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五樓的小會議室裡,方明遠坐在椅子上,雙手放在桌上,表情出奇地平靜。
看到我進來,他抬起頭,笑了一下。“沈總。”
“方總監。”
“我早就該猜到的。”他靠在椅背上,“姓沈,從分公司調上來,一來就開始查賬,我早該猜到的。”
“那你為什麼不猜?”
“因為我不敢信。”他搖了搖頭,“一個百億集團的繼承人,跑到分公司當三年底層員工,這種事說出去誰信?”
“你現在信了。”
“信了。”他低下頭,沉默了一會兒,然後抬起頭看我,“沈總,我能問一個問題嗎?”
“你問。”
“如果我冇有冇有做那些事。如果我隻是一個正常的總監。你會怎麼對我?”
我想了想。“如果你是一個正常的總監,你現在應該還在五樓開會。星耀計劃的專案評審會。你是主持人。”
他的眼眶紅了。“但你不是。”我說。
他低下頭,不說話。
我把拘留證放在他麵前。“方明遠,你涉嫌受賄和性騷擾,依法刑事拘留。”
他看著那張紙,沉默了很久。然後他站起來,把手伸出來。穿製服的人給他戴上了手銬。
他經過我身邊的時候,停了一下。“沈總,替我跟周漾說一聲……對不起。”
我冇回答。他被帶走了。
會議室裡隻剩下我一個人。我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城市。陽光很好,藍天白雲,萬裡無雲。
手機震了。是周漾的訊息:“暮辭,我看到林安妮被帶走了。你真的是CEO?”
我回:“是。”
“天哪!我一直以為你隻是一個普通專員。”
“我確實是普通專員。隻不過,我還有一個身份。”
“什麼身份?”
“你的朋友。”
她發了一個哭泣的表情。“謝謝你,暮辭。”
“不用謝。對了,方明遠讓我跟你說一聲對不起。”
對麵沉默了很久。然後她回了一句:“我不接受。但我謝謝你告訴他,我不接受。”
我笑了。“好。我轉告他。”
發完這條訊息,我走出會議室,坐電梯回五十八樓。
經過三樓的時候,電梯門開了。孫苗苗站在門口,手裡拎著一個紙箱,裡麵裝著她的私人物品。她看到我,臉白了一下。“沈、沈總。”
“孫苗苗。”
“我、我不知道您是……”
“我知道你不知道。”
她低下頭,不敢看我。
“孫苗苗,你知道你為什麼還能站在這裡嗎?”
她搖了搖頭。
“因為你寫了那份證詞。你幫林安妮做的那些事,本來也夠你喝一壺的。但你主動交代了,而且提供了關鍵證據。所以公司決定給你一個機會。你被調去行政部,從專員做起。好好乾,彆讓我後悔。”
她的眼眶紅了。“謝謝沈總。我一定好好乾。”
電梯門關上了。我靠在電梯壁上,長出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