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許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話了。
從他們發現現場(大概淩晨五點三十五分)到位於現在所處的位置,一共才經過四十分鐘。
多麼荒謬啊!
從陳家到警局的路行車都要走上半個小時,這速度,快趕上博爾特了。
如果說沒人在那裡提前蹲點,霍須遙打死也是不信的。
但,不管他怎麼陳述事實,也無法為自己洗清嫌疑。
最後還是被戴上手銬關進局子裡了。
這還是他第一次被關在這種地方,新鮮感確實是有的,但想一拳捶死那個警長的衝動,他也是有的!
「被限製行動了……」
這是蕭金的第一想法。
這可不太妙,他還有好多事還沒做,這好不容易剛找出的一點線索,又斷了。
警方沒有證據證明是他們殺的人,最多隻是被當成嫌犯拘留幾日,本身不會被定罪。
但,他沒有時間了。
最快洗脫嫌疑的辦法是什麼?
就是抓住那個真正的凶手!
今早撞上的人,雖然看不清臉,但他大致能看清楚,那人的相貌應當屬於清秀型別的。
撞上時那人雖沒說話,但下意識「呃」了一聲,聽聲音也很輕,很符合他那道瘦長的身影。
他閉上眼睛,快速在腦內構建出那個凶手的特征:
臉型較窄,清秀型;麵板雪白;年紀較輕,約二十多;身高約一米八上下,可能不到一米八;聲音很柔,感覺中氣不足;身材偏瘦,動作敏捷,走起路來像一陣風,輕飄飄的就過去了,沒有一點動靜。
如果是他一個人殺了陳家滿門,還沒鬨出動靜,大概率是職業殺手了。
蕭金向警員出示了自己的證件,並說明理由,在經過審訊後,又和特攻部那邊打了招呼,由於沒有證據,於是蕭金得以被釋放。
但霍須遙這個「已死之人」,暫時就先不暴露身份了,他能否回歸特攻部都還是個問題。
「你這樣去找,無異於大海撈針。」
「眼下抓住凶手救你出來刻不容緩,即便是針,我也要給它挑出來。」
蕭金留下這句話便離開了,現場估計還有一些蛛絲馬跡。準確來說,他想知道做這件事的殺手,究竟是訓練有素的普通人,還是覺醒者。
答案不解自明。
那殺手一直在刻意隱藏流螢的釋放,以至於當他經過時,黑杖也沒有絲毫反應。
而且此人相當專業,甚至能做到在死者身上也不留流螢的痕跡。
現場難得一見的趁手工具,也被證實是殺害陳家一家人的凶器。
從現場挑選工具作案?
這顯然不是一場有精心預謀的兇殺案。
陳家一口十五人,從蕭金決定去陳家,到他趕到現場,中間一共才經過十七分鐘(他們用天賦趕路了)。
對方從製定計劃到實施,留給殺手的時間並不多。
是因為時間緊迫,凶手匆忙逃跑,所以纔在犯罪現場留下凶器嗎?
顯然不太可能。
蕭金之前分析過,從現場佈置來看,凶手一定是個有預謀且有經驗的老手,這不符合他在心中對凶手的畫像。
唯一合理的解釋是:凶器是凶手故意留在現場的。
可他為什麼要留下罪證呢?
