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喲,這可是大喜事!”陶非的聲音拔高了些,“批了,批了!回頭可得請全隊吃飯!提前祝你們新婚快樂!”
“一定,謝了。”丁箭掛了電話,回頭就看見田蕊沖他招手。
兩人從地下車庫選了輛低調的黑色帕薩特——這是田景琛以前偶爾開的車,已經算是車庫裏麵最低調的一輛。
剛要出門,田蕊忽然一拍腦門:“忘了!喜糖還沒買呢!”
“領證要買喜糖嗎?”丁箭愣了愣。
“當然了!”田蕊拽著他往車庫外走,“得給六組的同事帶點,還有我爸媽、大哥,都得有份,還有民政局的工作人員。”
車子剛拐出別墅區,田蕊就指揮著丁箭往商場開。
她拉著他直奔糖果區,挑了水果糖、巧克力、軟糖,裝了滿滿兩大袋,還特意選了紅色的喜糖盒子,一邊裝一邊唸叨:“給楊哥和季姐得裝雙份,他們倆最照顧咱們了。
陶支喜歡黑巧克力,得單獨挑……”
丁箭看著她認真的樣子,伸手接過她手裏的糖盒:“我來裝,你歇會兒。”
兩人蹲在貨架旁,一個遞糖一個裝盒,手指偶爾碰到一起,像有電流竄過。
旁邊有導購看過來,眼裏帶著善意的笑,田蕊也不避諱,反而往丁箭身邊靠了靠,臉上的甜藏不住。
裝完喜糖,田蕊又拉著丁箭去買襯衫:“領證得穿白襯衫,正式。”
她挑了兩件純棉白襯衫,讓丁箭試穿時,眼睛亮得像星星,“真好看,我家丁箭穿啥都帥。”
丁箭被誇得耳根發紅,卻挺直了背,任由她打量,像個接受檢閱的士兵。
從商場出來,兩人又去了趟理髮店。
田蕊讓理髮師給丁箭弄了個利落的髮型,自己則簡單吹了吹頭髮,別了個小巧的珍珠髮夾。
鏡子裏的兩人,穿著同款白襯衫,眼神相碰時,都忍不住笑。
民政局門口。
田蕊攥著戶口本的手心沁出薄汗,指尖把那頁紙捏出了淺淺的褶皺。
她偷偷瞥向身邊的丁箭,他穿著新熨的白襯衫,領口挺括,可耳尖那點紅卻藏不住——平時在隊裏審嫌疑人時眼都不眨的人,此刻喉結正一上一下地滾,像揣了隻慌神的兔子。
“緊張?”田蕊用胳膊肘輕輕撞了他一下,聲音壓得低。
丁箭轉頭看她,陽光落在她別著珍珠髮夾的發梢上,亮得晃眼。
“沒……”他剛說一個字,就被自己發緊的嗓子卡住,趕緊清了清嗓,“有點。”
田蕊笑了,眼角彎成月牙:“我也是。
就像第一次穿警服去報到,手心冒汗,生怕敬禮不標準。”
“那不一樣。”丁箭的聲音沉了些,目光落在她無名指的戒指上,“報道是職業生涯的開始,這次是……一輩子。”
排隊的隊伍往前挪了挪,輪到他們時,田蕊剛要邁步,就聽見身後傳來刺耳的爭執聲。
“你到底離不離?!”一個男人的吼聲劈麵而來,緊接著是女人的低泣和東西摔碎的脆響。
丁箭幾乎是本能地回頭——一個穿花襯衫的男人正揪著女人的頭髮,巴掌揚得老高。
“住手!”他喊了一聲,像在案發現場亮明身份時那樣,聲音帶著不容置疑的威嚴。
男人被喝住,轉頭瞪他:“少多管閑事!夫妻吵架,關你屁事!”
“家暴不是家務事,是犯法。”丁箭上前一步,擋在女人身前,白襯衫在陽光下泛著冷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施暴者可能被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後果,還可能觸犯刑法,構成故意傷害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他語速平穩,每一個字都像敲在鐵板上,“你現在鬆手,還來得及。”
男人的手僵在半空,眼裏閃過一絲慌,但嘴上還硬:“你誰啊?憑什麼教訓我?”
“誰都能管。”丁箭的聲音冷了下來,“維護他人人身安全,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我看你是找打!”男人被戳到痛處,揮拳就朝丁箭臉上砸去。
田蕊下意識地想拉,卻見丁箭側身一躲,動作快得像獵豹,同時伸手扣住男人的手腕,順勢一擰——隻聽“哎喲”一聲,男人的胳膊被反剪在身後,臉朝下摁在了地上。
“服不服?”丁箭的聲音裡沒帶火氣,卻透著股讓人心顫的力道。
男人還在掙紮,嘴裏罵罵咧咧。
周圍有人掏出手機報警,田蕊趕緊扶住那個嚇傻的女人,輕聲安撫:“別怕,沒事了。”
警車呼嘯而至時,丁箭才鬆開手,拍了拍襯衫上的灰——還好,沒弄髒。
他走到田蕊身邊,臉上帶著點歉意:“蕊蕊,對不起,可能得去趟派出所。”
田蕊搖搖頭,眼裏沒有半點埋怨,反而帶著點驕傲:“沒事,反正還有時間。”
派出所的副所長一見丁箭,趕緊迎上來:“丁組?怎麼是你?”
“剛在民政局門口,這人家暴,我製止了。”丁箭指了指被民警押著的男人,語氣平淡得像在說件尋常案子。
錄口供時,田蕊看著丁箭一筆一劃寫下事情經過,忽然覺得,自己嫁的從來不是什麼完美的英雄,而是個會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把“責任”二字刻進骨子裏的普通人。
這種普通,比任何情話都讓人踏實。
再次回到民政局時,日頭已經偏午。
工作人員見他們回來,笑著加快了流程:“剛都看見了,丁警官真是好樣的。
來,填這個表,簽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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