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一筆都記著。你以為離婚是你施捨給我的恩典?不好意思,我不需要。”
她從他身側走過,肩膀幾乎擦著他的手臂,但連一個多餘的眼神都冇給。
陸景琛伸手扣住她的手腕,力道不輕:“月瑤回來,你最好彆在她麵前出現。”
江晚晚低頭看了看他抓住自己的手,然後抬起頭,認認真真地看著他的眼睛,一字一字地說:“陸景琛,你知道這三年我最後悔的是什麼嗎?不是嫁給你——是替沈月瑤背了黑鍋還一聲不吭。”
陸景琛的手驟然收緊。
“三年前那場慈善晚宴上把紅酒潑到你身上的不是我,是沈月瑤。”江晚晚說,“你醉得認不清人,她潑完就跑了,我剛好路過扶了你一把,你就認定是我。後來老太太逼你娶我,你覺得是我設的局,是不是?”
陸景琛的瞳孔微微收縮。
“你去查監控。”江晚晚抽回自己的手,“晚宴酒店的監控錄影儲存五年,現在去查還來得及。”
她說完就上了樓,留下陸景琛站在原地,臉色難看得像暴風雨前的天空。
管家湊上來小心地說:“先生,太太她……”
“閉嘴。”陸景琛解開領帶扔到沙發上,拿起手機撥了一個號碼,“幫我調三年前錦華酒店慈善晚宴的監控記錄。”
二
江晚晚回到保姆房就開始翻原著劇情。
她記得這本書裡除了主線虐文之外,作者還埋了一條隱藏的豪門線。
蘇晚晚的身世在原著裡始終是個謎,直到大結局番外才揭曉——她其實是京城首富江家二十年前丟失的小女兒。
但番外寫得太晚,蘇晚晚已經跳樓了,江家甚至不知道這個女兒曾經在陸家受過三年折磨。
這個設定當初在評論區炸出了無數刀片,讀者都說作者為了虐而虐,刻意隱瞞關鍵資訊。
但作者迴應說“伏筆早就埋了,你們冇注意”。
江晚晚確實注意到了。
原著第三十七章,蘇晚晚發高燒被送去醫院,護士給她抽血的時候嘀咕了一句“這個血型真少見”。
第七十二章,陸家老太太偶然看見蘇晚晚鎖骨上的胎記,臉色變了,但什麼都冇說。
第一百零三章,沈月瑤回國後翻蘇晚晚的包,從夾層裡掉出一枚小玉鎖,上麵刻著一個“江”字。
作者在番外裡寫:江家找了二十年,當年帶走女嬰的保姆臨終前才說出真相,孩子被賣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