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知梨坐在正院的堂屋裏,手裏捧著一杯茶。水已經涼了,她沒換。雲娘站在旁邊,低頭看著地麵。
“軍營那邊來信了。”雲娘開口,“沈將軍說,副官死了,屍體也處理乾淨。”
江知梨點頭。她把茶杯放下,指尖在桌麵上輕輕敲了一下。
心聲羅盤忽然震動。三個字冒出來——【她回來了】。
她眼神一動,抬眼看雲娘:“陳家族妹,最近有動靜嗎?”
雲娘搖頭:“自從上月被逐出府,她一直住在城南的別院,沒見她出門。”
“沒出門?”江知梨冷笑,“人不在府裡,心可從來沒走遠。”
她站起身,走到窗邊。院子裏沒人走動,連掃地的僕婦也不見影子。
“去查。”她說,“查她這三天見過誰,收過什麼信,吃過什麼東西。”
雲娘應了一聲就要走,又被叫住。
“別打草驚蛇。”江知梨說,“派生麵孔去,穿粗布衣裳,裝成賣菜的、挑水的。我要知道她屋裏擺了什麼花,桌上放了什麼書,夜裏點幾根蠟燭。”
雲娘記下,快步走了。
江知梨回到座位,重新端起那杯涼茶喝了一口。味道發澀。
她想起三個月前的事。那個族妹剛進府時,低眉順眼,說是為了給老夫人請安才常來走動。後來卻開始插手廚房採買,拉攏二門上的婆子,連賬房都敢去問銀錢流向。
她當時不動聲色,等對方把勢力鋪到一半,突然翻臉。一條條罪證甩出來,當場揭穿她私吞府中布匹、剋扣丫鬟月例、還拿陳家名帖在外賒賬。
老夫人想保人,她說了一句:“您要護她,那就連同您的管家權一塊交出來。”
老夫人啞口無言。
族妹跪在地上求饒,她隻回了一句:“你貪得無厭,我早看透了。”
最後那人被四個粗使婆子架出去,連鞋都跑丟了一隻。
本以為這事過去了。沒想到她還敢回來。
心聲羅盤又震了一下。這次是五個字——【奪權再動手】。
江知梨眯起眼。
不是“想奪權”,也不是“準備動手”,而是“再動手”。說明對方已經行動了,隻是還沒露頭。
她立刻叫來另一個小丫鬟:“去把西跨院的門封了,沒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進出。廚房今早送過去的飯菜,原樣拿回來。”
小丫鬟愣住:“可是……那是給老夫人的葯膳。”
“葯膳也拿回來。”她說,“一口都不能吃。”
小丫鬟跑了。
江知梨坐著沒動。她在等。
半個時辰後,雲娘回來,臉色不太對。
“查到了。”她說,“族妹昨天見了一個女人,是從宮裏出來的教習嬤嬤。那人專教貴人家的女兒規矩禮儀,但她三年前就被趕出宮了,因為偷拿主子的東西。”
江知梨手指一頓。
“她們談了多久?”
“一個下午。有人看見她們寫了東西,用火漆封了口。”
“送去哪了?”
“不知道。但今天早上,有個小廝從後門溜出去,往侯府方向去了。”
江知梨猛地站起。
她終於明白對方想幹什麼了。
侯府現在由她掌控,族妹沒法直接搶。但她可以借外力。找一個懂規矩的人,編一套說辭,再通過舊關係網送到侯府長輩耳中——說她這個主母失德、專橫、不敬尊長。
隻要侯府下令問責,陳家就得交出管家權。
這一招比上次狠得多。上次是爭利,這次是奪名。
她轉身就走,直奔祠堂。
雲娘跟在後麵問:“您要去哪?”
“取東西。”她說。
祠堂門開啟時發出吱呀聲。她徑直走到供桌前,掀開最下層的木板,取出一個紅木匣子。
開啟後,裏麵是一本冊子,封麵寫著《陳氏家規》。
她翻到最後一頁,指著一行字:“凡管家主母,若遭外族非議,須三日內當眾自辯。若無人指證,誹謗者反坐其罪。”
雲娘睜大眼:“您是要用這條?”
