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大理寺密談,血契雙生局
風雪裹著刑場的肅殺氣砸在臉上,包拯緩緩轉過身。
對麵的王曾緩步上前,素色長袍落滿了雪,眉眼間還帶著少年人的清俊,可眼底的玩味與審視,像一張密不透風的網,死死罩住了包拯。
他的目光從包拯的臉滑到額間月牙印記,再落到深綠色知縣官服上,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長的笑:“天長知縣?天禧元年的大宋,什麼時候有了天長縣這個缺?”
包拯心臟微微一沉。
他忘了——天禧元年,天長縣還叫千秋縣。
識海裡那個聲音笑得幸災樂禍:“現在怎麼辦?告訴他你是三十年後的包拯?”
包拯沒有理會,臉上沒有半分慌亂,對著王曾微微拱手,聲音穩得沒有一絲顫抖:“在下隻是個遊學的書生,仰慕包學士的才名,仿了他的官服與容貌,來刑場看看熱鬧罷了。”
他賭了一把——賭那個和自己長得一模一樣的律主,在這個時代有官方身份。
果然,王曾臉上的笑意淡了幾分:“包學士?哪個包學士?”
“龍圖閣待製,包拯包學士。”包拯麵不改色,目光不著痕跡地掃向刑台。
監斬官正捧著聖旨,對著律主包拯躬身行禮:“包待製,這道口諭……下官需要回稟官家核實。”
“核實自然是應該的。”律主包拯轉過身,語氣溫和卻不容置喙,“但皇後娘孃的口諭在此,十八人今日絕不能動。人,我要帶回大理寺,由我親自重審。”
“包待製!這不合規矩!”監斬官臉色驟變,“這是樞密使王大人定的鐵案!”
“規矩?”律主包拯笑容淡了下去,抬手按在額間月牙印記上,“我手裡的《宋刑統》,就是最大的規矩。王欽若定的案,經沒經過大理寺複核?人證物證在哪?就憑他一句話,就要斬十八位朝廷命官?”
一句話問得監斬官啞口無言。
刑台上的劉本猛地抬頭,看向律主包拯的目光裡滿是滾燙的光。
就是現在!
包拯抓住機會,身形猛地向後一退,鑽進了矮鬆林裡,幾個起落就消失在了深處。
等王曾回過神來,原地已空無一人。他抬手摸了摸自己舌根處隱隱發燙的月牙印記,看向刑台邊那個和包拯一模一樣的身影,又看向空無一人的鬆林,嘴角勾起一抹陰冷的笑:“兩個包拯?有意思。”
另一邊,包拯跑到了刑場外圍的一處破廟裡,靠著牆壁大口喘氣。
他真的回到了三十年前,真的見到了活著的十八忠良,真的見到了那個和自己一模一樣的律主。
他抬手按在懷裡的《宋刑統》母本上——之前在刑場時一直沉睡的書,此刻正在微微發燙。
“醒了?”包拯低聲呢喃。
識海裡那個聲音冷了下來:“別高興太早。王曾認出你了,律主也發現你了。”
包拯沒有理會,腦子裡飛速梳理著剛纔看到的一切:
第一,律主包拯在這個時代是龍圖閣待製,能拿出皇後口諭,可天禧元年根本沒有叫包拯的龍圖閣待製——他是憑空出現的。
第二,劉本他們認識律主,對他極為敬畏,說明血誓本就是律主牽頭的。
第三,王曾在刑場當天就刻好了舌上咒,說明他和律主早有牽扯。
第四,律主早就發現他了,那句無聲的“你終於來了,我的鑰匙”,證明他帶自己回三十年前是有目的的。
就在這時,破廟門外傳來輕微的腳步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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