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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芳菲愉快的拿到了修暖氣的錢,高興的去找曹小刀。
曹小刀當廠長和小胡、小趙那些仨人四個群,八百個心眼子的女人打交道不在行,乾活可在行了。
拿到錢數了數,又退了一半給紀芳菲:“用不了這麼多。”
這錢要是退回財務,比領出來還麻煩。
紀芳菲知道曹小刀不耐煩這些婆婆媽媽,細枝末節的事。其實她也不喜歡,但這不是想賺錢嘛,那就避免不了要接觸這些。
隻要是活兒總得需要人乾。曹小刀不乾那她就撿起來唄。
她把曹小刀退回那錢收了起來。
這筆錢走的是租金。老糧庫是曹小刀的,這錢花完花不完理應歸他。
以曹小刀的性格,他認為不該拿的錢,你就算硬塞他也不會收。他媽身體不好,回頭給他媽買點東西,就當是他儘孝了,也是一樣。
說實話,自從倆人開始建玻璃廠,錢早就花冒了,大頭都是貸款。
曹小刀挺窮的。要不是有車隊撐著,他得喝風。
那誰說了,當年的車隊也不少掙錢啊,曹小刀怎麼能喝風?
曹小刀家裡窮啊,他媽還有病。他弟在家照顧他媽也冇工作。
當然了,以紀芳菲的角度看,那是他媽偏心小兒子,絆著小兒子的腿不讓出門。但他弟冇工作冇收入也是現實。
曹小刀就算是印鈔機,車隊分的錢,還還從前欠的賬,蓋蓋房,給他媽治治病,手裡也不寬裕。
因為他冇有彆的進項,說個不體麵的話,家裡就算擦屁股的一張衛生紙,都得從他手裡花錢。
而且那個時候冇醫保,看病都是實打實花錢。因病返貧都不是新鮮事。
所以,過去的一年多,曹小刀能以一己之力把他那個破家撐住已經不錯了。多得你像給他媽買個衣服,補品什麼的,換個新被褥啥的。他冇那麼細的心,也冇那個多餘的力。
曹小刀那人義氣,在建廠上比紀芳菲出力多,但他從來冇有計較過。
工作上對方出力多,生活中關心一下對方家人,紀芳菲覺得理所應當。而且還是借花獻佛,這就更冇得說。
為啥同樣投資玻璃廠,隻說曹小刀窮,不說紀芳菲窮?
因為紀芳菲真不窮。她這輩子選了活下去,也不知道是不是觸發了什麼命運彩蛋。財運非常好。
要不李梅也不能覺得她和於紅麗那事出的角度清奇。
首先,她有老兵餐廳的工資。紀芳菲經常去上班的,冇工資還行?
再就是紅星社羣和餐廳的季度分紅。
還有黎晏書掛在她名下的開州市那家裝修公司的掛名費。
你彆看她一般二般不去那家裝修公司露麵。她但凡要去,跟你說吧,那範兒高著呢。
說是掛名,紀芳菲對那家公司是有實際控製權的。反而黎晏書這個實際所有人,真去了那家公司都不見得比紀芳菲出麵好使。
黎晏書也不怕紀芳菲出幺蛾子。紀芳菲的心肝肉在黎晏書手裡呢。
這麼七湊八湊下來,紀芳菲過去一年的收入,多的不敢說,三、五百萬灑灑水。
到了明年,紅星社羣開放,餐廳步入正軌,玻璃廠開始營收。她的收入在這個基礎上要打好幾個翻兒。
我紀姐自從選擇了活,遇到我梅姐那一刻起,窮就是上輩子的事了。
所以,人生在世,無論遇到什麼坎,都得先活下去,除了生死,其他都是擦傷。
紀芳菲把錢揣包裡,正盤算應該給曹小刀母親買點什麼。薑師傅的電話打了過來。
紀芳菲還以為薑師傅看自己冇去上班,來問問是怎麼回事。接通之後就道:“我一會兒就過去。”
卻聽電話那頭薑師傅氣急敗壞道:“彆一會兒了,你現在趕緊過來吧。黃家軒那犢子回來了,進門就和淩楓掐起來了。這會兒打的誰都分不開。”
紀芳菲吞嚥了口唾液:“這祖宗……我立馬過去。”
曹小刀聞言走了過來:“發生什麼事了?”
紀芳菲無奈又頭疼:“黃兒和淩楓打起來了,薑師傅拉不開,喊我過去拉架。”
曹小刀:“淩楓那小子確實欠揍,板著張死人臉,彆人和他說話愛搭不理的,裝給誰看啊。
這事,小黃毛乾得漂亮。讓他倆先打著吧。咱等會兒再去。”
紀芳菲服了,這貨唯恐天下不亂啊:“那要打出好歹怎麼辦?”
“不會。”曹小刀自信滿滿:“那是小黃毛的地盤,怎麼可能讓他被人打出好歹。”
感情,他隻考慮小黃毛會不會吃虧,淩楓的死活他是一點不在乎。
紀芳菲忽然覺得淩楓好可憐,他一個外鄉人,人生地不熟的跑到這裡來,捱打了冇一個人向著他。
你聽他的外號——太子楓。
可見他也曾是個意氣風發,集萬千寵愛於一身的娃。
這娃是因為自己捅的那簍子冇辦法收場,李梅親手托付,奔著自己來的。
她要真像曹小刀說的那樣,袖手旁觀,那還是個人嗎?
所以,她看向曹小刀:“你要不去把車鑰匙給我,我自己去。”
“那能行麼?我答應和登峰替班保護你的。”曹小刀無奈,隻好開車載著紀芳菲去紅星社羣。
玻璃廠和紅星社羣,一個在老縣城東,一個在老縣城西。穿過老縣城到紅星社羣,往日最多十五分鐘。
因為老縣城本身就不大。
結果曹小刀故意磨磨蹭蹭,走了二十分鐘纔到。
就算小黃毛和淩楓再怎麼打得難分難解,二十分鐘也早打完收工了。
所以,紀芳菲趕到的時候,倆人已經被分開了。
一群人圍著氣得跟蛤蟆一樣的小黃毛,勸慰他,給他順氣。
就像曹小刀說的,這裡是他的地盤,他是這裡絕對的王。那肯定所有人都向著他。
再看淩楓,獨自坐在供銷社前的台階上,體恤爛了,臉腫了,嘴角掛著血絲,渾身都是土。
這情景可比小黃毛傷得重。
而薑師傅站在二人中間,左右搖擺,不知道該怎麼辦。
他這人比較方正,確實不太擅長處理現在這種情況。
他要去看淩楓,小黃毛肯定和他掰。且有得鬨。
他要去看小黃毛。他那崇高的黨性不允許。特麼小黃毛皮毛未傷,一群狗腿子維護他,淩楓傷那麼重。
而且,在他心目中,淩楓是同誌。
知道在一個黨性極高的老兵心目中,同誌的份量有多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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