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的深圳,暑氣漸消。
郭春海坐在潮州商會二樓會客室裡,麵前的紫砂茶杯裡茶湯清亮,嫋嫋熱氣帶著鐵觀音特有的蘭花香。他對麵坐著三個人:阿強、潮州商會的陳會長,還有一個是陳會長介紹的香港商人,姓林,五十來歲,穿著合體的西裝,戴著金絲眼鏡,說話慢條斯理,一看就是見過世麵的。
“郭先生,阿強跟我講了你們合作社的情況。”林先生抿了口茶,用略帶港味的普通話說,“我很感興趣。能把東北的山貨運到南方,又能把南方的電器運到北方,這樣的渠道很有價值。”
“林先生過獎了。”郭春海不卑不亢,“我們合作社剛起步,很多地方還不成熟,需要學習。”
“謙虛是好事。”陳會長插話,“但該爭取的也要爭取。春海啊,林先生在香港做進出口貿易多年,人脈廣,資金足。你們如果能合作,是雙贏。”
這正是今天會麵的目的。阿強牽線,陳會長做中間人,促成合作社與香港林先生的合作。如果談成,合作社就能打通香港這條線,貨源更廣,價格更優。
但郭春海很謹慎。合作是好事,但怎麼合作,利益怎麼分配,誰說了算,這些都得談清楚。他不想像有些內地企業那樣,被港商占了便宜還感恩戴德。
“林先生,不知道您想怎麼合作?”郭春海問。
林先生放下茶杯,從公文包裡拿出一份檔案:“我草擬了一份合作協議,郭先生可以先看看。”
郭春海接過檔案,厚厚十幾頁,條款密密麻麻。他仔細看了一遍,眉頭漸漸皺起來。檔案的核心內容是:林先生出資一百萬,占合作社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負責香港方麵的貨源;合作社負責內地運輸和銷售,占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
這是要控股。
郭春海把檔案放下,看著林先生:“林先生,您的意思是要收購合作社?”
“不是收購,是合作。”林先生糾正,“我注資,擴大合作社規模,把生意做大。我有香港的資源,你們有內地的渠道,強強聯合。”
“那為什麼您要占百分之五十一?”
“我出資多,自然要占大頭。”林先生說得理所當然,“而且香港那邊的貨源我來解決,這都是我的資源。”
郭春海沉默了片刻,說:“林先生,合作社不是我一個人的,是全體社員的。股份的事,我一個人做不了主。而且,您可能不瞭解合作社的情況——我們不是缺錢,是缺穩定的貨源和銷售渠道。資金,我們自己能解決。”
這話說得很直接。林先生有些意外。他接觸過不少內地企業,都是求著港商投資,給多少股份都行。像郭春海這樣拒絕的,少見。
“郭先生,一百萬不是小數目。”林先生說,“有了這筆錢,你們可以買更多的車,開更多的店,把生意迅速做大。”
“錢確實重要,但控製權更重要。”郭春海說得很堅定,“合作社是我們一手創辦的,就像我們的孩子,不能讓彆人當家。”
氣氛有些僵。阿強趕緊打圓場:“林先生,郭隊長,大家都是為了把生意做好。條件可以談,慢慢商量嘛。”
陳會長也勸:“春海,林先生是誠心合作。你們再談談,找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郭春海想了想,說:“林先生,我有個提議,您看行不行。我們成立一家合資公司,您占百分之四十九,合作社占百分之五十一。您負責香港貨源,我們負責內地運輸和銷售。利潤按股份分成。”
林先生搖頭:“這樣我的風險太大。我出一百萬,還要負責貨源,卻隻有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不公平。”
“那您覺得多少合適?”
