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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好我這可不算偷啊,是他們欠了毓孃的,我隻是替毓娘拿回來。
開膛拔毛處理乾淨,啪嘰一聲全須全尾地落在毓孃的開水鍋裡。
毓娘嚇了一跳,四下張望,繼而喜出望外,對著空中小聲道:
「小神仙是你嗎?」
我冇回答,她又問了一遍。
我不愛聽了,氣鼓鼓現出身形。
「都說了我是小妖怪,吃人心的小妖怪!不是小神仙!」
可這次她冇怕,反倒笑了:「好啦好啦,不管是小神仙還是小妖怪,我知道你是來救念唸的了。」
「可我要吃你的心,你好像一點都不怕死誒!」
「一命換一命嘛,這很公平。能用我的命換念唸的命,我高興得緊呢!」
啊是嗎?是這樣嗎?
這話我怎麼聽著有些耳熟呢?
是在哪裡聽過的?
很快,雞煮好了,噴香噴香的。
毓娘給念念盛了一碗湯,又撕下一隻大雞腿,側著身子輕輕坐在念念床邊。
「乖乖吃吧,小心燙。」
念念就著毓孃的手裡咬了一口,眼睛即刻就亮了。
「娘,小神仙,這肉真香!」
然後獨自接過碗去,一口接一口,吃得滿嘴流油,笑得眉眼彎彎。
毓娘笑眯眯看著她吃。
我本該糾正念念不要叫我小神仙,我是小妖怪。
可話到嘴邊,卻又不忍心。
我和毓孃的約定她不知道,那時候她還昏睡著。
此時此刻我又怎麼忍心在這樣快樂的時候告訴她,等她好了我就要吃掉她孃親的心?
小小年紀失去親孃,她該有多難過啊!
「失去親孃」這個念頭一躍入腦海,我整個妖就又開始悶悶的。
失去孃親是一生的潮濕,即使過去幾百年也不曾改變。
若是孃親還在,是不是也會扯一根雞腿給我,是不是也會笑眯眯看著我吃?
我看著念念,好似看到了兒時的我。
突然,眼前的念念變了,變成一隻碩大的雞腿。
毓娘捏著另一隻雞腿舉到我麵前:「你也吃。」
我連忙擺手:「我不用吃。」
毓娘卻很堅持:「我看你比念念大不了多少,也是個長身體的孩子呢!吃吧吃吧!」
我猶猶豫豫地接過來,不肯往嘴裡送。
她就用眼神鼓勵我:「吃啊孩子,吃吧!」
她叫我孩子啊!
那眼睛裡都是真誠。
我張嘴咬了一口,又鮮又香,和土廟裡的貢品不一樣。
這是我平生第一次吃到凡人專門送給我的食物。
很神奇的感覺。
自那以後,我隔三差五就去張老爺家光顧,今日抓一隻雞,明日拎一頭羊。
張老爺家的東西丟得多了,大張旗鼓四下抓賊。
可怎麼抓他們也抓不到。
任憑增加了再多的看守,那東西還是照樣丟。
念念有了山林靈氣,再加上肉食補養,一天比一天好了起來。
很快就能跑跳玩耍,與正常孩童無異,還很喜歡纏著我一起玩。
那一日毓娘突然支開念念,讓她去街東頭送還趙嬸子接濟過的半袋米。
自己卻低聲和我說:「吃人心的小妖怪啊,現在念念好了,你來吃我的心吧!」
她把我說得一愣。
啊,原來時間竟然過得這麼快嗎?念念已經好了嗎?
「那個......」我一時有些語塞,「我看念念還冇大好吧,我再好好調理調理她。」
說罷我自己撓頭一笑:「說實話,我活了幾百年也冇吃過一顆人心,多等這幾天沒關係的。」
又過了幾天,念念恢複得生龍活虎,上樹掏鳥窩,下水逮蛤蟆,就冇她不能乾的。
她還大言不慚,拍著胸脯說等再長大些,就要上山打獵,打來各種野味給毓娘和我吃。
毓娘看了非但不攔著,還笑眯眯的。
「我的念念真厲害,以後都不會餓著了。」
她又找到我:「吃人心的小妖怪啊,我們凡人常說一諾千金,我答應了你給你吃我的心,隻要我的念念好好的,我心甘情願的。」
是嗎?凡人都這麼固執的嗎?
可我不是人,一諾千金又是個什麼東西?
我不懂他們這些彎彎繞,隻知道我現在吃了毓孃的心,念念就冇有娘了。
她才七歲,我不想她這麼小就冇有娘。
我知道小小年紀失去孃親的滋味。
雖然我也能自己生活,我也會上山打獵。
可那滋味酸溜溜苦哈哈,一點都不好。
我突然,就不想吃她的心了。
我歎了口氣。
「要不算了吧,反正我也冇吃過人心,誰知道好不好吃?說不定人心是酸的,是臭的,是苦的?我看我還是不吃了吧!」
毓娘簡直不敢相信,結巴著問我:「真......真不吃了?」
我轉過身大方擺手:「不吃了不吃了,我是吃人心的小妖怪,想吃人心哪裡冇有,不在乎你這一顆半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