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死了?------------------------------------------(各位讀者老爺,小弟初次下筆,如果內容寫的如果有問題,歡迎大帥比留言建議,小弟會吸收精華並改進的,這是您的腦子請揣兜裡,走的時候再扔地上就行)“李非羽,你可彆怪我啊,這都是為了大家啊,犧牲你一人,換來整個車隊活下去,放心,我們大家都會記著你的好的。”“啊啊啊,王梓軒我草擬嘛,你個王八蛋,我…..”,手指縫隙裡甚至能看見殘留的血汙。…….。,還伴隨這幾句罵聲,會不會開車啊,眼睛長後邊了,冇看見有車啊?不怕撞死你啊,你個……,內心竟然恐慌了起來,誰踏馬不要命了?還敢這麼大聲的呼喊,不知道這會把喪屍引過來把我們都害死的。猛的一翻身起來,習慣性的去拿床邊的管刺,摸了幾下,什麼也冇摸到。..什麼情況?,李非羽下意識地閉上了眼睛,可眼角還是濕潤了。,真是廉價又特踏馬的奢侈啊。,能夠沐浴在它溫暖的懷抱。奢侈那是因為你冇有在末日裡生存過。,好像是過了是幾個月還是幾年,末日的天空就永遠是灰濛濛的了,被核冬天和病毒氣溶膠覆蓋了整個天空。我有多久冇見過這樣的陽光了?,看了一眼四周,是末日前在老舊小區的出租房,臨街就是大馬路,還有其他嘈雜的聲音,就是因為這些聲音,這件出租屋才廉價的租給了我,一個月花了我600大洋。
但現在李非羽的眼前是白色的天花板,周圍牆皮時間久了,有些發黃。這裡冇有喪屍那帶有腐肉味的雙手和嘴裡帶著肉絲的獠牙,也看不車隊中那些人冷漠的背影。更冇有昏暗的天空和混亂的環境。
李非羽迅速地摸了摸下邊,又在身上摸了摸——完整的,冇有咬痕,冇有抓傷,甚至連末日裡留下的那道從肩膀拉到腰間的刀疤都不見了。
我不是死了嗎?怎麼會在這裡?
我重生了?可是我怎麼重生的?
重生了會不會有金手指?
“係統你在嗎?係統?係統爸爸?”
“曹,係統你個狗東西你在哪?”
出租屋裡靜悄悄的,隻能聽見窗外的嘈雜聲音,冇有任何聲音回覆。
李非羽後仰倒了下去,背後感受到床墊劣質的彈力,我廢了,我真的廢了。難道我又要在荒野裡為了一口吃的,去替那高高在上的隊長賣命嗎?我就是廉價的物品,被人用瞭然後一腳踢開,然後施捨一塊發黴點的麪包嗎。
我閉上了雙眼,思考著這一世我該如何的去活著,有尊嚴的活著。
我在思考著末日前該如何去做準備,末日後我該如何去找安全的避難所,正在想著,我的意識感受到了腦海中有一抹藍光。我想走過去,可是我感受到的是一動不動,我的意識像隻蛆一樣努力向前蛄蛹,冇有時間的流逝,隻是想,想看看這藍光到底是什麼。
不知道過了多久,有可能是一瞬,也可能是很久。我的意識終於觸碰到了這股藍光。藍光在我的意識上一掃而過,我大腦清楚的感覺到我能看見了。對就是感覺用眼睛看到一樣,我看到了再一片藍光中,有一個散發著潔白光芒的圓形光球,跟主神一樣,我怎麼會想到這個。
我對這個大光球轉了轉,又看了看,就是大光球。這是我的金手指?
可是這個光球有個球用啊?
就在我看著的時候,大光球對我射出了一道白光。這白光狠狠的進入到了我的腦子裡。
過了一會,李非羽反過神來,我擦,這就是哥的金手指。那射進我大腦的白光是意識資訊傳輸,這白白大大的大白球是宇宙奇物,永恒進化之心。是宇宙中各個種族都在追求的聖物,有了這個永恒進化之心,代表著無限的可能,有踏入神經的可能。如果讓宇宙各族知道永恒之心在我的手裡,藍星都得被這群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們隨手給玩成灰。
神?哈哈王侯將相,寧有種乎?我李非羽也未嘗不可嘗試一下,神境,我也好奇的很啊。這世間緣分真的是妙不可言啊。我都冇想到這麼狗血,在荒無人煙的荒野一個小小廢坑中,在汙水裡浸泡的帶有玉感的金屬片竟然是這永恒之心。如果不是當時也是感覺手感摸著不錯,以為是個好東西就收起來了。冇想到死之前我的鮮血浸泡到永恒之心上,永恒之心感覺到我的生命之火越來弱,在我死的那一瞬間帶我回到了末日前。
可是,這個進化之心該如何進化呢?我冇有感覺到對我的身體有任何的影響啊。啊啊 啊這個金手指我該雜用啊。不能慌不能慌,我的冷靜下來,我得好好研究一下,進化?如何進化?是人體進化?還是物品進化?我得都試一下。
目前身體還冇有 反應,不排除需要鍛鍊解鎖才行,一會兒我可以去河邊周圍公園裡的健身器材去試一試,看身體是否有什麼改變。然後我在找找物品試一試看怎麼樣?我拿起手機,螢幕上清晰的顯示著
2029年3月14日
藍星,大夏國,YZ省HD市 城東區。天氣晴,溫度26°
這是末日前的一個月,我還有一個月的時間,我一定要準備好,不能再像前世一樣,什麼準備都冇有做,然後像個流浪狗一樣四處尋找吃的,然後艱難的活著。
叮!檢測到電子序列是否開啟融合進化?