假如是這樣一個故事:凶手受雇於人,前來殺死陳氏一家。他被要求在五分鐘內(這是蕭金給出的理想化時間,實際時間肯定比這還短)殺死這家人,不留一個活口,而且不能鬨出動靜,並且需要快速撤離現場。
對於一個專業的殺手來說,趁這戶人家都在睡夢中,殺死他們並不困難。
但不怕一萬就怕萬一,這個點萬一有人醒了,或者不在房間在其他地方,那麼凶手殺人的事就會被暴露,那個人會告訴其他人或是報警。
從庭院的兩具屍體來看,事實的確如此,有人看到行凶過程逃出來被殺了。
蕭金已經認定有人在跟蹤他和霍須遙,而且那人是個覺醒者,能力大概是隱匿一類的,所以才一直沒被發現。
那人與他們一定保持著剛好的距離,否則距離太近,此人發動了能力,黑杖會感知得到。
除非他有什麼順風耳的天賦,否則他應當是聽不見兩人說話的內容的。
那他大概率是憑借兩人行進的方向推測出他們要去陳家,隨後通知他背後的人,再派殺手執行任務。
這樣的話,五分鐘的時間還是太理想了,兩分鐘纔是留給凶手最合理的時間。
兩分鐘,讓一個殺手殺死一兩個人且不留痕跡(除了現場故意留下的凶器),都是極為困難的,除非他提前預謀了整個行凶過程。
前麵提到,蕭金要去陳家是臨時起意,按照原本的計劃,他會回到鎮子,要麼去常家看看婚事程式,要麼去程家搞搞房產,要麼去逆色聖堂找找哥哥的屍體,反正他不會想到去陳家。
既然凶手沒有預謀時間,那兩分鐘殺死十七個人還是太冒險了。
不過他做到了,而且現場除了凶器(一把斧頭)以外,沒有其他痕跡,凶器上也沒有任何指紋,現場沒有多餘的腳印,沒有凶手的毛發,什麼也沒有,彷彿是神明殺死了這群人,然後在現場扔了一塊帶血的斧頭。
這樣的揣測太扯了不是嗎。
可這就是蕭金麵對的事實。
以至於他還有另一項猜測:凶手是個覺醒者,且他的天賦能夠做到在兩分鐘內殺死這群人。
隻要是覺醒者,使用過能力後,就不可能不留破綻。
如果是讓蕭金來做這個殺手,他會儘可能的不使用天賦,或者不將天賦使用在直接接觸的物體上(流螢接觸物體後會附著很長一段時間,且無法徹底清除。而且每個人的流螢就像他的指紋,能量迴路是獨一無二的)。
此人的等級不會太高,對天賦的開發程度也不會有多高。
初步猜測應當是速度或者空間一類天賦,這種天賦既不會直接作用在物品和死者身上,也能加速殺人過程。
迷幻、作用於神經一類的也存在可能性,但這種效率比較低,對施術者本人的行動力要求更高。
通過從警方瞭解到的資料,及對現場的勘察,蕭金對死者生前到被殺的軌跡有了初步判斷——
陳家一共17口人,當晚均在屋內睡覺。
陳家一共五戶,住的是類似於四合院的大庭院,一家五代人住在一起。
最中間的小房子是第一、二代的兩位成員:張文茹(女,一代,87歲)和陳敦境(男,二代,61歲)。
第二排住著三代、四代、五代成員,即張文茹的三個孩子和他們的家庭(本來有七個孩子,其中三個結婚前就死了,一個隨妻跑去彆的城市,現在隻剩三個):
陳寶樂,男,妻齊若妍,有雙子、一孫;
陳嘉庚,男,一妻,三子;
陳玲玲,女,一夫,三子。
(另:陳克成,男,一妻,一子,遠在他鄉)
這些四代、五代的孩子無異於全死在床上,除了其中一個是被枕頭悶死的,一個被摔死,其餘全是一刀割斷喉嚨流血而死。
一代、二代的兩人的屍體被發現時已經穿好了衣服,一個在廚房,一個在客廳,兩人皆被人從後方用斧頭劈中後腦而死,基本沒有掙紮的痕跡。
陳寶樂本身患有重疾,終日躺在床上不能下床,飲食起居基本由妻子負責。
兩人死前均掙紮過,其妻死在房間地上,陳寶樂側身死在床上,懷疑是掙紮著想下床,床上還有一灘尿液,懷疑是將死前後失禁尿的。
看來兩人死前還醒著。
這沒什麼問題,陳寶樂深受疾病折磨,早醒是常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