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從屋子後的小河取水,燒開,認真洗了個澡。水汽氤氳,升騰如霧,他坐在盛水的木盆中,閉目感受著熱水浸潤每一寸肌膚的暖意,彷彿靈魂也被一點點洗凈。
良久,他睜開眼,他看著水中倒影——那張曾經蠟黃瘦小、顴骨高聳的臉,終於有了一絲活人的氣色,眼底的渾濁淡了,瞳孔裡多了光。
洗完澡,他不得不麵對一個現實——衣服沒法洗。原主窮得叮噹響,全身上下就隻有這一套單衣,若是洗了,他就隻能光著身子在這寒冬裡挨凍。
趙恆皺了皺眉,臉上露出明顯的嫌棄,卻也隻能拿起那件剛脫下的衣服,抖了抖上麵的灰塵,不情不願地重新穿上。粗糙的布料摩擦著洗凈的麵板,帶來一陣不適感,他卻隻能忍下。
穿好衣服,他的思緒忽然飄到了昨天,想起被他藏在巷子牆角那個廢棄的下水道裡原身唯一值錢的東西——一個擦鞋箱。
箱子不大,剛好能被一個少年人輕鬆提著,表麵蒙著一層厚厚的灰塵,看起來頗為陳舊。木頭是老榆木的,包角是銅的,雖舊,但結實,箱蓋內側還刻著一行小字:“趙記修鞋擦修,誠信為本。”字跡歪斜,卻一筆一劃極認真。
他眯了眯眼,忽然一笑:“空手去買棉衣,再吃碗麪,加兩個蛋。吃飽喝足,就去找你——擦鞋箱。”
他決定去法租界,租個單間,不再回這貧民窟。法租界有洋人保護,日本人不敢亂來,軍統的手也伸不進去。那裡燈火通明,百樂門的爵士樂整夜不歇,舞女的高跟鞋踩在水門汀上,叮叮噹噹,像踩在舊世界的脊樑上。他要混進去,不是為了享樂,而是為了藏身——大隱隱於市,小隱隱於野,而他,要隱於這繁華的縫隙裡。
昨天他雖偽裝成乞丐,可身形未變,輪廓還在。李默和素雲是軍統老特務,精明得很,未必認不出他。他殺了那幾個日本人,是軍統也在盯的目標,他怕被當成“搶功”的替罪羊。
軍統不講情麵,隻講功勞。他若被抓住,要麼被拉去頂罪,要麼被逼著繼續殺人,直到死在某條無人知曉的巷子裡。
1938年的軍統,正是鋤奸最狠的時候,對付漢奸絕不手軟,可對自己人也同樣嚴苛,甚至可以說是狠辣。
趙恆深知戴雨農的行事風格,此人野心勃勃,控製慾極強,手下的人不過是他棋盤上的棋子,有用則留,無用則棄,稍有不慎,就可能落得個身首異處的下場。
他不想被戴雨農當牛馬使喚,更不想被卷進那些骯髒的派係鬥爭裡——今天為了所謂的“大義”殺漢奸,明天就可能因為觸犯了某個派係的利益,被自己人從背後開槍打死。他見過太多這樣的結局——前世看資料時,那些名字後麵隻有一行字:“因內部審查,被處決。”
“我會自己殺鬼子,自己報國。”他手指摩挲著擦鞋箱的銅鎖,喃喃道:“都有金手指的,還進什麼軍統混,他要當個體戶。”
打定主意後,趙恆開始著手準備。他首先要做的,就是改變自己的模樣,讓那些可能追查他的人認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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