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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該判的判,該抓的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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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查明,鞍鋼、本鋼、瀋陽重型機器廠等三家企業,共有13名中層以上乾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

其中9人涉嫌構成貪汙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瀆職罪等刑事犯罪,涉案金額總計高達人民幣八百餘萬元,造成國有資產直接損失超過兩千萬元。

更令人髮指的是,這些人為了掩蓋罪行、阻撓改革,有組織、有預謀地在企業內部散佈謠言,歪曲改革政策,煽動、組織部分不明真相的職工聚集、上訪。

製造對立情緒,嚴重乾擾了企業正常生產秩序和改革程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報告後附了主要涉案人員的簡要案情和初步處理意見。

其中,情節特彆嚴重、證據確鑿、民憤極大的,如鞍鋼那位副廠長、本鋼的裝置科長、沈重的副總等五人,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從嚴從重懲處。

報告特彆指出,根據其犯罪數額、情節和造成的嚴重後果,主犯可能麵臨極刑。

林安握著這份沉甸甸的報告,手背青筋微微凸起。

自己雖然早就預料到這些“蛀蟲”的貪婪,但看到如此具體的數字和情節,依然感到一陣刺骨的寒意和滔天的憤怒。

這些國家的財富、工人的血汗,就這樣被他們肆無忌憚地裝入私囊!

而且,在國家和企業最困難、最需要上下同心、共渡難關的時候,他們為了私利,竟不惜煽動群眾,製造混亂,其心可誅!

林安拿起筆,在報告上批示:“情況屬實,觸目驚心!同意調查組意見,對涉嫌刑事犯罪人員,堅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嚴懲,決不姑息!

其中,罪行特彆嚴重、民憤極大、證據確鑿的主犯,要依法從重懲處,該判死刑的,堅決判處死刑,以儆效尤!

請方明同誌牽頭,會同省政法委、省高院、省檢察院,依法依規,從嚴從快辦理。

同時,要做好涉案企業乾部隊伍的穩定工作,及時選配德才兼備的乾部充實領導班子,確保生產經營和改革工作不受影響。處理結果及時報省委。”

批示完畢,他將報告交給周明:“立即呈報郭峰書記。

同時,請方明書記、振邦檢察長、高院李院長、政法委孫書記,以及振武部長,下午三點到我辦公室開會,研究具體落實和後續工作。”

下午的會議氣氛肅穆,林安通報了“秋風行動”的初步成果,傳達了郭峰書記“依法嚴懲,除惡務儘,維護穩定”的批示精神。

與會人員傳閱了調查報告,無不感到震驚和憤慨。

“簡直是國企的蛀蟲,改革的敗類!”省高院李院長拍案而起

“對於這種侵吞國家钜額資產,又煽動群眾破壞改革的犯罪分子,必須依法予以最嚴厲的製裁!

我們法院堅決貫徹省委指示,組成精乾合議庭,加快審理,依法該重判的重判,該判處死刑的,絕不手軟!”

省檢察院王振邦檢察長表示:“我們檢察機關會立即對移送案件進行審查,加快批捕、起訴流程,確保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式合法,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

省政法委孫書記強調要協調公檢法,確保案件順利偵辦、起訴、審判,同時做好社會麵穩定工作,防止彆有用心之人藉機炒作。

高振武則從組織角度提出:“對涉案人員,該‘雙開’的堅決‘雙開’。

對空出的領導崗位,組織部會立即考察,選拔政治過硬、業務精通、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乾部接任,確保相關企業班子戰鬥力不受影響。

對案件中暴露出的乾部監督管理和選人用人問題,也要深刻反思,完善製度。”

林安最後總結:“同誌們啊,這次‘秋風行動’,打掉了一批侵蝕國有資產的蛀蟲,清除了阻礙改革的毒瘤,大快人心。

也再次證明省委省政府推進改革、反腐倡廉的堅定決心。

但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這隻是一個開始。

下一步要依法嚴懲,對涉案犯罪分子,特彆是罪行嚴重的主犯,必須依法從重從快懲處,該重判的重判,該判死刑的判死刑,堅決維護法律尊嚴,震懾**分子,迴應群眾期待。

其次就是維護穩定,案件審理和宣判,要嚴格依法進行,做好輿論引導,說明情況,以正視聽。

同時,高廣謙、鄭懷山同誌要繼續在一線,加強職工思想工作和安置保障,絕不給任何企圖煽動鬨事者以可乘之機。

最後的話肅清流毒後要大力推進改革,要在相關企業深入開展警示教育,用這些反麵典型教育廣大乾部職工。

完善企業內控製度,加強對‘一把手’和關鍵崗位的監督,從源頭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大力推進改革,清除障礙是為了更好前進。

要以此為契機,加快鞍鋼、本鋼、沈重等企業的改革步伐,優化方案,取信於民。

讓廣大職工真正從改革中看到希望、得到實惠。”

會議一致通過了下一步工作方案,一揚反腐風暴後的司法審判和整肅行動,迅速而有序地展開。

由於前期證據紮實,辦案效率極高。

在省委的強力推動和公檢法機關的密切配合下,案件很快進入了司法程式。

庭審嚴格依法進行,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權利,但鐵證如山,所有被告人對主要犯罪事實均供認不諱。

1986年歲末,一個寒風凜冽的日子,遼寧省高階人民法院對鞍鋼、本鋼、瀋陽重型機器廠係列**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法庭莊嚴宣判:以貪汙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瀆職罪、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等罪名,依法判處涉案的九名主犯中。

罪行極其嚴重、數額特彆巨大、造成損失特彆重大、煽動破壞改革情節特彆惡劣的五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冇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餘四名主犯分彆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其他涉案人員也分彆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宣判結果通過廣播、報紙,迅速傳遍了遼瀋大地,傳遍了涉案企業的每一個車間、每一戶家庭。

最初是震驚,隨後是巨大的議論,最終,在大部分普通職工和群眾中,爆發出的是由衷的擁護和解氣!

“判得好!這些蛀蟲,早就該槍斃了!”

“看看他們貪了多少錢!夠咱們全廠工人發多少年工資!”

“原來廠裡搞不好,不是改革不對,是這幫王八蛋在搗鬼!”

“省裡這回動真格的了!連這麼大的領導都敢抓,都敢判!”

“早就聽說他們在後麵煽風點火,不想讓廠子好,這下遭報應了!”

“林省長說到做到,真給咱工人出氣了!”

在鞍鋼、本鋼、沈重的廠區裡,以往瀰漫的焦慮、懷疑和對立情緒,為之一掃。

工人們議論紛紛,但話題已經從“改革會不會讓我們冇飯吃”,轉向了“這些貪官汙吏是怎麼把廠子掏空的”、“新來的領導能不能帶我們乾好”。

高廣謙、鄭懷山等人抓住時機,一方麵召開職工大會,公佈案件詳情,闡明省委省政府打擊**、推進改革的決心;

另一方麵,加快落實各項改革措施和職工安置保障方案。

將清理蛀蟲追回的部分贓款,優先用於補充職工安置保障基金,實實在在地為困難職工解決生活問題。

效果是立竿見影的,堵塞的上訪迅速減少,車間的怠工現象消失。

取而代之的是一種被壓抑許久後釋放出來的生產熱情和對新領導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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