“最少百分之五十一。”林先生寸步不讓。
談判陷入僵局。郭春海知道,如果堅持控股,合作可能談不成。但放棄控股權,合作社就可能失去自主權,變成給彆人打工。
他需要時間思考。
“林先生,這樣吧。”郭春海站起來,“您給我的檔案,我帶回去仔細研究研究。我也需要跟合作社的兄弟們商量。三天後,我給您答覆。”
“可以。”林先生也站起來,跟郭春海握手,“郭先生是爽快人,我希望我們能合作成功。”
從商會出來,阿強送郭春海回招待所。路上,阿強說:“郭隊長,林先生的條件其實不錯。一百萬啊,在深圳都能買好幾套房了。”
“錢是好東西,但不能為了錢丟了根本。”郭春海說,“阿強,你說實話,林先生這人可靠嗎?”
阿強想了想:“我跟林先生打過幾次交道,人還算靠譜,生意做得大,在香港、東南亞都有生意。就是……就是有點瞧不起內地人,覺得咱們土,不懂做生意。”
郭春海點點頭。他能感覺到林先生那種優越感,雖然掩飾得很好,但舉手投足間還是流露出來。
回到招待所,郭春海把格帕欠和二愣子叫來,商量這件事。
“隊長,我覺得不能答應。”二愣子聽完就說,“合作社是咱們的心血,憑什麼讓外人控股?”
格帕欠想得深一些:“隊長,如果合作了,咱們能有什麼好處?”
“好處很明顯。”郭春海分析,“一是資金,一百萬能解決很多問題;二是貨源,林先生在香港有關係,能拿到便宜的好貨;三是市場,通過林先生,咱們的貨可能賣到香港甚至國外。”
“那壞處呢?”
“壞處就是可能失去控製權。”郭春海說,“占百分之五十一就是絕對控股,重大決策林先生說了算。到時候,合作社往哪發展,怎麼發展,可能就不由咱們做主了。”
三個人都沉默了。這是個兩難的選擇。要發展,需要資金和資源;要自主,就得放棄這些。
“隊長,咱們能不能自己籌錢?”二愣子問。
“籌一百萬?”郭春海苦笑,“合作社現在所有資產加起來,也就五六十萬。而且這些錢都在週轉,抽不出來。”
確實,合作社攤子鋪得大,野味店、歌舞廳、運輸隊都在擴張,處處用錢。賬麵上有點利潤,但馬上又投入再生產了。要拿出一百萬現金,根本不可能。
“那……跟社員們集資?”格帕欠提議。
“也不行。”郭春海搖頭,“社員們剛過上好日子,手裡有點錢,但都是血汗錢,不能讓他們冒險。而且集資一百萬,得多少人湊?管理起來也麻煩。”
左右為難。
郭春海一夜冇睡好。躺在床上,腦子裡翻來覆去都是這件事。合作,還是不合作?控股,還是放棄?
他想起重生前的經曆。前世他見過太多企業,為了融資出讓控股權,最後被資本綁架,失去了初心,也失去了方向。有的甚至被踢出局,辛苦創辦的企業成了彆人的。
不能重蹈覆轍。
但也不能固步自封。改革開放的大潮來了,機會稍縱即逝。如果因為怕失去控製權而不敢合作,合作社可能就錯過了做大做強的機會。
得想個兩全其美的辦法。
第二天一早,郭春海給合作社打了個長途電話,把情況跟金成哲說了。金成哲在電話那頭聽了很久,最後說:“隊長,這事得你拿主意。但我覺得,合作社的根在興安嶺,魂在咱們這些兄弟手裡。錢可以掙,但魂不能丟。”
這話說到郭春海心裡了。是啊,合作社的魂是什麼?是山裡人的樸實,是獵人的血性,是共同富裕的夢想。如果為了錢丟了這些,那合作社還是合作社嗎?
“我明白了。”郭春海說,“成哲,你幫我算筆賬。如果咱們不跟林先生合作,靠自己發展,最快多久能攢夠一百萬?”
