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活了的宋刑統,死而復生的死者
包拯盯著地上的屍體,後脊的冷汗早已浸透了深綠色的官服。
死者是縣衙押司劉本,脖子上一圈深紫色勒痕嚴絲合縫繞了脖頸一週,皮肉被勒得翻卷,正是《宋刑統》裡明文記載的絞刑死狀,分毫不差。
可現場沒有繩索,沒有掙紮痕跡,房門從裡麵反鎖,唯一的窗戶被木板釘死了三年,連風都透不進來。
更讓他渾身發冷的,是屍體旁的桌案。
案上攤著一本《宋刑統》,書頁正停在《名例律·枉法贓》篇,“諸枉法贓,十五匹以上絞”十個濃黑大字,正順著紙頁往下滲著暗紅的血珠,墨跡新鮮得像是剛被人寫上去。
這本書,是他昨夜親手鎖進書房暗櫃的。
開鎖的銅鑰匙,此刻還貼身掛在他的腰上,從未離身。
包拯的指尖不受控製地發顫。
他今年二十三歲,剛中進士半年,主動求了天長知縣這個偏遠缺,半個月前纔到任。
旁人都道他是鐵麵無私的未來青天,隻有他自己知道,他夜裡會怕黑,會對著卷宗裡的枉死案捲髮呆,會因為額間那個月牙形的疤,被噩夢纏了二十年。
那道月牙疤,長在他的額中,旁人都說是天生的胎記。
隻有他清楚,這是三歲那年一場瀕死高燒後,憑空長出來的。
每次遇到不公之事,這疤就會發燙,疼得他眼前發黑,像是有什麼東西要從裡麵鑽出來。
恩師臨終前抓著他的手,氣若遊絲地叮囑:“這不是胎記,是鑰匙印。有一天,會有一本活的律法來找你。到那時,你要麼喚醒規矩,要麼被規矩吞得連骨頭都不剩。”
那時他隻當是恩師彌留之際的胡話,直到此刻。
包拯深吸一口氣,壓下喉嚨裡的腥甜,剛要俯身去驗屍,額間的月牙疤突然炸開一陣火燒火燎的劇痛——
這一次,不是預告,是召喚。
滾燙的熱流順著疤痕湧入眉心,他眼前一花,一道赤紅的血光竟從他額間激射而出,在麵前的虛空中緩緩凝聚成一本泛黃的典籍——《宋刑統》。
書頁無風自動,懸於半空,每一道墨跡都像是活的,正往下滲著暗紅的血珠。
他不需要伸手去碰,因為這本書,本就是從他身體裡“長”出來的。
劇痛之中,無數破碎的畫麵猛地砸進腦海——
三十年前,汴京城外的刑場,漫天大雪。十八個穿著緋色官服的人跪在雪地裡,每個人手裡都捧著一本泛黃的《宋刑統》。
劊子手的鋼刀落下,滾燙的血濺滿了書頁,染紅了滿地白雪。
有人迎著風雪嘶吼,聲音裂成碎片:“以血立誓,以魂守律!十八篇成契,十八魂為鎖!待鑰而歸,重審人間!”
畫麵碎得太快,他抓不住任何細節,隻記得那十八雙眼睛裡的恨,像淬了毒的刀,直直紮進他的骨血裡。
等他猛地回過神,踉蹌著後退半步撞在門框上時,懸浮的《宋刑統》書頁上,在“諸枉法贓,十五匹以上絞”的後麵,正慢慢浮現出一行新的墨跡,一筆一劃,力透紙背,墨跡還帶著未乾的濕意:
包拯,你終於來了。
冷汗順著包拯的下頜線滴落在官服上,他渾身的汗毛都豎了起來。
這本書認識他。
這本書在等他。
不,這本書,就住在他身體裡。
恩師的話不是胡話,那道月牙疤,那二十年的噩夢,全都是真的。
他不是來天長縣當知縣的。
他是被這道印記,被這本活的律法,引到這裡來的。
就在這時,一直守在門邊的王朝突然扯住包拯的袖子,臉色慘白如紙,聲音抖得不成樣子:“大……大人!屍體!劉本的屍體不見了!”
包拯猛地回頭。
剛才還躺在地上的劉本的屍體,消失得無影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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