“不是我要用。”她說,“是讓她自己撞上來。”
她把冊子收好,走出祠堂。
當天下午,她讓人在府裡貼出告示:三日後,正午時分,正院開堂,清查近半年賬目,各房管事皆需到場聽令。
訊息傳出去不到一個時辰,就有婆子來報:城南別院那邊,族妹連夜寫了三封信,分別送往侯府、禮部一位侍郎府、還有陳明軒任職的衙門。
江知梨聽完,隻說了一句:“等。”
第二天清晨,她早早起身,換了身鴉青色的衣裙,髮髻梳得一絲不苟。她讓雲娘把賬本都搬出來,整整十二箱,堆在堂屋兩側。
“一會兒會有不少人來看熱鬧。”她說,“我要讓他們看得清楚些。”
果然,未時剛到,正院門口就開始有人聚集。有陳家的親戚,有旁支的嬸娘,還有幾個平日與老夫人交好的誥命夫人。
江知梨坐在主位上,麵前擺著第一本賬冊。
她翻開第一頁,聲音不高不低:“從去年臘月起,廚房每月採買銀兩為八十六兩七錢,其中米麪佔三成,肉菜佔四成,其餘為調料雜項。每月初五,由採買婆子領銀,當眾稱重登記。”
她說一句,就有賬房先生拿出憑證遞上去。
眾人聽著,起初還有人交頭接耳,後來漸漸安靜下來。
就在這時,門外傳來一陣腳步聲。一個身穿綠衫的女子走進來,身後跟著兩名官差模樣的人。
江知梨抬頭看去。
正是那個族妹。
她臉上帶著笑,走到堂中行了一禮:“姐姐主持家務辛苦了。我今日前來,是受侯府幾位長輩所託,帶來一封書信。”
江知梨沒動。
“哦?”她問,“什麼信?”
族妹從袖中取出一封信,雙手呈上:“信中說,有人舉報您濫用職權,苛待婆母,把持家財。按家規,您需當眾自辯。”
堂內一片嘩然。
江知梨慢慢接過信,看了一眼封口的火漆印,認出是侯府三叔的手跡。
她把信放在桌上,沒拆。
“你說我被人舉報?”她問。
“是。”族妹點頭,“信上有三位長輩署名。”
“那你可知,”江知梨緩緩開口,“家規第七條怎麼說?”
族妹一愣。
“凡舉告主母者,需本人親至,當麵對質。若托他人代遞,視為無效。且若查無實據,舉報者罰俸半年,逐出宗譜。”
她說完,目光掃過全場。
“你帶來的信,是誰寫的?”
族妹嘴唇動了動:“是……是三叔公的意思。”
“那他為何不來?”
“他年事已高,不便出行。”
江知梨冷笑一聲:“年事已高?前天他還去賭坊喝了整夜的酒,贏了三十兩銀子。你回去告訴他,下次想陷害我,記得先把藉口編圓了。”
族妹臉色發白。
江知梨站起身,走到她麵前:“你兩次動手,一次貪財,一次奪權。你以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麼主意?”
她聲音不高,卻讓所有人都聽清了。
“我告訴你,這府裡的權,我不但要握著,還要握得更緊。你想爬上來,可以。但得踩著我的屍首過去。”
族妹後退一步。
江知梨盯著她:“你走吧。今天我不罰你,是因為你還算聰明,知道借別人的手。可下次——”
她頓了一下。
“下次你再敢踏進這個門,我就讓你知道,什麼叫生不如死。”
族妹咬著唇,轉身跑了。
官差也趕緊跟上。
堂內靜了很久。
江知梨回到座位,重新翻開賬本。
“繼續。”她說。
雲娘上前一步,低聲問:“她不會就這麼算了。”
“當然不會。”江知梨說,“她還會再來。”
“那您怎麼辦?”
江知梨合上賬本,指尖在封麵上劃過一道痕跡。
“她想奪權。”她說,“那就看看,到底是誰的命更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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