電話那頭傳來算盤聲——合作社財務室用的還是老式算盤。過了一會兒,金成哲說:“按現在的利潤,一年能賺三十萬左右。但要攢夠一百萬,得三四年,而且這期間不能有大的擴張。”
三四年,太長了。深圳的發展速度,一年一個樣。等三四年後,機會早就過去了。
得另想辦法。
掛了電話,郭春海在房間裡踱步。突然,他想到一個主意——為什麼一定要林先生注資?可以讓他以貨源入股啊!
林先生的優勢是香港的貨源,那就讓他用貨源來換股份。他負責提供穩定、優質、價格優惠的貨源,合作社負責銷售。利潤分成,但控股權還在合作社手裡。
這個想法讓他興奮起來。他立刻去找阿強,把這個想法說了。
阿強聽了,眼睛一亮:“這個辦法好!林先生最值錢的就是貨源,不是錢。用貨源換股份,他不用出現金,風險小;你們也不用出讓控股權,雙贏!”
“你覺得林先生會同意嗎?”
“難說。”阿強分析,“林先生習慣了用錢說話,可能看不上這種方式。但可以試試,我去跟他談。”
“不,我親自談。”郭春海說,“明天我請林先生吃飯,當麵談。”
第二天晚上,郭春海在深圳最好的酒樓——洋溪酒家訂了個包間。林先生準時赴約,還是那身西裝,還是那種從容的氣度。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郭春海切入正題。
“林先生,關於合作的事,我有個新想法,想聽聽您的意見。”
“請講。”
“我們合作社最缺的不是錢,是穩定優質的貨源。林先生最值錢的也不是錢,是香港的貨源和人脈。既然如此,我們為什麼不換個合作方式呢?”
林先生來了興趣:“什麼方式?”
“您以貨源入股。”郭春海說,“您負責提供香港的貨源——電器、服裝、小商品,什麼緊俏提供什麼。我們合作社負責內地的運輸和銷售。成立一家合資公司,您占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我們占百分之七十。利潤按股份分成。”
林先生放下筷子,沉思起來。這個提議很新穎,他從來冇想過可以這樣合作。
“郭先生,百分之三十太少了。”他開口,“我提供貨源,承擔采購成本,還要打通香港的關係。隻占百分之三十,不公平。”
“那您覺得多少合適?”
“最少百分之四十五。”
“最多百分之三十五。”郭春海堅持,“林先生,您想想,貨源雖然重要,但銷售渠道更重要。冇有我們合作社的運輸隊和銷售網路,您的貨進不了內地,或者進去了也賣不上價。我們是互相需要,互相成就。”
這話說得在理。林先生在香港有關係,能拿到好貨,但往內地銷售是他的短板。內地政策複雜,地方保護嚴重,冇有可靠的合作夥伴,貨根本進不去。
“百分之四十。”林先生讓步,“不能再少了。”
郭春海想了想,說:“可以。但有兩個條件。”
“請講。”
“第一,貨源價格必須比市場價低百分之二十以上。第二,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必須由我們合作社的人擔任。”
第一個條件是為了保證利潤空間。第二個條件是為了掌握公司的實際運營權。
林先生考慮了很久。這兩個條件都不算苛刻,但結合起來,意味著他成了單純的供貨商,對公司冇有控製權。
但他也清楚,冇有合作社的渠道,他的貨進不了內地市場。而內地市場太大了,十億人口,哪怕隻占一小塊,也是天文數字的利潤。
“可以。”林先生最終點頭,“但我也有個條件——合資公司每年必須從我這裡采購不少於五百萬的貨物。”
五百萬,在八十年代末是個巨大的數字。但郭春海算過,如果銷售網路鋪開,這個數字不難達到。
“可以。”他答應。
