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鋸驚魂》剪完了。
林澈在剪輯室裡陪溫子仁熬了三個星期,一幀一幀地磨。最後成片九十五分鐘,比原版短了五分鐘,但節奏更緊,結尾更狠。
看完最後一遍,溫子仁靠在椅子上,長出一口氣。
“行了。”
林澈點點頭。
接下來是最難的一步——賣片子。
好萊塢每年獨立製作的電影成千上萬,能進院線的不到十分之一。大部分片子拍完就爛在庫裡,導演的夢想變成一堆廢膠片。
溫子仁和雷沒經驗,兩眼一抹黑。
林澈有經驗。
前世的經驗。
他找來David,那個猶太經理人。
“找獅門。”
David愣了一下:“獅門?那是個小公司,專門撿別人不要的片子。”
“就要小公司。”
David看著他,不明白。
林澈沒解釋。
他不能說,他知道獅門後來會成為恐怖片之王,知道他們最擅長發行這種小成本血腥片,知道《電鋸驚魂》在他們手裡會變成金礦。
“約他們的人見麵。”
見麵約在獅門的辦公室。
那會兒獅門還在聖莫尼卡的一個寫字樓裡,租了半層,裝修簡陋。門口連招牌都沒有,隻有一個門牌號。
接待他們的是一個叫Peter的人,三十多歲,頭髮稀少,穿著皺巴巴的西裝,看著和David差不多落魄。
但林澈知道,這人後來成了獅門的發行總監,一手操盤了《電鋸驚魂》的奇蹟。
Peter把三個人帶進一間小會議室,倒了三杯咖啡。
“片子帶來了?”
林澈把帶子放在桌上。
Peter看了一眼,沒急著放。
“說說,什麼故事?”
溫子仁開口,有點緊張:“兩個男人被鎖在一個地下室裡,中間躺著一具屍體。他們要玩一個遊戲,才能活著出去。”
Peter聽著,臉上沒什麼表情。
溫子仁說完,他沉默了幾秒。
然後問:“拍完花了多少?”
林澈開口道:“一博萬。”
Peter點點頭,拿起那盤帶子。
“我看看。三天後給你們答覆。”
三天後的答覆,是林澈自己去的。
Peter坐在那間小會議室裡,麵前放著一杯涼了的咖啡。
“片子我看了。”
林澈看著他。
Peter開口道:“說實話,這片子拍得挺糙。演員不專業,場景就一個,燈光也有問題。”
林澈沒說話。
Peter頓了頓,又說道:“但是,那個結尾……”
他搖搖頭。
“那個死人站起來的時候,我差點從椅子上跳起來。”
林澈笑了。
Peter看著他,問道:“你想要什麼?”
“發行。”
Peter說:“我知道。我是問,什麼條件?”
林澈從包裡拿出一份合同,放在他麵前。
Peter拿起來,翻了翻,然後愣住了。
“對賭?”
林澈點點頭。
“一百萬保底,宣發費用我們出。票房過五百萬,我們拿百分之二十。過一千萬,百分之三十。過兩千萬,百分之四十。過五千萬,百分之五十。”
Peter看著他,像看一個瘋子。
“你知道獨立恐怖片票房過五千萬是什麼概念嗎?”
“知道。”
Peter接著說道:“一百部裡也沒有一部。”
“那就看這部是不是那一部。”
Peter沉默了很久。
然後他笑了。
“好久沒見過這麼有趣年輕人,你是我見過最自信的。”
林澈沒說話。
Peter拿起筆,在合同上籤了字。
“行,跟你賭。”
簽完合同,開始談宣發。
Peter問:“你們有預算嗎?”
“一博萬。”
Peter愣了一下:“一百萬宣發?這片子成本才一百萬。”
“對。”
Peter有點錯愕:“瘋子,你真是瘋了。一百萬都夠拍一部新片了。”
林澈接著說道:“這一百萬,隻乾一件事。”
Peter看著他。
“萬聖節,我要讓北美所有人都好奇這部影片。”
《電鋸驚魂》原版是2004年萬聖節檔期上映的,一千二百萬成本,全球票房一億多。現在提前三年,但萬聖節還是那個萬聖節。
Peter想了想,點點頭。
“萬聖節檔期確實合適。但競爭也激烈。”
“所以我們不做普通宣發。”
Peter問:“那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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