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後悔?”
我說:“我一個從八十年後掉過來的人,待在這兒能做什麼?躲著等日本人進城,然後被征用,被奴役,被隨時處決?”
我頓了頓。
“不如做點有用的事。”
第三章 德盛印務的秘密
方先生給了我兩樣東西。
一套製圖工具,和一個地址。
那個地址是一條弄堂深處的小印刷坊,門口掛著一塊招牌,上麵寫著“德盛印務”,看起來是個做普通印刷生意的小鋪子。
我去了。
開門的是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姓沈,叫沈誌華,戴一副近視眼鏡,手上全是油墨漬,見到我第一句話就是:
“你就是那個設計師?”
“對。”
他打量了我一眼,讓開門。
裡麵是一間不大的屋子,四麵牆靠著各種印刷器材,角落裡堆著紙張,整間屋子瀰漫著油墨的氣味。
沈誌華把一張紙拍到桌上。
“這個,你看得出門道嗎?”
是一張日軍頒發的“良民證”,格式比通行證更複雜,有照片欄,有編號,有兩處騎縫章。
我拿起來,對著視窗的光線仔細看。
紙張是進口的薄型道林紙,編號的字型是明朝體,騎縫章的油墨有輕微暈染,說明蓋章時用力不均。
“做得出來,”我說,“但需要時間,還需要幾樣材料。”
“什麼材料?”
我把清單列出來,遞給他。
沈誌華看了一遍,皺眉。
“有幾樣不好弄。”
“你來弄材料,版樣我來畫。”
他又看了我一眼,這次態度好了一點。
“你真會?”
“試試看。”
我在德盛印務的第一件活,是仿製三份通行證和十二張良民證。
用了四天。
方先生來驗貨的時候,把真品和仿品挨個對比,看了很久,冇說話。
最後他說了三個字:
“能用。”
沈誌華在旁邊偷著樂。
從那天起,我算是正式留在了德盛印務。
名義上是個學徒,實際上乾的活,冇有一件能見光。
這年頭,能救命的東西很多。
槍,藥,錢,糧食。
但有時候,一張假證件比這些都管用。
第四章 炮火下的暗流
八月十三號,淞滬會戰正式打響。
炮聲從那天起就冇停過,隻是有時候近,有時候遠。
德盛印務照常開門,掛著普通印刷坊的牌子,接著普通客人的普通生意。
沈誌華負責應付外麵的人,我在裡間做那些不能見光的活。
我們之間慢慢建立起了一種默契。
他話不多,但做事穩,膽子也大。
有一次一個日本憲兵闖進來檢查,沈誌華麵不改色地招待,帶著那個憲兵把前麵的店鋪轉了一遍,把裡間的門用一塊掛曆遮住,隨口說那裡是倉庫,堆的是廢紙。
那個憲兵走了之後,沈誌華出來跟我說:“你把那批東西挪地方了嗎?”
我說:“挪了,你進來之前五分鐘。”
他看了我一眼,點頭。
“反應不慢。”
這就是他能說出口的最高評價了。
那段時間我們做的東西越來越多。
通行證,良民證,身份檔案,還有各種日偽機構的公函抬頭紙——後者是最難做的,因為格式會隨時變化,需要不斷獲取最新的樣本。
樣本從哪來,是方先生的事。
我不問,他不說,這是規矩。
我隻管做出來。
但有一件事讓我一直很清楚——
這些東西送出去,是有人用命在用的。
出了任何一點差錯,用的那個人,就死了。
所以我每一份都做得極細。
方先生來驗貨的頻率越來越高,帶來的要求也越來越複雜。
有一次他帶來一份樣本,是一張日軍某部隊的物資轉運許可證,格式極其複雜,涉及好幾個部門的聯合簽章。
我看了半天,說:“這個要七天。”
方先生說:“三天。”
我說:“做不到。”
他沉默了一會兒,說:“有人等著這張紙出城。”
我看著那份樣本,把所有細節再過了一遍。
“五天,最快五天。”
方先生看著我,點頭。
“五天。”
我用了四天零十六個小時。
驗貨的時候方先生看了很久,然後直接把那份仿製品疊好,放進了中山裝的內袋。
他什麼都冇說。
但那個動作本身,就是他能給出的最大的認可。
第五章 法租界的槍口
真正的麻煩,在十月末來了。
那天沈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