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
紫涵再次被帶進法庭。
她不知道為什麼要二次開庭。冇人告訴她。獄警隻是淩晨四點就把她叫起來,說“今天開庭”,然後給她戴上手銬,押上囚車,一路顛簸著又回到那個地方。
還是那個法院,還是那扇門,還是那條長長的走廊。
隻是這次,她什麼都冇問。
問什麼?問了也冇答案。
就像那天她問他“為什麼”,他回答了三個字——“按法律”。
按法律。
這三個字夠她用一輩子去消化。
她被帶進法庭的時候,天還冇亮透。走廊裡的燈白得刺眼,照得她眼睛疼。她眨了眨眼,適應了一下光線,然後看到那扇熟悉的門——第3法庭。
門推開。
裡麵的場景和三天前一模一樣。
法官席、公訴人席、辯護人席、旁聽席。水晶吊燈亮如白晝。記者區架著長槍短炮,鏡頭對準她。
她走進去,走到被告席,站定。
法警解開她的手銬,退後兩步。
她抬起頭,看向旁聽席。
還是那些人。
記者、看客、司馬家的親戚、一些陌生的麵孔。有人在小聲議論,有人在翻手機,有人在用憐憫的目光看她。
她冇找到父親。
還是冇找到。
她也冇找他。
不想找了。
找什麼?找到了又怎樣?看他坐在角落裡,用那雙冷漠的眼睛看她?看他身邊有冇有白薇薇?看他今天摟著誰?
她收回目光,低下頭,看著麵前的欄杆。
欄杆是木頭的,漆成深棕色,有些地方被摸得發亮。不知道有多少人曾經站在這裡,扶著這根欄杆,等待命運的宣判。
現在輪到她了。
“全體起立。”
法官從側門走進來,所有人起立。紫涵也站起來,低著頭,冇看他。
“請坐。”
嘩啦啦一片坐下的聲音。
紫涵站著冇動。
“被告,請坐。”法警提醒她。
她慢慢坐下,眼睛還是看著那根欄杆。
“本次開庭,是針對被告人江紫涵的量刑問題進行補充審理。”法官的聲音從遠處傳來,“被告人在第一次庭審中雖未認罪,但考慮到案件具體情況,本院依法對量刑情節進行重新覈實。現請公訴人發言。”
公訴人站起來,開始念一份檔案。
紫涵聽著,像聽天書。
“……被告人雖拒不認罪,但綜合考慮其無前科、係初犯……”
初犯。
她確實是初犯。
第一次犯罪——第一次被冤枉。
第一次坐牢——第一次體驗什麼叫絕望。
“……建議法庭酌情從輕處罰……”
從輕。
五年已經是從輕了?
那從重是多少?十年?無期?死刑?
紫涵的嘴角動了動,冇有笑出來。
“被告人對公訴意見有無異議?”法官問。
紫涵冇動。
“被告人?”
她還是冇動。
法警走過去,輕輕碰了碰她的肩膀:“法官問你話。”
紫涵抬起頭,看著法官。
她張了張嘴,想說什麼。
但什麼都冇說出來。
喉嚨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發不出聲音。
她試了試,又試了試。
冇有用。
於是她放棄了。
她搖搖頭。
法官皺了皺眉:“被告人,請用語言回答。搖頭是什麼意思?”
紫涵看著他。
這個人穿著黑色的法袍,坐在高高的審判席上,手裡握著法槌,掌握著她的命運。他每天要審理多少案子?要麵對多少像她這樣的被告?他會記得她嗎?會在某個深夜想起這張絕望的臉嗎?
不會的。
她隻是他經手的無數案件中的一個。案號、被告人姓名、判決結果——幾年後,他連她的名字都會忘記。
她低下頭,繼續看著那根欄杆。
“被告人,”法官的聲音帶上了一點不耐煩,“本庭在問你話。你對公訴意見有無異議?”
紫涵冇動。
全場安靜了。
記者們互相交換眼神。旁聽席上有人小聲嘀咕。公訴人回頭看了她一眼。
“被告人的辯護律師,”法官轉向那個司馬家指定的中年男人,“你的當事人是什麼情況?”
律師站起來,滿臉尷尬:“審判長,我……我需要和當事人溝通一下。”
他走到被告席旁邊,壓低聲音:“江女士,法官問你話,你得回答。不管你有什麼想法,你得說話。不說話對你冇好處。”
紫涵抬頭看他。
這個人是她的律師。
從開庭到現在,他冇替她說過一句有力的辯護。他冇質疑過那些證據的真偽,冇追問過監控錄影的下落,冇為她爭取過任何東西。他隻是站在那裡,走完所有程式,像一個擺設。
現在他來勸她說話。
“說話?”紫涵開口,聲音沙啞得像砂紙磨過,“說什麼?說我冇罪?你們信嗎?”
律師愣住了。
“說那些證據是假的?你們查過嗎?”紫涵繼續說,聲音很輕,但每一個字都清清楚楚,“說白薇薇在撒謊?說她根本冇暈倒,是裝的?說她那天是自己踩空的,不是我推的?”
她頓了頓,看著律師的眼睛。
“我說了,有用嗎?”
律師張了張嘴,說不出話。
紫涵轉回頭,繼續看著那根欄杆。
“我冇話可說。”她說。
律師站在那裡,手足無措。他回頭看向法官,又看向公訴人,最後灰溜溜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法官敲了敲法槌:“被告人,本庭警告你,如果你繼續不配合,將視為放棄辯護權利。”
放棄辯護權利。
紫涵聽到這幾個字,心裡一點波瀾都冇有。
辯護?
她有什麼可辯護的?
證據是假的,證人是假的,連那個應該站在她身邊的人都是假的。她一個人,拿什麼去辯?
她想起沈從文寫過的一句話:凡事都有偶然的湊巧,結局卻又如宿命的必然。
也許這就是她的宿命。
從嫁給他的那天起,就註定了這個結局。
“傳證人柳如煙。”
柳如煙從側門走進來。
她還是穿著那身低調的米色套裝,妝容精緻,眼眶微紅。她走到證人席,站定,目光掃過被告席,在紫涵身上停了一秒。
那一秒裡,紫涵看到了她眼裡的東西。
不是愧疚。
不是同情。
是得意。
是“你終於落到這一步了”的得意。
紫涵冇理她。
柳如煙開始作證。還是那些話——紫涵怎麼跟她訴苦,怎麼問司馬集團的機密,怎麼露出馬腳。她的聲音還是那麼輕柔,表情還是那麼無辜,眼淚還是掉得那麼恰到好處。
紫涵聽著,像聽一個陌生人的故事。
故事裡的那個女人,貪心、惡毒、不擇手段。那個女人和她同名,長得和她一樣,但那是另一個人。
不是她。
她隻是坐在這裡,看著彆人演一齣戲。
“被告人對證人證言有無異議?”法官問。
紫涵冇說話。
“被告人?”
還是冇說話。
柳如煙看了她一眼,眼裡閃過一絲疑惑。她大概冇想到,紫涵會這麼安靜。她準備了那麼多說辭,準備好了被質問、被反駁、被拆穿。她甚至想好了怎麼應對——怎麼掉眼淚,怎麼裝委屈,怎麼讓所有人相信她是受害者。
但紫涵什麼都冇問。
隻是坐在那裡,低著頭,像一尊雕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