兩人舉杯,合作基本達成。接下來是細節談判:公司註冊地、註冊資本、管理架構、利潤分配、風險承擔……一條一條談,一個字一個字摳。
談判進行了三天。郭春海把格帕欠和二愣子都叫上,三個人輪流跟林先生的團隊談。阿強做中間人,幫忙協調。
郭春海發現,香港人做生意確實精細,合同條款寫得滴水不漏,各種可能的情況都考慮到了。他一邊談一邊學,學到了很多。
比如風險分擔。林先生提出,如果貨物在運輸途中損毀或丟失,損失由合作社承擔;如果貨物質量問題,由林先生承擔。這很合理,郭春海接受了。
比如結算方式。林先生要求貨到付款,郭春海要求貨到後一個月內付款,給銷售留出時間。最後折中,貨到後十五天內付款。
比如爭議解決。林先生提議在香港仲裁,郭春海堅持在內地法院。最後約定,如果發生爭議,先在深圳調解,調解不成再仲裁,仲裁地選在深圳。
這些細節看起來瑣碎,但關係到切身利益,不能馬虎。郭春海每一條都仔細推敲,不懂就問,不清楚就查,絕不糊弄。
三天後,合作協議正式簽署。合資公司命名為“深興貿易有限公司”,註冊資金五十萬,合作社出資三十萬占百分之七十股份,林先生以貨源入股占百分之三十股份。公司總部設在深圳,在哈爾濱設分公司。
簽完字,雙方握手。林先生感慨:“郭先生,跟你做生意,痛快。你是我見過最精明也最實在的內地商人。”
“林先生過獎。”郭春海說,“希望我們合作愉快,共創輝煌。”
合作達成,接下來是具體落實。郭春海在深圳又待了一週,把公司的架子搭起來。租了辦公室,招了會計、文員,買了辦公裝置。二愣子被任命為深圳辦事處主任,負責與林先生對接。格帕欠負責安保和運輸。
臨走前,郭春海把二愣子叫到跟前,交代了很多。
“二愣子,深圳這邊就交給你了。你的任務很重,一要保證貨源質量,二要開拓銷售渠道,三要管理好公司。有什麼事多跟阿強商量,解決不了給我打電話。”
“隊長放心,我一定辦好。”二愣子拍胸脯。
“還有,”郭春海壓低聲音,“林先生雖然合作了,但畢竟是外人。公司的核心業務、財務、人事,一定要掌握在咱們自己人手裡。香港那邊的貨源要嚴格把關,不合格的堅決不要。”
“明白。”
郭春海又去拜訪了陳會長,感謝他的牽線搭橋,並請商會以後多關照深興公司。陳會長滿口答應。
一切安排妥當,郭春海準備返回東北。出來一個多月了,他想家了,想烏娜吉,想合作社的兄弟們。
走之前,他特意去商場買了些東西:給烏娜吉買了件時髦的連衣裙,給未出生的孩子買了小衣服,給合作社的兄弟們買了深圳特產。
坐在回程的火車上,郭春海看著窗外飛速倒退的景色,心裡感慨萬千。
這一趟深圳之行,收穫巨大。不僅談成了合作,打通了香港貨源,更重要的是開了眼界,長了見識。
他看到了特區的速度,看到了改革開放的活力,看到了中國經濟的未來。
合作社要跟上這個時代,不能隻守著興安嶺那一畝三分地。要走出去,要把生意做到全國,甚至做到國外。
這很難,但必須做。
火車隆隆,駛向北方。郭春海靠在座位上,閉上眼睛。
他彷彿看到了合作社的未來——南北貨暢其流,生意紅紅火火;社員們家家住新房,戶戶有存款;孩子們都能上學,老人們都能養老。
這一切,正在一步步實現。
而他要做的,就是帶領合作社,在這條路上堅定地走下去。
不管遇到什麼困難,不管麵對什麼挑戰。
因為他知道,這條路是對的。
這條路,通往共同富裕,通往美好生活。
這條路,就是改革開放的路,就是中國發展的路。
合作社走在這條路上,是幸運的,也是必然的。
車輪滾滾,時代向前。
郭春海和他的合作社,也在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