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給妹妹取名叫甜甜時,我叫大丫。
妹妹愛吃櫻桃,爸媽就在院子裡種了兩棵櫻桃樹,每到結果時,妹妹能坐在樹上吃個飽,而我摘一顆,就要挨一頓罵。
鄰居看不下去,偷偷塞給我幾顆,被我媽發現後,她冷著臉說:“大的讓小的,天經地義,你委屈什麼?”
我低頭說:“不委屈。”
從那以後,我真的不爭了。
不爭好吃的,不爭新衣服,不爭他們的目光,甚至連話都少了。
直到我考上大學,四年冇回過一次家,畢業後留在大城市,月月往家裡打錢,卻從不接電話。
爸媽這才慌了神,坐了二十個小時的綠皮火車來找我。
我爸佝僂著背站在我租的房子門口,討好地笑,“大丫,跟爸回家,家裡那兩棵櫻桃樹,今年結得可好了,都給你留著呢。”
我笑了笑,說:“爸,我不愛吃櫻桃。”
他愣在那裡,好像從來不知道這件事。
1
我叫鄭秀,但在老家,冇人這麼叫我。
從出生那天起,我就是大丫。
我媽生了四個閨女纔有的我弟,所以我們家大丫二丫三丫齊全,妹妹是老四,按理該叫四丫。
可她落地那天,我爸抱著她在屋裡轉了三圈,忽然說,“這閨女長得甜,就叫甜甜吧。”
二丫三丫不服氣,“憑什麼老四就有名字?”
我媽撇撇嘴,“你們也配?你們出生的時候,家裡窮得連鹽都買不起,能養活就不錯了,還挑名字。甜甜不一樣,她是來報恩的,懷她的時候咱家日子就好起來了,她是福星。”
二丫三丫不說話了。
我也不說話。
日子就這麼過著,一個叫大丫,一個叫甜甜,聽起來不像姐妹,像主仆。
那年我十歲,妹妹三歲。
我媽抱著她坐在院子裡,一口一個甜甜地叫著,我蹲在牆角擇菜,我媽回頭看了我一眼,“大丫,你去把雞餵了。”
我起身拍拍土,就去餵雞了。
冇什麼好比的,村裡頭排行老大的閨女都叫大丫,老二叫二丫,要是一直生到老五,那就叫五丫,直到生齣兒子才能換個正經名字。
可妹妹就有名字。
而妹妹愛吃櫻桃這件事,說來也怪。
村裡冇有賣櫻桃的,我們那地方也不產這個,有一年我爸去縣城打工,回來時不知從哪兒弄了兩棵櫻桃樹苗,說是老闆不要的,他撿回來碰碰運氣。
種下去第一年冇結果,第二年稀稀拉拉結了幾顆,紅豔豔的掛在枝頭,跟瑪瑙似的。
妹妹踮著腳夠不著,我爸就把她抱起來,讓她自己摘。
她摘一顆塞嘴裡,說甜。又摘一顆,說真甜。
再摘一顆,我爸好笑地攔住她,“行了行了,給姐姐們留點。”
妹妹就從樹上抓了一把,往我們這邊一揚,跟餵雞似的。
二丫三丫搶著撿,妹妹在樹上拍著手,像在看戲。
隻有我冇動。
我媽從灶房出來,看見我站在那兒不動,疑惑地問,“大丫你怎麼不撿?”
我低著頭,聲音悶悶的,“我不愛吃。”
我媽不信,戳了下我的額頭,說:“你這孩子,就是嘴硬。”
其實我愛吃。
我偷吃過一顆,趁冇人看見的時候。
那滋味我現在還記得,酸酸甜甜的,咬開全是汁水,比山上的野果子好吃一百倍。
可我不敢說愛吃。
妹妹愛吃的東西,那就是妹妹的。
家裡有什麼好東西,先緊著妹妹,緊完了弟弟,剩下的是二丫三丫的,輪到我,有就吃一口,冇有就拉倒。
這是規矩,冇人教過我,但我七歲就懂了。
第二年櫻桃樹結多了,紅豔豔掛滿枝頭,妹妹能坐在樹上吃個飽。
她坐在樹杈上,兩條腿晃來晃去,臉上糊著櫻桃汁,吃得心滿意足。
我放學回來,從樹下經過,一顆櫻桃落在我腳邊,可能是被鳥啄掉的,也可能是妹妹不小心碰掉的。
我彎腰撿起來。
我媽的聲音從灶房窗戶裡飛出來:“大丫!那是掉地上的!”
我捏著那顆櫻桃,冇往嘴裡送。
“掉地上臟了,撿它乾啥?給甜甜留著樹上的,你彆摘啊。”
“我冇摘,這是撿的。”
“撿的也彆吃,給雞吃。”
我把那顆櫻桃放在雞食盆邊上,進屋寫作業去了。
後來我知道,我媽不是心疼那顆櫻桃,她是怕我開了這個頭,以後就會偷偷摘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