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法庭的門推開,像掀開棺材板。
我媽坐在被告席上,頭髮白了一半,看見我進來,眼珠子差點瞪出來。
“薑招娣!你還有臉來!”
法槌砸下去:“肅靜!”
我走到證人席,站定,盯著她。
這一眼,我等了兩輩子。
我媽的律師站起來:“被告隻是按風俗收彩禮,不存在買賣人口!”
李律師冷笑:“地窖、鎖鏈、餓飯,這也是風俗?”
法官讓我陳述。
我掏出手機,點開錄音。
我媽自己的聲音炸響整個法庭:
“這死丫頭片子,養她這麼大,就是為了今天......”
全場冇聲了,旁聽席有人倒吸涼氣。
我媽的臉從紅變白,從白變青。
“那是......她編的!”
“編的?”李律師舉起斷親協議,“簽名和手印也是編的?”
我媽癱在椅子上,嘴張著,一個字蹦不出來。
我爸坐在隔壁,從頭到尾冇抬頭。
法官問他:“被告薑大山,你對指控有無異議?”
他慢慢抬起頭,看了我一眼。那眼神裡有恨,有悔,更多的是怕。
“我冇賣女兒......是王大頭主動給的,就收來點彩禮錢......”
“收了多少錢?”
“......二十萬。”
“二十萬叫'一點錢'?”
我爸閉上嘴,不吭聲了。
法官又問:“地窖誰鎖的?”
我媽搶著喊:“我鎖的!不關他的事!”
我爸猛地抬頭,嘴唇哆嗦了一下。
旁聽席有人嘀咕:“這時候倒成恩愛夫妻了。
”薑耀祖被押進來的時候,全場騷動。
他剃了光頭,瘦了一圈,看見我就哭:“姐!救我!我不想坐牢!”
法官敲槌:“肅靜!”
他突然指著我喊:“是她!她讓我去打人的!”
全場嘩然。
李律師站起來:“審判長,原告在耀祖打人前一直在工廠上班,極少與耀祖有接觸,我們有鄰居證言。”
法官冷冷地看著他:“被告人當庭作偽證,加重處罰。”
耀祖臉白了,眼淚鼻涕糊了一臉:“我......我記錯了......”
法官宣判。
“劉玉芬,非法拘禁罪、買賣人口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薑大山,同上,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王大頭,買賣人口罪、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薑耀祖,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法槌落下。我媽嚎啕大哭:“五年!招娣!你撤訴啊!”
法警拖她走,她死死抓著欄杆,指甲斷了兩根。
我爸被押著經過我身邊,腳步頓了一下。
他冇看我,低聲說了句:“你贏了。”
我站在原地,看著他佝僂的背影消失在側門。
贏了?
不,這纔剛開始。
走出法院,太陽晃眼。
李律師跟在後麵:“滿福,王大頭的弟弟王二頭放話說要找你算賬。”
我點頭:“知道了。”
手機震了一下。
陌生號碼,簡訊。
“薑滿福,你害我哥,我讓你活不過這個月。”
我抬頭。
法院門口停著一輛黑色轎車。車窗搖下來一道縫,裡麵一雙眼睛盯著我。
車子慢慢往前滑,經過我麵前的時候,他用嘴型說了兩個字。
等著。
李律師臉色變了:“報警吧。”
“冇證據。報了也白搭。”
我把手機揣進兜裡。手在抖。
車子冇走遠,停在路口。王二頭推門下來,叼著根菸,身後跟著三個人,一個比一個壯。他衝我咧了咧嘴,不像笑,像在記我的臉。
轉身走了。
我攥著拳頭,指甲掐進肉裡。
手機又震了。
不是王二頭。
是李律師發來的訊息:“滿福,有件事你得知道——把你賣給王大頭,是你爸的主意。”
我盯著螢幕,手指懸在鍵盤上,一個字也冇打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