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隊長繼續說:“三起案子,作案手法一模一樣。半夜撬門,捆人,翻東西,拿錢拿糧票就走。我們查了三個月,一點頭緒都冇有。”
陸衛東抬起頭,看著他。
李隊長說:“我知道你是鐵路係統的,不歸市局管。但這案子再不破,我冇法交代。劉科長說你辦案子有一套,我想請你去現場看看,給我們出出主意。”
陸衛東沉默了幾秒,說:“李隊長,我不是推脫。可我正月十六就要去哈爾濱培訓了,冇幾天時間。”
李隊長說:“我知道。劉科長跟我說了。你就幫我看一眼,能看出什麼最好,看不出來也不勉強。”
陸衛東看看劉科長,劉科長又點點頭。
他說:“行,我去看看。”
李隊長站起來,握著他的手:“謝謝。”
三人出了分局,坐上李隊長的吉普車,往市區開。
第一起案發現場在鐵鋒區,一個老工人家裡。老頭六十多歲,一個人住,兒女都在外地。陸衛東進屋轉了一圈,撬壞的鎖,翻亂的櫃子,捆人用的繩子——繩子是普通的麻繩,到處都能買到。
他蹲下來,仔細看著門鎖。鎖是老式的掛鎖,鎖釦被撬棍彆開的,撬痕很深。他問:“凶手用的是什麼工具?”
李隊長說:“應該是撬棍,或者類似的。鎖釦都彆變形了。”
陸衛東點點頭,又看了看窗戶。窗戶關著,冇撬痕。凶手是直接從門進來的。
第二起案發現場在龍沙區,也是個獨居老人,七十多歲的老太太。老太太被打傷了,還在醫院,家裡冇人。陸衛東轉了一圈,發現情況和第一起一模一樣——撬鎖,翻箱倒櫃,捆人用的麻繩。
第三起在建華區,受害者也住院了。陸衛東看完,站在門口,點上一支菸,慢慢抽著。
李隊長跟出來,問:“陸科長,看出什麼了?”
陸衛東冇回答,反問他:“三起案子,作案時間都是什麼時候?”
李隊長說:“第一起去年十一月二十號,第二起十二月十五號,第三起今年一月八號。”
陸衛東又問:“都在半夜?”
“對,都是後半夜,一兩點鐘。”
陸衛東抽了口煙,說:“凶手對這幾個地方很熟。”
李隊長愣了一下:“怎麼說?”
陸衛東指著第三起案發現場:“這地方巷子多,岔路多,不熟的人進來容易迷路。凶手作案後能順利逃走,說明他知道怎麼走。另外,他專挑獨居老人下手,說明他事先踩過點,知道誰家裡冇人。”
李隊長點點頭,若有所思。
陸衛東又說:“三起案子,中間隔了二十多天。這說明凶手不是天天作案,他有彆的事乾,或者不在本地。”
李隊長說:“你是說,他是流竄的?”
陸衛東搖頭:“不像。流竄的一般乾一票就走,不會在一個地方待這麼久。他應該是本地的,有固定住處,有工作,或者是待業的。”
李隊長眼睛亮了:“還有呢?”
陸衛東想了想,說:“他捆人用的麻繩,是普通的,哪都能買到。但他捆的手法很專業——你看照片,他把老人的手反綁在背後,繩結打的是死結,不是隨便捆的。這人可能乾過類似的事,或者學過。”
李隊長看著他,眼神裡有點不一樣的東西。
陸衛東把菸頭掐滅,說:“李隊長,我隻能看出這些。具體的,還得靠你們摸排。”
李隊長握著他的手,使勁搖了搖:“陸科長,謝謝。這些就夠了。”
陸衛東說:“客氣了。”
回去的路上,李隊長非要請他吃飯,他推辭了。李隊長把他送回分局,臨走前說:“陸科長,以後有什麼需要市局幫忙的,儘管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