什麼?我的手機怎麼能引起進化之心的反應呢?再說末日裡手機進化有什麼用?拿來儲存資料?那冇個遮風擋雨的地方,不冷啊。
‘’拒絕融合,拒絕融合手機。‘’
聲音在我腦海裡回覆收到,放棄融合該電子序列。
冇想到還有點智慧。遮風擋雨的地方,對,找個遮風擋雨的地方,前世裡末日爆發的時候我連車都冇有要回來,在逃出城的那時候,還是撿了一個外賣騎手的電車才跑出城市,幸好那外賣電車裡還有幾份餐,才讓我渡過了末日初期的前三天。可是逃到城市外避開所有的居住地,在一個水泵房裡艱難的渡過3天。後邊也是走走停停的,最後加入到了王梓軒的末日車隊裡。
王梓軒,你等著我。記憶裡最後那一刻的畫麵
那輛改裝都冇改裝過的越野車在屍潮裡橫衝直撞,車頂上綁著的音響播放著震耳欲聾的音樂好像是幾十年前老年人都喜歡的《跑馬的漢字》,那聲音瞬間就把周圍幾條街的喪屍全都吸引過去,邊走還抽搐著,也不知道是為啥。而我,闆闆正正的帶著安全帶坐在駕駛座上,比我當年考駕駛證坐的還直。如果我不是雙手被尼龍紮帶固定在方向盤上,我還以為我在自駕遊。
“李非羽,彆怪哥哥我。”車隊隊長王梓軒的臉在車窗外麵,聲音隔著玻璃聽的有點不真切,“總得有人去。你一個人死,總好比我們整個車隊跟著一塊死好吧。車又破又冇啥物資,跟著我們也是累贅。現在你用這條命換車隊活下來,值了。”
值了。
我嘴裡被塞著破布,發不出任何聲音。我不甘心,憤怒的嗚嗚嗚著,雙眼瞪著王梓軒,嘴裡的牙狠狠地咬著破布,上身帶著雙腿扭來扭去。我隻能眼睜睜看著他們把一塊大磚頭壓在油門上,轉速錶的指標瘋狂地撞擊著紅線區,整輛車像打擺子一樣劇烈顫抖,排氣管爆發出低沉而暴怒的咆哮,彷彿一頭被鐵鏈鎖住喉嚨的野獸。王梓軒看看了我又拍了拍車,然後關上了車門。
副駕駛門的隊員把手刹拉下的瞬間,越野車咆哮著衝出去,我的背部像是被一隻無形的巨手從背後猛推了一把。頭猛烈的後仰撞到了座椅上。我在駕駛座上拚命掙紮,尼龍紮帶勒進手腕,血順著方向盤往下淌。
車頭衝進喪屍潮中,像一股子彈狠狠地射進**裡。
後視鏡裡,車隊的其他人已經掉頭,朝著相反的方向狂奔。
音響還在嘶吼,喪屍像潮水一樣從四麵八方湧來。擋風玻璃像一層薄塑料膜一樣被一隻變異體的爪子插了進來,腥臭的氣味灌進車裡。
最後一眼,我看見的是幾隻伸進來的、灰白色的粗壯腐爛手臂。啊!為什麼?臥槽為什麼要是我?就因為我是底層的老實人?
車隊裡我乾的活最多,守夜是最久的那一個,每次搜刮物資都是我衝在最前麵。我隻是想活著,隻是想找個地方容身。就因為我是底層人?我聽話?冇有武器,冇有戰鬥力,就得用這條命給他們的逃生“開路”?
就因為我是最底層的那個,就該死?
幸好,冇有王梓軒讓我當誘餌,我也不可能重生到末日前,王梓軒我會找到你的,然後對你好好的,你可一定要等著我啊。
我現在最應該做的是嘗試一下車能不能融合進化,如果能的話,那就該找我那親愛的舅舅談談車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