神變了。
那雙眼睛裡冇有恐懼,冇有緊張,甚至冇有警惕,隻有一種純粹的、不加掩飾的壓迫感。
那不是獵物的眼神,是獵手的眼神,是站在食物鏈頂端的生物看其他生物時的那種、不帶任何情緒的眼神。
讓你滾,已經是我的恩賜。
狼群止住了腳步,領頭的狼發出了一聲短促的嗚咽,不是威脅,是疑惑,是猶豫。
麵前的生物,和它見過的所有生物都不一樣。
冇有一絲一毫的畏懼氣息,也冇有被冒犯的惱怒之感。
沈銘彎腰,撿起一塊拳頭大的石頭。
他掂了掂。
然後他用力丟擲,石頭在空中劃過一道弧線,精準地砸在那頭領頭狼的腰上。
“嗷——”
一聲哀嚎,那頭狼踉蹌了兩步,轉身就跑。剩下的三頭狼愣了一下,隨即跟著領頭的身影,消失在夜色裡。
沈銘拍了拍手上的灰。
傻鳥從天上落下來,蹲在他旁邊的石頭上,歪著頭看他。
這樣的場景,這些天它見多了。
每一次,這個人類都是這樣。
不怕。不退。不慌。
它不知道什麼是“強者”,但它知道,這個人,和自己一樣無敵。
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沈銘推開自己的房門時,太陽剛剛落山,最後一抹餘暉從西邊的窗洞裡斜斜地灌進來,把屋裡照得一片溫暖的昏黃。
一切如新。
桌上那疊紙還整整齊齊地碼著,炭筆還放在原來的位置,床邊那張獸皮被疊得方方正正,架子上那些寫了標簽的小陶罐一隻不少,連窗台上那盆不知道什麼時候種的、現在已經枯成乾草的小植物,都冇有被動過。
隻有他,邋裡邋遢地站在門口,像個格格不入的外來者。
獸皮坎肩爛成了條狀,褲子膝蓋以下全是泥漿乾涸後的硬塊,臉上那層灰垢已經厚得能反光,頭髮裡還夾著幾片乾枯的樹葉。
他低頭看了看自己,笑了。
然後他走向那個陶罐。
挪開蓋子。
陶罐中,那塊黃金還在。
他把它拿出來,在手裡掂了掂。
傻鳥蹲在門口那棵古樹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他手裡的黃金。
沈銘站在樹下,仰頭看著它。
“黃金,”他說,“給你。”
他把那塊沉甸甸的金屬放在樹下的石頭上。
傻鳥飛下來,落在石頭旁邊。它低下頭,用喙輕輕碰了碰那塊黃金。然後它抬起一隻爪子,把黃金抓起來,湊到眼前,翻來覆去地看。
月光照在那塊金屬上,折出溫暖的、流動般的光澤。
傻鳥冇有說話。
它把黃金緊緊抓在爪子裡,然後張開翅膀,飛了起來。
沈銘仰頭看著它。
“有空記得常來玩哈,”他衝著那道越來越小的影子喊,“說不定到時候我還能再撿一塊!”
傻鳥冇有回頭。
它抓著那塊黃金,越飛越高,越飛越遠,最後消失在北方那片深藍色的夜空裡。
沈銘站在原地,望著那個方向。
很久。
然後他低下頭,嘴角勾了勾。
冇有貨幣概唸的智慧生物,黃金的用處無非兩種,當收藏品,或者用來求偶。
傻鳥是哪一種?
他不知道。
他轉身,走回屋裡。
走過那排架子時,他停了一下。架子上那些寫了標簽的小陶罐還在,裡麵裝著他近二十年收集的各種種子、礦石樣本、植物標本。每一個罐子都代表著一段記憶,一個故事,一次失敗的嘗試或偶然的發現。
他伸出手,輕輕摸了摸其中一個罐子的邊緣。
然後他繼續往裡走。
走到床邊,他停下來,看著那張疊得整整齊齊的獸皮。
他冇有躺下。
他轉身,從牆上取下一件新的大衣。
“鱷魚老兄,”他說,嘴角彎起來,“我又來找你鍛鍊技藝了。”
月光從窗洞裡照進來,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
他推開門,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