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照舊做法律免費谘詢直播。節目最後一個連線的,是一個年輕女孩。“林律師,我想知道插足彆人婚姻,會不會被起訴?”我本能皺起眉頭,礙於職業素養,還是耐心給了回答。“會。婚內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男方對你的贈與,都可以追回。”說罷,我又補充一句。“直播間的朋友們,儘量不要走上這條路。”那女孩為難,開始訴說她的故事。“可是,他真的很愛我。”“他有皮膚饑渴症,他和他老婆做那事,從來都不帶小雨傘。”“我一句不喜歡孩子,他就讓她老婆墮了9次胎。”“他說墮胎太傷身體,每次和我做,寧願委屈自己也要帶避孕套。”直播間的我,臉上的血色一點點褪去。那女孩笑了。“林律師,你說你老公對我是真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