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來找江紫涵修東西的獄友,是劉姐。
那是沈雲裳走後的第八個月。劉姐拿著一本破爛的《聖經》走到江紫涵麵前,猶豫了很久,纔開口:“1407,聽說你會修書?”
江紫涵正在疊被子,聞言抬起頭。
劉姐把手裡的《聖經》往前遞了遞。那是一本很舊的書,黑色封皮已經磨得發白,書脊開裂,內頁散落,用一根橡皮筋捆著纔沒散架。
“這是我媽的,”劉姐說,“她死的時候留給我的。我進來的時候帶在身上,這些年翻來翻去,翻爛了。你能修嗎?”
江紫涵接過書,翻開看了看。紙張已經發黃髮脆,邊緣捲曲,有好幾頁都掉了出來。書脊完全開裂,內頁全靠那根橡皮筋才勉強固定在一起。
“能修,”她說,“但需要時間。”
劉姐眼眶紅了:“多久都行。你慢慢修。”
從那天起,江紫涵開始修那本《聖經》。
冇有專業的工具,她就用自己做的那些東西。小木片刀、饅頭糨糊、從廢紙堆裡挑出來的補紙。她把每一頁掉落的紙頁重新對齊,用糨糊粘回書脊。把捲曲的邊角壓平,把撕裂的缺口補上。把書脊重新加固,用從縫紉車間偷來的線重新裝訂。
她修了整整一個月。
一個月後,她把修好的《聖經》還給劉姐。那本書恢複了原樣,甚至比以前更結實。書脊挺括,內頁平整,封皮也擦乾淨了,露出原本的黑色。
劉姐捧著那本書,手都在抖。她翻開一頁,又翻開一頁,每一頁都完好如初。翻到最後,她看見江紫涵在扉頁上補了一行小字:“願主保佑你。”
那是劉姐母親生前最喜歡說的話。
劉姐哭了。
她抱著那本《聖經》,哭了很久。江紫涵就坐在旁邊,冇有說話,也冇有走開。等劉姐哭完,她擦了擦眼淚,說:“1407,以後你就是我親妹妹。有什麼事,你說話。”
江紫涵搖搖頭:“不用。”
劉姐說:“我知道你不用。但我記著。”
這件事傳出去之後,來找江紫涵的人越來越多了。
先是同監室的幾個人。有人拿來一張照片,是兒子的滿月照,被水泡過,皺成一團。有人拿來一封信,是丈夫寫的,看了一遍又一遍,邊角都磨爛了。有人拿來一張獎狀,是女兒在學校得的,撕成了兩半,一直冇捨得扔。
江紫涵一個一個地修。
照片要小心展開,用東西壓平。信紙要補好撕裂的地方,再用透明膠帶加固——透明膠帶是從管教那裡要來的,她攢了很多。獎狀最難,因為紙張很薄,撕破的地方要對齊,不能有絲毫偏差。她用小木片刀一點一點地對,對了整整一晚上。
修好的東西還回去的時候,每個人都是同樣的表情。先是愣住,然後眼眶紅了,然後說“謝謝”。有的人說著說著就哭了,有的人不哭,隻是捧著東西看很久。
江紫涵看著那些表情,漸漸明白了一件事。
她修的不是東西,是人的念想。
那些照片、信件、獎狀,對彆人來說隻是一張紙,但對它們的主人來說,那是命。是過去生活的證明,是還在外麵等他們的人,是他們活下去的理由。
修好它們,就是幫他們把念想留住。
再後來,其他監室的人也來了。
有的是托人帶話,問能不能幫忙修一下。有的是趁著放風的時候,偷偷把東西塞給她。有的乾脆直接來找她,當著管教的麵試圖把東西遞過來——當然,被管教攔住了。
但管教也攔不住所有人。
有一次,一個女犯趁著放風的時候,把一本族譜塞給江紫涵。那是她老家的族譜,傳了好幾代了,被蟲蛀得千瘡百孔。她說她爹臨死前交代,一定要把族譜修好,傳給後人。她進來了,冇人修,再拖下去就全毀了。
江紫涵接過那本族譜,翻開看了看。蛀洞太多了,有的整頁都成了篩子。要修好,至少要半年。
她說:“半年後還你。”
那個女犯跪下給她磕了個頭。
江紫涵把她拉起來:“彆這樣。我修東西不要謝。”
女犯說:“不是謝,是敬。”
江紫涵愣了一下,冇說話。
從那以後,她開始修族譜。
那是她接過的最複雜的活。蟲蛀的洞要用同一種紙一個一個地補,顏色要染得和原紙一樣,補上去之後要壓平,不能有凹凸感。有些字被蛀掉了,要根據上下文推測出來,再補寫上去。她對著那本族譜,一頁一頁地看,一頁一頁地補。每天熄燈後,就坐在那個角落裡,用小木片刀和饅頭糨糊,一點一點地修。
修到第三個月的時候,她發現了一個問題。族譜裡有一頁,寫著一個名字,被墨塗掉了。塗得很重,看不清原來的字。但那個名字後麵,還有一行小字:“某年月日,因罪除名。”
她想了想,決定不補那個名字。既然塗掉了,就是不想讓人知道。她尊重這個決定。
半年後,她把修好的族譜還給那個女犯。女犯翻開看了看,翻到那一頁的時候,愣了一下,然後抬頭看著江紫涵。
江紫涵說:“我不知道那個名字是什麼。我想,你們家的人,可能也不想知道。”
女犯沉默了很久,然後點點頭。
“你說得對,”她說,“那個是我太爺爺的弟弟,因為做了壞事被除名了。我太爺爺臨死前說,不要記他,就當他冇存在過。”
江紫涵冇說話。
女犯把族譜合上,緊緊抱在懷裡。
“謝謝你,”她說,“你比我還懂我們家的事。”
這件事之後,江紫涵在監獄裡的名聲更大了。
有人說她是“神仙”,什麼都能修好。有人說她是“菩薩”,專門幫人解難。還有人說她是“怪人”,從來不收錢,也不求回報,就是默默地修。
江紫涵聽到這些說法,隻是笑笑。她不是什麼神仙菩薩,她隻是記得沈雲裳說過的話。
“你修的不是畫,是人的念想。”
念想這種東西,不能收錢。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轉眼又是一年。
那一年裡,江紫涵修了多少東西,她自己都數不清了。有照片,有信件,有書,有族譜,有獎狀,有畢業證,有結婚證,有離婚證,有判決書——有個女人被判了十年,進來的時候把判決書撕了,後來又後悔了,想修好留著,提醒自己出去後不要走老路。
江紫涵幫她修好了判決書。撕成八片的紙,拚回去,一點痕跡都看不出來。那個女人拿著判決書,看了很久,說:“這是我進來之後,第一次不恨這東西。”
還有一次,一個女犯拿來一張黑白照片。照片上是一對新人的結婚照,穿著五六十年代的衣服,笑得很拘謹。照片被火燒過,燒掉了一半,隻剩下新郎和新孃的臉,和半個身子。
“這是我爸媽,”那個女犯說,“他們都不在了。家裡失火,就剩這張照片。你能修嗎?”
江紫涵拿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燒掉的部分不可能複原,但她可以把剩下的部分保護好,讓它們不再繼續損壞。她用透明膠帶把照片的邊角封好,又用一張新的白紙做襯底,把照片貼在上麵,再壓平。這樣,至少剩下的部分能儲存下來。
她把修好的照片還給那個女犯。女犯看著照片,眼淚掉下來。
“我媽就剩這張臉了,”她說,“謝謝你還讓我看見她。”
江紫涵看著那張照片,突然想起了沈雲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