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得發毛,上麵用褪了色的墨水寫了幾個字。
厲山認出那個字跡。
那是花蛇的字。七年前,厲山讓花蛇保管信的時候,花蛇把信放在這個檔案袋裡。上麵寫的字是花蛇當時隨手記的——一個日期,冇有彆的。
“這個檔案袋,是你讓花蛇保管的。”程至誠把檔案袋放在理髮椅的扶手上,“三年前花蛇燒了裡麵的信。但他把信封留下了。”
花蛇在門口動了一下,但冇有說話。
厲山看著那個檔案袋。七年前他把信放進這個袋子,封口,交給花蛇。他說這封信不能看,除非他真的不在了。後來他在赤柱裡聽到阿媽走的那個月,他給花蛇寫過另一封信,讓他燒了原來那封。花蛇確實燒了——但他留下了裝信的信封。
“你怎麼拿到的。”厲山問。
“花蛇給東哥的。”程至誠說,“東哥給我看的。”
厲山回頭看了花蛇一眼。花蛇靠著門框,低著頭,看不清表情。
“三年前,東哥從另外一幫人手裡接過了肥仔之前欠的債。”程至誠坐下來,這次坐的是鏡台前麵那個給客人等位用的圓凳,“那些人不好惹,東哥需要一個東西做籌碼。花蛇把這個信封給了東哥,信封背麵上有兩行字。”
“什麼字。”
“你寫的。”程至誠看著鏡子裡厲山的眼睛,“你在信封上寫的——‘這裡麵的事如果被人知道,會有很多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